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但求為官問心無愧(2/2)
「由於案情久遠,許多線索和證人都斷了,我們正在梳理檔案,走訪群眾,目前還沒有突破性進展。」
朱時進如實匯報導。
趙行健說道:「你們辛苦了。還有一個工作,你要安排人手立刻落實。」
「趙縣,您請吩咐。」朱時進說道。
「是這樣的……」
趙行健將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販賣器官團伙案的宣判結果說了一遍。讓他組織受害者家屬、群眾和部分人大代表,聯名向市委、市人大、市檢察院寫一封信,強烈要求市中院對此案改判,公平公正,全部判處罪犯死刑,立即執行!
趙行健之所以讓這些人寫聯名信,其實就是找個藉口,避免被扣上「干預」司法判決的帽子。因為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原則上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預。
但是,受害人、人民群眾和人大代表,完全可以對案件審判質疑和監督,甚至可以聯名請願,因為這代表的是民心民意!
你看,不是我趙行健非要干預法院工作,而是人民群眾的呼聲太高,我不能坐視不管。
至於為何不把聯名信直接呈送給市中級法院,而是寫給市委、市人大、市檢察院?
很顯然,法院是強勢部門,根本就不會搭理你,這種信轉手就扔垃圾桶,否則每年就不會有那麼多冤假錯案了。
但是你把信遞給這三家,就是另一番效果了。
首先,黨委領導一切,法院也在黨的領導之下執法。
人大每年要聽取審議法院的工作報告,院長、法官需經人大任免,還可以對失職的法官進行罷免。
檢察院可以監督法院,兩家互相制約,認為審判有問題,可以對判決結果抗訴,提請發回重審、再審。
所以,把聯名信寫給這三家,必定會引起領導重視,在這三家的監督下,法院就會有壓力,不敢再「葫蘆僧判葫蘆案」。
邏輯就是這麼個邏輯,但是真正操作起來,收到多大效果,只能看天意了。
朱時進聽了,立刻明白領導的意思了,立刻說道:「趙縣,我立刻安排人去辦。」
掛了電話,趙行健又專門向白雲裳匯報了此事。
下午兩點鐘,趙行健提著公文包,走向會議中心的大會議室,剛上台階,就見一輛大奔在身後停下。
「趙縣長,好久不見啊。」
車門打開,高萬金一步闊步走了下來,笑嘻嘻說道,然後抬手抖了抖筆挺的西裝,手上的大金表在陽光下鋥亮閃光,派頭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