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其他類型 > 三國第一狠人 > 第397章 拜師鄭玄

第397章 拜師鄭玄(1/2)

目錄

諸葛亮嘴上說要去五經館,卻沒有立刻去,而是先回到家中重新洗漱一番,更換了一套白色的長袍,頭戴綸巾,才往五經館去。

一百七十多公分的諸葛亮,因為長得高,看起來完全不像十五六歲的小青年。只是他年紀小,嘴唇上只有毛茸茸的絨毛,還沒有鬍鬚,所以能判斷出年紀。

諸葛亮抵達五經館,他直接說奉吳王的命令,來拜見五經館大儒鄭玄。門口的門房,看到諸葛亮器宇軒昂,不敢小覷,領著人直接朝鄭玄的值房去。

時間不長,諸葛亮來到鄭玄的值房中。

諸葛亮看到白髮蒼蒼的鄭玄,神色嚴肅,鄭重道:「晚輩諸葛亮,拜見鄭公。」

眼前的人,是天下儒宗。

天下的士人在鄭玄的面前,都得稱呼一聲鄭公,諸葛亮也不例外。

諸葛亮讀書,觀其主旨,領略要義,雖然不是皓首窮經的人,也不喜歡去皓首窮經,可是,不妨礙諸葛亮欽佩這些研究儒家經典的人。

鄭玄鬍鬚花白,看了諸葛亮一眼,看到諸葛亮相貌堂堂,點了點頭。

不管是誰,不管什麼年紀,第一印象必然是看相貌。

女人是這樣。

男人也是如此。

諸葛亮儒雅陽光,器宇軒昂,有男子氣概,不是娘炮,沒有賊眉鼠眼,第一印象就讓人覺得不錯。

鄭玄詢問道:「你奉吳王的命令來,有什麼事嗎?」

諸葛亮取出陸玄的手諭,遞到鄭玄的面前,恭敬道:「鄭公,這是吳王的手諭。」

鄭玄接過手諭看了眼,神色平靜的擱在案桌上,沉聲道:「你是吳王推薦來的,按理說,老夫不該多說什麼,應該讓你直接進入五經館學習。」

「可是,五經館不是吳王的五經館,也不是老夫的五經館,是所有人的五經館,不能隨便安插人。」

「要中途進入求學,必然要經過考核。」

「主要就是過老夫這一關。」

「如此,老夫對其它的大儒和老師才有一個交代。否則今天來了張三,明天安排了李四,後天安排了李二,豈不是就亂套了?」

鄭玄神色柔和,說道:「你如果不願意,可以直接離開。」

諸葛亮神色不變,恭敬道:「鄭公一番話說得對,晚輩沒有意見。」

鄭玄說道:「既然你贊同,老夫就一個問題,你來五經館讀書求學,想學什麼呢?學為官之道,還是學研究學問,或者是學做人呢?」

諸葛亮從容道:「鄭公,晚輩選擇學做人。」

「哦,你的選擇很新奇。」

鄭玄輕輕一笑,渾濁的眸子掠過一道精光,問道:「在老夫這裡,很多人直抒胸臆,直接說學做官,少數人說希望做學問。絕大多數的人,都忽略了做人。你說來五經館學做人,是否有些虛偽呢?」

話語中,鋒芒顯露。

諸葛亮回答道:「晚輩認為,做官是浮於表面,並不重要。因為學會了做人,就肯定能學會做官。我不是不做官,我要施展抱負,施展一身的才學,不做官怎麼能行呢?」

「可是連做人都不會,談什麼做官?」

「所以,首選學做人。」

「您提及的做學問,也是一個道理。整天皓首窮經,卻不會做人,縱然天賦異稟,也難以持久。因為晚輩認為,一切的加成,都需要從做人開始。」

諸葛亮知道這是鄭玄的考驗。

他有條不紊的回答。

鄭玄眼中露出讚許的神色,不過這樣的回答很普通,許多人都能回答出來的。

鄭玄進一步問道:「你認為的做人,應該怎麼做呢?」

諸葛亮自幼讀書,有自己的理念,他聽到鄭玄的話,回答道:「晚輩認為做人,應該是靜以修身,儉以養德,務實求真,腳踏實地,這是我理解的做人的基本道理。更進一步,如果能在謹守原則的基礎上,再通權達變,就是上上之選了。」

「好一個靜以修身,儉以養德,務實求真。」

鄭玄忍不住讚嘆。

他在五經館教學,遇到很多的士子,也曾詢問做人、做官和做學問,這是最簡單也是最難的問題。

最簡單,是隨便一個人都能說幾句。

最難,是想要深入闡述,並不是容易的事情。

許多人沒有隱瞞,直接說想做官,學做官的道理。也有人想走捷徑,嘴上說做學問,實際上是想學做官。少數的人,會說學做人,可是做人的道理,又是最難闡述的。

唯獨諸葛亮的話,讓鄭玄這個飽經世事,見過無數大風大浪的人,大為讚嘆。

這是直指本意。

一個人,如果能求真務實;一個國家,如果能踏實發展,實實在在的努力,必然不差。

這是鄭玄的理解。

鄭玄看向諸葛亮的眼神,有了驚艷的眼神,更有了愛才之心。

這是一塊璞玉。

鄭玄心中所想,瞬間有了決定,問道:「諸葛亮,你如今來五經館求學,願意拜老夫為師嗎?」

諸葛亮心中也是震驚。

鄭玄這樣的人,早就到了隨心所欲不逾矩的地步,不可能因為陸玄的一封手諭,就有任何的巴結和討好。鄭玄的身份和地位,註定了鄭玄的話是發自肺腑。

一個名動天下的儒家大宗師,要收他為徒,這是他的造化和機遇。

諸葛亮雙手合攏,鄭重說道:「諸葛亮,拜見老師。」

「好,好。」

鄭玄笑著道:「來,坐下說。」

諸葛亮上前一步,在鄭玄的面前坐下來,他神色謙遜,說道:「老師,家父去世的時候,早早替我取了表字孔明,您稱呼表字即可。」

鄭玄點頭道:「孔明來五經館求學,是吳王安排,他有什麼安排嗎?」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