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買我的歌?可以.....一百萬!(2/2)
他深呼吸一口氣,將心中的鬱悶拋之腦後,繼續笑道:「小林,王陽生是你旗下的歌手,也就是我們公司的歌手,現在他因為這首《那些花兒》小有名氣了,公司自然會協助你花更多的資金去栽培這位歌手,這首《那些花兒》既然是他的成名曲,那公司希望能夠得到這首歌的版權。
你看這樣行不行,公司出二十萬,買下你這首歌的版權,我們就可以為王陽生出專輯,大力宣傳他了。」
林楓聽聞,笑了笑。
張總前面鋪墊了這麼多,又是送大禮,又是送藝人,還各種把他林楓捧得高高的。
為的就是這一句話。
張總看著林楓,當他信心滿滿,以為這個年輕人肯定會被自己一通組合拳穩穩噹噹的拿下時。
林楓搖搖頭。
「不好意思,張總,您這個價碼我不能答應。」
張總一聽,說道:「這可是二十萬啊,買一首歌的版權。你知道嗎?每個月都有很多寫歌的音樂人給公司投稿,想讓公司用他們的歌,我們都不用。你知道那些音樂人一首歌只能賣多少錢嗎?」
張總豎起一個巴掌:「五千塊!」
「我給你二十萬買一首歌,不少了,年輕人....不要這麼貪心。」
林楓聽完,笑了:「張總,那你可以用他們的歌啊,畢竟才賣五千塊。」
張總深呼吸一口氣,他沒想到眼前的這個年輕人比自己想的要難纏。
「一口價,五十萬,這是公司能夠拿出的最大誠意了,公司成立以來從來沒有花這麼多的錢買一首歌的版權,我也是覺得你是可塑之才,看好你,才願意拿出這個價。」
張總直接把價格從二十萬提高到了五十萬。
林楓面無表情,他豎起一根手指:「一口價,一百萬,我賣你十年的出專輯權和演唱權。」
張總一聽,瞬間火了,音量瞬間提高几十個分貝。
「什麼,五十萬?你這是獅子大開口啊!年輕人不要不識抬舉,五十萬買你一首歌算給你面子了,你還真當自己是作曲家嗎?」
林楓依舊不動如山。
坐在那裡,面帶微笑看著張總。
「張總,雖然我不是作曲家,但是《那些花兒》這首歌和王陽生這個人,能夠給公司帶來多大的經濟收益,你比我清楚,公司至少能夠從這上面賺五千萬吧,要是經營得好甚至上億都有可能。」
張總板著臉,沒有說話,他的表情有些陰晴不定。
林楓繼續說道:「張總,我沒記錯的話,王陽生跟公司簽的合約違約金是一百萬吧?您信不信,我在放出風說要跳槽,會有多少娛樂傳媒公司願意幫他出這一百萬。一個能夠給公司帶來上億利潤的歌手,只需要一百萬就挖到,這筆買賣很划算。」
林楓說到這裡,張總的臉色瞬間不好看了。
因為林楓說得一點沒錯。
這首歌的價值,他剛才去市場部評估過。
只要王陽生願意跳槽,市面上大把的公司願意花這筆錢,高價把他挖過去。
他剛才出去看過林楓和王陽生各自的合同,也正是發現了這一點。
而且王陽生是因為《那些花兒》這首歌火起來的,這是他的成名曲。
兩者是相互成全的,王陽生沒了《那些花兒》這首歌,商業價值必然大減。
就好像鄭至化去演出不唱《水手》一樣,人家就是衝著你這首歌來的。
他才會一開始對林楓如此客氣,又是想方設法的吹捧林楓,又是拿出各自大禮加上各種承諾。
可是,他沒想到自己居然被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拿捏得死死的。
這一刻,居然讓他產生一種錯覺。
這個林楓是業界老油條,自己才是初出茅廬的新人。
林楓見張總臉上的表情陰晴不定,在那裡思考。
他便站起來。
「這樣吧,張總,您可以考慮一下,我先出去了。」
林楓說完,轉身往門外走去。
他剛準備開門,身後傳來張總的聲音,聲音有些疲憊和無奈。
「行,我答應你。」
林楓臉上露出一絲笑容。
這一場博弈,他贏了。
............
(求推薦票,求月票,求打賞!)
【如果您喜歡本小說,希望您動動小手分享到臉書Facebook,作者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