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要不你也搬過來住?(2/2)
掛掉電話,我和嫂子就出去了。
這一片出租的房子挺多的,最後嫂子在附近一個小區裡面選中了一套租房,兩居室的,一個人完全夠住了,而且租金相對來說也便宜,於是嫂子當場就交了半年房租。
簽協議的時候,我的手機忽然響了,看到是陳燕華打來的電話,我就走到外面接聽。
陳燕華說她早上剛給劉濤打電話說了還錢的事,不過從劉濤的態度來看,想把錢要回來似乎也沒那麼容易。
陳燕華說這些,其實就是想告訴我,她已經盡力了。
但我好不容易才搭上她這條線,不可能輕易放棄,於是就說:「陳女士,我知道你還有辦法的,劉濤雖然很渾,但你想教訓他易如反掌,陳女士就當做善事了,再想想辦法吧。那十萬塊錢是我爸的救命錢,如果要不回來,那我只能魚死網破了。」
我必須讓陳燕華明白一個道理,如果拿不到錢,我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包括把劉濤和宋歡歡的事情捅出去。
陳燕華絕對是個聰明的女人,沉默了一陣,最後才說:「辦法倒也不是沒有,劉濤供酒的幾個地方都是我給介紹的,現在生意都不好做,所以多數都是先供貨後結算,快的一兩個月,慢的要一個季度才結一次,加起來應該超過十萬了,我可以先從那些人手裡拿十萬交給你。」
劉濤提供酒水的地方是陳燕華給介紹的?
不應該啊。
陳燕華不是很反對劉濤和宋歡歡交往嗎?
但對我來說,這些都不重要,我關心的是怎麼才能拿回我爸的錢。
「陳女士,太感謝你了,要回那十萬塊錢我爸就……」
「你先別急著高興,我的話還沒說完,陳昇,我可以幫你,但如果你敢把我女兒和劉濤的事情說出去,後果會非常嚴重。另外你還得答應我,假如他們的事情暴露了,你得幫我證明我女兒也是無辜的。」陳燕華鄭重其事地說:「只要這兩件事你答應我,天黑之前,我就能讓你看到錢。」
錢對我太重要了,所以無論陳燕華有多少要求,我都得答應。
更何況她說的這兩件事並不難辦,於是我立即同意了。
「等我電話。」
收起手機,我依然難以平復激動的心情。
五年了,終於看到了希望,回家見到我爸,我也能交差了。
「遇到什麼好事了,嘴角比AK還難壓?」
我只顧著高興,壓根沒發現嫂子不聲不響地來到我身後,正歪著脖子,疑惑地看著我。
我說是陳燕華的電話,她說今晚我就能拿到錢。
「真的?」嫂子也笑了,「那太好了。」
「是啊,拿到錢,我爸就有錢買藥了,嫂子,說到底這件事還得感謝你……」
不等我說完,嫂子立即抬手打斷:「打住,這話我已經聽得耳朵長繭了。你覺得這套房子咋樣?虧不虧?」
「我覺得還可以,家具都是齊全的,拎包就可以入住,省得再去置辦東西。」
這套房子的主人是個中年大嬸,兒子大了,並且在外地發展,再加上有了小孩沒人照管,於是就讓大嬸過去幫忙帶孩子,房子空著也是空著,所以才決定租出去。
嫂子眼眸一轉,雙手背在身後走進客廳裡面,頓了頓忽然說道:「可我總感覺不太習慣,可能是因為第一次來,要不你也搬過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