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兩百斤的「吳彥祖」(1/2)
周主任見林楓清楚裡面的規則了。
他臉上露出開心的笑容,說道:「既然這樣,那你錢帶來就可以簽合約了。」
他已經把林楓當做是冤大頭,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妄想著來這裡賭一把,投機發財。
這凌晨午夜檔不止多少人接手過,都沒搞好。
這姓林的年輕人想搞好這個垃圾時間段,簡直是痴人說夢。
他才不管這年輕人的死活。
兩百多萬進來,他今年的年終獎金至少能多出十來萬。
林楓說道:「錢我帶來了。」
「那我們去法務部那邊,簽合約吧。」周主任站起來,想要催促林楓趕緊簽約,把這筆錢搞進來。
「慢著....」林楓叫住了周主任。
周主任看著林楓。
林楓說道:「今天可以簽合同,只不過我想在合約加上一條。」
「你想加什麼?」
「我想加上一條,如果雙方毀約,必須十倍賠償對方,而且每月的賠償標準要按第一個月的GG費算。」
「這.....」周主任愣住了。
林楓這個要求他前所未聞。
林楓笑了笑,解釋道:「周主任,我是生意人,承包這凌晨午夜檔就是為了賺錢,這兩百萬隻是我前期投入,後面我還得砸不少錢來做節目經營,林林總總怎麼也得投入五百萬吧,可是萬一我把節目做起來了,你們電視台毀約,那我豈不是白幹了。」
「所以,我想要在合約上加這一條,來保障我的權益。」
周主任聽完林楓說的話,也覺得有道理。
不過他才不信林楓能夠把節目做起來。
就算做起來,前面一兩個月也沒多少人看。
第一個月的GG費能有多少?
周主任眼珠子一直轉,心裡在盤算著這筆帳。
他能夠在電視台里爬到這個位置,可不只會在單位里摸魚這麼簡單。
這筆帳,周主任很快算清了。
「行吧,就按你說的,加上這一條。」
林楓站起來,面帶微笑道:「那我們可以去簽合同了。」
周主任和林楓來到電視台的法務部,在法務部的見證下,在合同上加上林楓要求的條款。
林楓看了一遍合同,他自己這幾天也惡補過合同法,覺得沒有問題。
於是周主任代表電視台,與林楓的銀河傳媒簽下了這一份為期兩年的承包合同,將海城市電視三台的凌晨時間段節目,以兩年一百九十二萬的價格,承包給了林楓。
該時間段的節目由林楓的銀河傳媒負責,GG收入所得,也歸林楓的銀河傳媒所有,電視台收取其中10%的手續費。
合同簽完後,周主任站起來向林楓伸出手。
「林先生,祝賀你,祝你生意興隆,一本萬利。」
林楓微微一笑,說道:「多謝周主任,承您貴言。」
電視台的節目時間段順利承包下來了。
林楓和胖子走出電視台,直接找了一家館子吃飯慶祝。
桌上點了酒和菜,胖子舉起酒杯,敬林楓。
「瘋子,我是佩服你,一言九鼎,真的把電視台的凌晨檔承包下來了,這一杯我敬你。」
說完,他將杯子裡的酒一飲而盡。
林楓也喝完杯子裡的酒。
他笑著說道:「有錢賺,我為什麼不承包呢?」
「現在凌晨檔拿下來了,接下來怎麼辦,我全聽你的。」胖子現在對林楓是心服口服。
「都準備好了。」林楓從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一疊資料,遞過去給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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