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出來創業,萬事開頭難(1/2)
林楓從張總的辦公室里出來,雖然他已經懷揣三百萬,但是林楓覺得壓力倍增。
事實上,林楓還沒有完全準備好出來單幹。
人手不夠,能夠用的錢也不夠。
光塞納河計劃,租劇場就得四百萬了,還要裝修一百萬。
張總說公司退了的場地,林楓打算接手過來。
好不容易找到這麼好的位置,放棄了可惜。
最多把裝修錢的省一省,儘量節省開支,能夠用的儘量用,不能夠用的則用更省錢的方法。
裝修公司那邊,得再去一趟,儘量把一百萬的裝修款再削減一下。
最好七十萬左右搞定。
另外林楓打算再去談談場地,看看能不能把押金減少一百萬。
如果半年租金兩百萬,押金一百萬,裝修費七十萬左右,那麼他可以勉強支撐。
楊真真參加《閃閃發光的姐姐》後,收到了不少的GG代言。
GG單價在一百萬左右,形象代言人在二百五十萬左右,形象代言人和單一的GG不同的是,形象代言人是三年。
林楓算了一下,這些GG代言費,大概價值在一千萬左右。
公司那邊扣除企業方面的稅務,還剩下七百五十萬。
按照林楓和公司談的分成比例,他拿走35%,也就是262萬。
看上去不少。
但是個人所得稅很高,個人收入達到100萬以後,就需要繳納45%。
這一筆錢,林楓到手就150萬左右。
這150萬可以說是林楓工作室全部的啟動資金了。
其他的幾個藝人,蘇麗莎在拍戲,劇組不許隨意離開,很難接GG。
王陽生則是忙之前簽的商演,商演賺的錢,林楓早就砸到《春光明媚》這部電影上了。
這一百五十萬,要用來給塞納河48她們請老師教培訓費,還要為她們租房子請阿姨照顧她們的日常生活,這兩個月培訓期還得發生活補貼。
另外塞納河劇場的運作也需要專業的工作人員,燈光,音響,售票員。
零零總總算下來,錢真的不經花。
但是比起錢,更重要的是人。
林楓出去單幹,總不能自己光杆司令一個人做事。
肯定要有助手才行,胖子和鄒青紅林楓打算讓他們在銀河傳媒,繼續負責影視劇方面。
唯一能夠幫得上林楓的,只有那位小妖精王茹了。
王茹這段時間一直為塞納河計劃奔波,可謂是任勞任怨,幫了林楓很大的忙。
林楓和她的配合也逐漸默契起來。
她對於林楓來說,是一個非常不錯的助手。
想要開工作室,繼續塞納河計劃,那麼王茹對於林楓來說必不可少。
林楓工作室成立前,得先說服王茹加入。
加入林楓的工作室,那必然要從凡華娛樂離職。
問題是,她願意嗎?
林楓知道,自己必須跟王茹談談了。
他想了想,拿出手機給王茹發了一條信息:「在嗎?」
對方很快就回復了。
「在外面找臨時的舞蹈室,有事?」
林楓又發一條信息:「晚上能一起吃個飯嗎?」
「老大,沒什麼事吃什麼飯啊,有什麼事你就直接說好了。」
上次林楓整了王茹一把,讓這個小妖精有了些心理陰影,知道林楓不是這麼容易騙的。
通過這段時間的磨合,王茹也大概適應了林楓的做事風格。
「是這樣的,我有點事想跟你當面談,所以想順便請你吃個飯,這段時間辛苦你了,算是犒勞一下。」
對方過了一會兒,才回復道:「有一家日料我很想吃,你請我。」
林楓:「行,請你就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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