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笑面虎」(2/2)
虎哥又喝上了。
三人又吃了一些東西,聊了一會兒天,並且約好明天找個時間到虎哥的公司簽授權合同。
聊著聊著,時間很快九點了。
虎哥看時間也差不多了,一箱啤酒一瓶二鍋頭幾乎全被他幹完了。
今晚的飯局算是結束了,林楓又再次謝絕跟虎哥去「爽一把」的邀請。
選擇自己一個人坐車回家了。
路上有些堵車,等林楓回到家已經是十點了。
他躺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發了一會兒呆,就覺得有些困了。
他洗了個澡,把頭髮吹乾以後就直接倒在床上睡了。
第二天上午,林楓和胖子去虎哥的公司簽授權合同。
對於合同這種東西,林楓特別小心,還專門請了一個律師一同過去。
畢竟防人之心不可無,他覺得虎哥這個人,不容小覷。
誰知道口口聲聲把義氣掛在嘴邊的人,會不會明天就出賣你。
林楓混娛樂圈這麼多年,見過很多在合約上挖坑的案例,很多藝人自己被賣了都不知道。
林楓不要事先準備好的合同,而是提出合約由林楓和虎哥一起草擬。
果然,今天虎哥一改昨晚的豪氣大方,變成一個精明的商人。
昨晚的豪氣直爽老大哥,更像是他的一層偽裝。
今天的虎哥才是真正的虎哥。
他就像一頭笑面虎,談判的過程總是笑眯眯的,但是每一句話都暗藏殺機。
一不小心就容易栽進去。
所以合約談判的過程,有些艱辛。
虎哥在一切合約上開始有針對性的提要求,比如授權時間是三年,授權的對象是他公司等等。
林楓當然也不落後,對虎哥提出的這幾個關鍵條件直接否決。
經過數次較量之後,合約算是定下來了。
又在律師的見證下,林楓將《鬼吹燈》的節目的播出權授權給海城市廣播電台154頻道。
廣播電台只有播出權,林楓也不管它是在什麼時候播出,他是恨不得廣播電台一天二十四小時播《鬼吹燈》為他宣傳。
合同授權的時間一年,虎哥要求至少授權三年,林楓本來只想給半年的。
但是半年的時間壓的太死了,就在兩人數次交鋒後,各退一步改成一年。
也算是給虎哥一個面子。
一年之後,這個合同就算是到期作廢。
另外授權的範圍,林楓只給了節目的播出權,廣播電台除了播出節目之外,沒有任何其他的權力。
虎哥本來想要整個授權的,而且在合約上沒有寫清楚到底是獲得《鬼吹燈》那一部分授權。
這一點林楓當即就點明了,要求寫清楚。
不然,他寧可不簽。
授權這種事情可大可小,一不小心,後面就是一大堆官司。
最後虎哥接受了,反正是他不花一分錢,白嫖來的東西。
再者,林楓的精明和謹慎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
對於林楓的做事謹慎,他表面上笑眯眯的不介意,他內心怎麼想,林楓就不得而知了。
畢竟這是相互利用的關係,大家各取所需,各有各的目的。
一通談判下來,林楓感覺自己有種與虎謀皮的感覺。
但是從古到今做大事者,成大事者,哪又不冒一點風險的?
娛樂圈裡,經常上演「人吃人」的情景。
這種場面,重生前的林楓早就習慣了。
這份合約還是簽下來了。
合同簽好後,虎哥又邀請林楓他們一起去吃飯,被林楓他們婉拒了。
現在雙方各自的目的都達到了,虎哥也沒有留林楓。
林楓他們走出去的一瞬間,一直笑眯眯的虎哥收齊了笑容。
他的表情,在這一刻看上去有些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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