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零七章 不可逾越的天塹(1/2)
擎天影碟機之所以降價,只能說是「厚道」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畢竟如果之前影碟機不降價的話,現在看到DVD影碟機的價格居然跟之前影碟機的價格相差不多,消費者是要罵娘的。
而現在價格差異一出來,消費者自然就什麼話好說了,更別說方辰還提供,銷售一年以內,可以原價退款的政策。
你要是覺得新DVD影碟機好的話,直接把自己手中的影碟機給退了,加錢買DVD影碟機就是了。
如果覺得影碟機也不是不能用,錢還是比較重要,繼續使用手中的影碟機就是了。
反正方辰給了一年的時間,可以讓他們反悔。
甚至做得絕一點,把家裡的影碟機用個差不多一年,再去退款購買新的DVD影碟機,白、嫖一年,也不是不可以,都在方辰的許可範圍以內。
不管怎麼說,方辰都給予了消費者們最大的權利和方便。
當然了,方辰其實還可以不降價,而是選擇將DVD影碟機的價格提上來,這依然可以製造價格差異化,並且也要對擎天有利多。
但卻不知道,方辰為什麼不選擇這條路。
「除了DVD影碟機加量不加價以外,全新的DVD光碟也是加量不加價,依舊以十塊錢一張的價格售出。」方辰宣布道。
DVD光碟不漲價對於大家的衝擊,就要比DVD影碟機不漲價要小得多,畢竟方辰連DVD影碟機一台數百快,甚至上千塊的利潤都沒看進去,又怎麼看得上光碟這十塊錢。
說個不好聽的,對比其他國家的正品光碟價格,擎天制定的十塊錢光碟,真的可以說是給大家送福利。
甚至正是因為擎天一直保持的低價,影視音樂光碟也是國內少數沒有山寨品的東西之一。
沒辦法,光碟作為工業品,就必然會受到規模效應的影響,也就是規模越大成本越低,利潤越高。
而全華夏,乃至於全世界,又有誰比一年生產十億張光碟以上的擎天生產規模大?
所以說,他們的生產成本,本來就比擎天要高不少,再加上生產盜版光碟會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也會增加盜版光碟的成本。
另外音像店老闆售賣盜版光碟也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所以相比於擎天的正版光碟,利潤率必須要提高不少才行。
這雜七雜八的成本加起來,這些生產盜版光碟商一算,至少價格要賣到十二塊錢以上,他們才能保證有利潤賺。
可問題是,正版才十塊錢,哪家的傻子會花十二塊錢去買盜版的光碟?
更別說,小霸王影碟機的防盜技術還會時不時的升級一下,不支持盜版光碟播放,並提示「您有可能是盜版光碟的受害者」。
這一升級,他們也要跟著升級,花個好幾百萬不說,之前的光碟全部都要報廢。
所以說,華夏的光碟製造廠,大都是做點盜版微軟作業系統光碟,軟體光碟,以及給國外其他光碟商做代工的生意。
不過跟台下眾人平淡的表現相比,有所不同,平井一夫和艾德蒙的臉色倒是有些不好看。
DVD光碟相比於之前的VCD光碟,成本差不多上漲了15%,結果到了方辰這裡,居然還保持十塊錢的售價,這是想要把他們給逼死嗎?
在東倭和歐洲,一張正版光碟的售價基本上是在一百二十華夏幣到一百五十華夏幣之間。
這價格是擎天光碟的十幾倍,所以自然就有人動起了購買擎天光碟,然後帶到東倭和歐洲使用甚至銷售的念頭。
哪怕是這些光碟只是華夏港台的一些電影,電視劇和音樂作品等等,但不可否認的是不但對他們的光碟銷售產生了不小的衝擊,甚至小霸王影碟機還借著這便宜光碟,打開了不少東倭和歐美市場。
這也是為什麼,他們會在DVD影碟機和DVD光碟弄出一個分區限制技術的原因。
其主要就是針對擎天,不讓大量的華夏便宜光碟被人帶到東倭和歐美市場去,衝擊他們的市場。
當然了,這種明顯損害擎天的技術,擎天肯定不可以輕易答應。
當時過來負責談判的一個小霸王的副總裁,聽完這些,直接就撂挑子走了,甚至還出言恐嚇他們,如果他們再這麼咄咄逼人,擎天就自己單幹,用自己的影碟機技術來生產DVD影碟機。
這顯然是不行的,且不說擎天走了之後,擎天在DVD聯盟中35%的專利技術占比,該如何填補,就說擎天這麼個世界最大的影碟機生產銷售企業,如果不參與到DVD聯盟,那DVD聯盟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有人能想像,在此時此刻,在九十年代,一個沒有美國參與的國際組織,還能具有莫大權威性嗎?
最後經過幾輪的唇槍舌戰,他們只能答應不但華夏區歸屬於擎天,連東南亞、中東、拉美這些發展中國家也歸屬於擎天所主導的一區。
東倭所在的二區只有東倭和南高麗兩個國家,美國所在是三區也是只有美國和加拿大,連緊鄰的墨西哥也被劃到了一區。
可以說,這樣的區劃對於他們這些企業,乃至於國家來說,妥妥的喪權辱國。
但為了能讓擎天不掀桌子,答應實施這項鎖區技術,還是值得的。
畢竟如果再讓擎天的便宜光碟源源不斷的從華夏衝擊東倭和歐洲,美國,說不好,他們連這些發達國家的地盤都保不住。
對此方辰其實是無所謂的,鎖區,無非就是少了一些主動把光碟搬運到東倭、歐美的海購客們攔到了外面而已。
又不是說,他不能主動的去生產一些二區或者三區的影碟機,以及光碟,而且他也沒有答應過他們,從此不再生產二區或者三區的影碟機和光碟。
畢竟擎天在東倭、歐美的影碟機市場已經有一定的占有率,他怎麼可能捨得把這些市場拱手讓給索尼他們。
而且他自己賣光碟,價格肯定比那些肉身海購的人要低的多。
甚至,他已經讓金志江想辦法跟東倭、歐美的影視娛樂公司談,可不可以爭取到他們的影視劇和唱片的發售製作權。
並且相比於索尼他們這些東倭歐美的影像音樂公司,他還有一個巨大的優勢,那就是在華夏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光碟發售渠道。
這些都是索尼他們所沒有的,就他們那些動輒一百多塊錢的正版光碟,怎麼可能是發展中國家民眾能消費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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