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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自毀長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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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總看著林楓走出辦公室,全程他一言不發,冷眼看著林楓走,沒有再去勸他留下來。

因為他知道,勸不了。

本事大的人,骨子裡都有一股傲氣,或許平時沒有表現出來,但是那股傲氣一直都在。

當初塞納河計劃,公司的股東直接把計劃腰斬掉,他和林楓就有言在先。

現在再出這種「卸磨殺驢」的事情,張總也沒有臉面,再去勸林楓留下來。

張總明白,這位小陳總來凡華娛樂,不只是為了辭退林楓這麼簡單。

恐怕背後的目的,還是他凡華娛樂這個位置。

他為了凡華娛樂做了這麼多年事情,把它從一間不到五人的小公司,壯大到現在規模有五六十員工,年營收達兩億的公司。

雖然比不上業界的大公司,但是在業內也算是小有名氣,甚至還有機會再次突破。

當然,這一切都建立在如果林楓還在這間公司的前提下。

現在鬧出這件事,張總也看清楚了。

卸磨殺驢,那是早晚的事情。

林楓當初勸他入股銀河娛樂,現在看來,不只是他幫了林楓,更是林楓給他留了一條後路。

因為,卸磨殺驢這種事情,下一個,或許就輪到他了。

他回到自己的座位,將自己的私人物品收拾好。

周圍的同事都時不時的偷瞄這邊的情況,且竊竊私語著。

林楓不以為意。

他已經不在乎這間公司將來會怎麼樣了。

林楓將東西收拾完後,就去辦理離職手續,他拿著辭職信去找張總遞交。

程莉卻說張總已經走了,據說小陳總安排他休息了,接下來有什麼事直接找小陳總就好了。

林楓發現,不經意間見證了凡華娛樂的改朝換代。

十有八九是這位小陳總,接張總的班。

凡華娛樂接下來要變天了。

後面張總怎麼安排,他就不知道了。

林楓也不想知道。

林楓將自己的離職信放在程莉那裡,讓她見到張總交給張總。

辦完一切後林楓,將一些不需要的辦公用品送給周邊的同事,自己自拿自己一些私人物品。

走出凡華娛樂所在的辦公樓,林楓回頭看了一眼後面這個地方。

他嘆了一口氣。

雖然在重生的那一刻起,他就計劃著將來要出來單幹,但是他從未想過自己會如此不體面地離開。

還是有一些不舍。

這裡是他在這個世界的起點,至今他都沒法忘記第一次睜開眼,觀察這個陌生的世界。

今天起,一切都又將重新開始了。

林楓離職當天,在公司內消息靈通的楊真真,蘇麗莎,就打電話過來了。

她們都表示願意跟林楓一起共進退,從凡華娛樂解約出來跟林楓。

說實話,林楓是有打算將自己手頭上的藝人都帶出來的,畢竟無論是楊真真還是王陽生,都是他一手帶出來的,在他眼裡這就是他的成就,他的作品。

既然已經辭職了,他不再是凡華娛樂的員工,那麼就在商言商。

再者,目前的形勢看,那位小陳總要上位,張總十有八九也是要出局的。

最後一點人情也沒了。

林楓的性格向來是,你不仁在先,那休怪我不義。

把自己手上這些藝人留給那個小陳總,林楓只會覺得噁心。

不過,林楓還是勸她們暫且不要輕舉妄動。

這倒不是因為林楓對凡華娛樂有什麼留戀,一是她們兩人的經紀合同違約金都挺高的,楊真真的經紀合同違約金在三百萬左右。

蘇麗莎的違約金甚至要一千萬了。

他知道她們是心甘情願花錢買斷自己的合約,來投奔他。

但是挖人的是他,那麼這筆「買身」的錢,就理所應當由他出。

她們好不容易賺了點錢,林楓不忍心讓她們自己掏錢。

尤其是楊真真,一直以來在圈內都是四流五流檔次,一年才賺四五十萬,甚至不如一個頭部的網紅主播,林楓出手才將她的咖位提升上來,名氣有了但是前面一直在拍電影,真正賺到錢也就在《閃閃發光的姐姐》讓她火的這幾個月。

如果她要買斷自己的合約,今年就白幹了,說不定還得動用她自己的積蓄。

蘇麗莎違約合同高達一千萬,也是如此,她本來的咖位二流到三流之間,一年也就一千萬左右。

像冰冰,小爽那樣的明星已經是一線頂流了。

買斷自己的合同,也是等於一年白干。

她們或許出於感情,或許出於信任,或許處於投機,做出這個決定。

林楓也得展示自己強大的立場和決心。

這錢,他不會讓她們出的。

林楓現在已經不差錢了。

塞納河48組合在上個月大火之後,給公司帶來了一筆不小的營收,GG加商演一共有六千萬,扣去營業稅,到公司帳上有將近五千萬。

但是他的開銷也不小。

這些錢,一半要拿來發給組合成員,支付王茹和林楓本人的提成,雖然他是銀河娛樂的老總,但是他同時也是塞納河48組合的經紀人,屬於他個人的提成也是要算的。

只不過林楓可以暫時不領取而已。

除了這些之外,公司的運營成本,再去除新專輯宣傳花的營銷費五百萬,帳面上能剩下資金也就一千萬左右。

最大的收入,還是新專輯的大賣。

截止今天已經賣出九百萬張,快突破一千萬張了,不過其中六百萬張是上個月賣出的。

所以這個月在新專輯銷售上,分帳只能分這六百萬張,能夠分六千萬左右。

這筆錢下周才能到,林楓算了一下帳,去掉發給女孩子們的提成,大概能夠有三千萬左右剩。

加起來,一共四千萬。

不過這些錢,林楓得留著,接下來公司的運營需要資金,要發員工工資,後面買通稿,給手下的藝人做宣傳,投資影視劇,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

他不可能總是去借錢。

所以這四千萬不打算動,是運營用的。

除了錢的問題以外,還有就是楊真真和蘇麗莎現在都有演藝合同在身,楊真真接了一部電視劇。

蘇麗莎還有幾個GG。

這些合同都是以凡華娛樂的名義簽下來的,如果不履行結束合同,後面會被合同方追責,而且涉及到三方合同,處理起來比較麻煩。

林楓計劃是,讓她們先把手頭上的合同履行完,再去談與凡華娛樂解約的事情。

急,也不急這一時。

至於王陽生和李欣然,他們是剛進公司不久的,消息渠道肯定沒有楊真真和蘇麗莎靈通。

林楓也沒有主動去告訴他們,他離職的事情。

而是等他們主動找上門。

願不願意走,看他們的意願,林楓不會利用昔日的情分去強求。

工作是工作,情分是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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