第67章 反殺(2/2)
站在法庭中央的王明皓,儘管戴著手銬,眼神卻透著一股被點燃的火焰。
姜峰直視著他:「王明皓,你用刀揮舞的時候,還有自己的意識嗎?」
王明皓用力搖頭,聲音沙啞而痛苦:「沒有了……我當時憤怒到了極點……看到趙鵬拿出刀,我腦子『嗡』的一下,就一片空白……後面的事,身體好像已經不是我自己的了……」
姜峰點頭:「審判長,詢問結束。」
「補充一點,我方當事人在捅人結束後,立刻就力竭暈倒。這也進一步證明,他的情緒和身體都已達到極限,徹底失控,符合激情犯罪的所有構成要素。」
姜峰的第一輪論述結束,審判長和旁聽席上的法律界人士都微微頷首。
激情犯罪,確實可以成立。
但這,距離姜峰想要的「無罪」還差得遠。
就在眾人思索之際,姜峰的聲音再次響起,擲地有聲。
「當然,我更認為,王明皓的行為,完美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
「首先,王明皓被非法拘禁、捆綁,他的人身安全正遭受嚴重威脅,這符合刑法第二十條中『綁架』的定義!」
「其次,他的母親和姐姐,正遭受『強姦』這一嚴重暴力犯罪的侵害!」
「兩者,都屬於『正在進行的、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而趙鵬等人,就是施暴的罪犯!面對這種情況,我方當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行使法律賦予他的無限防衛權!」
「所以,王明皓的反殺行為,完全屬於正當防衛!」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話音剛落,全網沸騰。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到了那個已經從偽證風波中緩過神來的汪聰明身上。
郝俊看向他:「公訴方,你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汪聰明臉上,那抹冰冷的笑意又回來了。
「有,當然有!」
他站起身,聲音不大,卻陰冷得讓所有人頭皮發麻。
「我承認,王明皓或許不構成蓄意謀殺。」
「但是,他也絕不符合正當防衛!」
「他是防衛過當,致三人死亡!」
汪聰明緩緩抬眼,一字一頓地吐出最後的結論,如同敲響了死亡的喪鐘。
汪聰明的嘴角勾起一抹殘忍的笑意。
他經驗老辣,臨場反應快如閃電。
既然持刀蓄意殺人這條路被堵死了,那就換一條路送王明皓上路!
防衛時連殺三人,這是鐵一般的事實!
而防衛過當致人死亡,同樣可以按故意殺人罪論處,同樣可以判死刑!
他抬手指著大屏幕,聲音陡然拔高。
「審判長,我請求將錄像回放到趙鵬被捅第一刀後!」
「請注意看,趙鵬轉身逃跑,而王明皓,他做了什麼?」
畫面定格、慢放。
所有人都看見了,王明皓在捅倒趙鵬後,並未停手。
他像一頭被徹底激怒的野獸,追了上去,將已經失去反抗能力的趙鵬死死摁在地上,刀光一次次落下!
那不是防衛,那是屠戮!
「這就是姜律師口中的正當防衛?」
汪聰明的聲音在法庭內迴蕩,充滿了嘲弄與不屑。
「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他猛地轉身,死死盯住姜峰。
「如果說,王明皓捅出的第一刀,尚且在防衛的範疇內!」
「那麼,他追殺一個已經毫無威脅、轉身逃跑的人,還屬於正當防衛嗎?!」
「不!他從那一刻起,唯一的念頭就是殺死趙鵬!這是赤裸裸的故意殺人!」
「防衛行為,一旦超出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損害,就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而王明皓,他殺的是三個人!是防衛過當致死三人!」
「審判長,我的話說完了。」
汪聰明昂起頭,下巴幾乎要抬到天上去,目光投向姜峰,滿是看死人般的戲謔。
這一次,他有絕對的自信。
《刑法》第二十條自誕生以來,真正敢依此判決無罪的法官,鳳毛麟角。
「防衛過當」,才是司法實踐中的常態。
這裡面的水太深,原因太複雜。
所以他內心無比篤定:無論如何,王明皓追殺三人的事實無可辯駁,優勢在我!
汪聰明的話,如同一顆重磅炸彈,在網絡上瞬間引爆。
「防衛過當致人死亡!」
新的論點一出,直播間彈幕瞬間凝滯,隨即瘋狂滾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