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土地使用權!(1/2)
烈海邊上的土地,多是荒地,主要歸集體所有。
陳永想要拿下,那些土地的開發權,正常需要去生產隊申請。
他和村長朱達昌的關係鬧掰,對方必然會聯合生產隊的其他人,在土地方面卡他的脖子。
他不希望主動權,掌握在別人的手中。
必須掌握在自己手裡!
「陳永,你有能力在烈海趕海,收穫大漁獲,確實有必要建設一些設施,看得出你是個目光長遠的人。」
「市里一直在倡導開發烈海,你作為唯一一個,能在烈海趕海的人,市里對你十分重視,土地開發的權限,我可以幫你拿到。」
「你需要哪些地,可以跟我說!」
楊宏偉一邊讚賞地點頭,一邊對陳永說道。
說著,拿來一張當地的地圖遞給陳永,讓陳永指明要哪些土地。
普通人在有陳永類似的漁獲後,一定會按部就班,穩定趕海。
可陳永不一樣。
懂得加大趕海方面的投資建設。
這看似會花不少錢,但長期下來,只會穩賺不賠!
「楊局長,我要這幾塊地。」
陳永接過地圖,在烈水村靠海的地方,劃了一大塊將近五十畝的土地。
這塊地他不是隨便劃的。
前世烈海最大,最繁華的漁港,就建在這片土地上。
科學家們親自認證,整個烈海海岸,最適合建漁港的地方!
既然要拿下,就一次性全部拿下!
「這塊地可不小!」
「都是荒地,倒是容易拿下。」
「不過,這麼大片土地,哪怕給你補貼後,開發權可要花不少錢。」
看到陳永劃下的土地,楊宏偉猶豫著說道。
「大概需要多少?」
「你要幾年的使用權。」
「十年!」
「五十畝地,十年的話,大概需要五千塊錢,考慮到是海邊的荒地,價錢會便宜一些,開發補貼後,應該還能再少一些,具體價錢我需要和相關部門商量一下,這事好辦。」
楊宏偉詢問陳永的需求後,給出了答覆。
「五十畝未來黃金漁港的土地,十年使用權不要五千塊錢,賺大了!」
陳永心中洋溢起燦爛的笑容。
這年頭豬肉幾毛錢一斤,五千塊錢絕對算是一筆巨款。
但在陳永眼裡,相較於這塊土地,五千塊錢就是毛毛雨!
至於為什麼只要十年開發權,而不是更長時間。
原因有二。
一,他手裡暫時沒那麼多錢,不好買下更長時間的開發權。
土地開發權這玩意兒,時間越長,價格越高。
十年屬於不上不下,剛剛好。
二,擔心批准不過。
對當地政府而言,出租閒置土地也是一項投資。
有能力開發好,促進當地經濟,政府當然會滿意。
如果開發不好,又簽了長時間合同,政府需要花費違約金拿回來,再重新開發!
目前陳永雖然能在烈海趕海,但時間太短,相關部門的人不敢篤定,他後續能一直趕海,有大漁獲,不可能批准長時間土地使用權。
也就是說,只要陳永能一直趕海賺錢,未來政府就會給他更長的土地使用權!
畢竟,沒有一個當地政府,會刻意搞垮一個,能為當地促進經濟發展的公司!
因此,陳永不擔心以后土地使用權無法續約!
「陳永,我想詢問你一件事,你在烈海屢次趕海成功,是不是對烈海有什麼特別的秘訣。」
「你也知道鎮子的困難,靠海卻不能吃海這口飯,要是大家能吃上,人們的生活會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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