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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你管這叫性騷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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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行流程走完,趙律師率先起身。

「法官大人,我方當事人楊同學在圖書館遭受被告肖某性騷擾,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其行為對我方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創傷,嚴重影響其學業與生活。肖某也當場承認並簽署認責書,我方要求被告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二十萬元。」

說完,她還不屑的瞥了姜峰一眼,壓根沒把自己這個不靠譜同行放在眼裡。

監控在手,還有肖某親自簽的認責書,就是張三來了,這案子也沒得打!

「被告這邊有什麼要說的嗎?」

法官點點頭,目光直接轉向姜峰,下班欲望極強。

這案子雖說輿情複雜,但本身還是很簡單的。

只要姜峰走個過場,她就直接敲錘宣判了。

「法官大人,我方不認可原告指控。」

「並且,我要反訴原告楊同學故意殺人罪!」

姜峰起身,語氣鏗鏘有力,直接引爆了全場!

「靠,真反訴啊?」

「我沒聽錯吧,故意殺人?」

「前有隔空性騷擾,後有隔空殺人,這案子估計要作為樣板案例進案牘庫了!」

媒體們一通狂拍,直播間的彈幕也炸開了鍋。

不管這次結果如何,單是這一手反訴,今天的頭條穩了!

「故意殺人?」

法官有些愕然,這被告律師是認真的?

「是的,法官大人。」

「原告提出的『性騷擾』,完全是基於主觀臆斷的誣告!」

「我方已掌握充分證據,肖同學不但並未性騷擾,還因原告楊同學濫用輿論,導致自己及其家人遭受嚴重網暴。」

「其父含恨離世,其母重病纏身,我方反訴原告侮辱罪、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與故意殺人罪,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番話下去,法庭鴉雀無聲。

別說法官傻眼,就算是原告的趙律師,也萬萬沒想到事情會朝著這個方向發展。

她只準備了怎麼給對方送進去,她可沒準備怎麼保護自己當事人不被送進去啊!

「姜律師,肖同學在公共場所做出不雅舉動,已簽字認責!」

「你身為被告律師,不能混淆視聽吧?」

姜峰微微一笑,沒有理會趙律師反問,反倒是看向法官:「法官大人,我方申請播放事發當日圖書館監控視頻。」

「允許播放。」

很快,視頻再次被當庭播放。

姜峰特意放慢了速度,逐幀解析:「請大家注意,肖同學從進入圖書館到坐下,未有任何異常行為。撓腿的動作僅持續數秒,且發生在距離原告二十米之外,無任何眼神、語言、肢體接觸。請問,這如何構成性騷擾?」

趙律師冷笑一聲,立即反駁:「主觀感受才是判定性騷擾的關鍵!我方當事人感到被冒犯,那就是性騷擾!」

姜峰目光一凜:「主觀感受?按照您的邏輯,我是否也可以因為此刻感到被您的發言冒犯,就指控您性騷擾?」

趙律被噎的說不出話,旁聽席也是一陣低笑。

看對方不語,姜峰毫不客氣,繼續追殺。

「法律講求事實與證據,而非主觀臆斷。《刑法》中關於性騷擾的認定,必須基於客觀行為與主觀故意。」

「肖同學的行為既沒有客觀「性騷擾」行為,也無法證明有主觀『騷擾意圖』,所謂認責書,更是在多方逼迫下書寫,並非其主觀意願。」

「綜上,性騷擾無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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