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船長,水手,船(1/2)
娛樂圈裡的各種勾當,都是資本的遊戲。
說直接點,都是生意。
每家娛樂公司或大或小,都是生意人。
正所謂生意,那就得和氣生財了。
大家都是賺觀眾粉絲的錢,市場這麼大,蛋糕這麼大,能從觀眾從粉絲那裡搞到錢,算本事。
娛樂公司之間,基本上沒有什麼衝突,最多藝人之間搶角色,搶戲,或者賀歲檔電影與電影之間在票房上打個擂台。
但是這也是底層藝人們爭風吃醋,斗票房也是一時的事情。
如果咱們把格局放大點,上升到公司是層次。
那合作永遠多於敵對。
一台戲需要主角和配角,需要很多人才能完成,不可能只有一個公司的人來唱,都是多個公司的演員一起參與。
這戲裡都是你中我有,我中有你。
就算這一部戲沒有合作,那下一部呢?
再下下部呢?
同樣,一部電影或者電視劇,投資方也不會只有一家,都是多家一起投資的。
在娛樂圈裡,公司與公司之間,和氣生財是永遠的主題。
看來,萬小霞來到豎店之前,星麗和凡華兩家公司就已經談成合作了。
兩家公司的總部同樣在海城市,算得上是抬頭不見低頭見了,平日裡合作的機會也不少。
張總的凡華娛樂雖然不大,但是他背後的那位身居高位的親戚,權力那是很大的。
就算是星麗傳媒這樣的大公司也得給張總幾分面子。
娛樂圈裡想闖一片天下,從來不是單槍匹馬就能辦得的事情。
這裡十分講究底蘊,你得有錢,還得有人。
水,深著呢。
既然張總和星麗傳媒在今天上午已經把合作談好了。
那晚上的這一次咖啡廳的見面,只不過是一次過場而已。
這過場當中,也摻雜著幾分算計。
萬小霞和肖一博走了。
走的時候,她還意味深長地看了林楓一眼,說了一句「林楓,咱們後會有期」。
林楓在這個時候,清晰地認識到自己雖然做出一些別人看上去相當了不起的成績。
但是在娛樂圈這些大佬面前,他能夠很清楚地感覺到自己的渺小。
現在的他,還什麼都不是。
林楓沒有畏懼,相反他更加興奮了。
他從來不畏懼挑戰,相反他渴望更多的挑戰。
不斷的迎接挑戰,克服困難,擊敗對手。
這樣的人生才有趣。
坐在旁邊的蘇麗莎見林楓在那裡坐著,一言不發。
以為林楓還在思考剛才萬小霞的話。
她此刻心裡卻是十分慶幸。
要是剛才自己稍微說上兩句勸林楓跳槽的話,讓張總聽見,那等待她估計就是公司徹徹底底的封殺了。
剛才真的驚險,算是逃過一劫。
蘇麗莎的野心在這一刻消停了一下。
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她那不安分的野心又會再次重燃。
萬小霞走後。
林楓和蘇麗莎都沒有說話。
他們各心懷事,各自回去了。
第二天,林楓就買了上午的飛機航班回海城市。
這裡的事情已經搞定,他再留在這裡也沒有任何意義。
飛機飛了兩個小時,下午一點多到達海城市。
林楓下了飛機,就看到蘇麗莎發來的信息。
肖一博背後的星麗傳媒開始發力,不費吹灰之力,就把電視劇主題曲的演唱權從張欣的手裡搶過來。
這兩天他們專門會回海城一趟,進行主題曲的錄製。
蘇麗莎的言語中聽得出她很興奮,能夠從張欣的手中將電視劇主題曲的演唱權搶過來,無異於在張欣的臉上扇了一記耳光。
雖然這件事情有些曲折,還碰上萬小霞這個狠角色。
但是事情好歹也算是辦成了。
林楓也達到了自己想要的結果。
林楓背著自己的背包走出機場,準備叫一輛計程車回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