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布魯克林有棵樹(1/2)
第263章 布魯克林有棵樹
清晨六點半,薄霧還未散盡。二樓窗戶的防盜網上,粘著兩隻以交配姿勢死去的蚊子。信者盯著電腦屏幕,心中比那兩隻蚊子還要不甘心。
屏幕上是昨日的腳本業績統計表,酒神組的三人包攬二三四名。蕭夢吟高居榜首,名字後面跟著一串令人炫目的數字。
黑犬因為免交稿的特權,統計表上一片灰色空白,那是特地為日神組留下的體面。
有人體面了,有人就得不體面。這個不體面的人就是信者。他史無前例地以最差業績,位居統計圖最後一名。
信者端起桌上半涼咖啡啜了一口,胃液翻滾。
「看什麼呢這麼入神?」小八打著呵欠路過。
「看自己像條死狗一樣被踹到路邊。」信者自虐式地回答道。
「不就是墊底嘛,」小八拖了把椅子坐下,「多想想,總有人要當倒數第一的,為什麼不能是我?這麼一想是不是好受點。」
對於小八來說,信者的自怨自艾有點太矯情了。畢竟上次基地集訓,小八拿倒數第一的次數也挺多,他從來沒為此傷神過。
信者咂了下嘴,把剩下的咖啡灌進喉嚨:「你們組怎麼回事,集體開竅了?
」
「程醒老師教得好。」小八來了精神,「昨天講了共情錨點、情緒推拉————
聽完感覺任督二脈通了。」
「真好啊,」信者語氣有點酸,「我們組長啥也不教,純放養。」
「但人家一個人業績頂我們三個。」小八揉著眼睛,「說實在的,你要是多寫幾萬,輸的就是我們組了。」
「所以,是我拖了後腿咯?」
「是你拖了後腿。」
咖啡的苦味從胃裡反上來。信者抿緊了嘴。
「開玩笑的。」小八拍拍他肩膀,「你們組黑犬還沒動筆呢。他要是開工了,勝負還真不好說。共勉吧。」
小八走了。信者坐在原地,那股不是滋味的感覺在胸腔里淤積。
他對這個結果早有預感,但真看到自己名字掛在最下面時,還是像挨了一記悶拳。
平時再怎麼拿學歷開玩笑,他也從沒當過倒數第一,更沒拖過後腿。對於他來說,這回是開天闢地第一次嘗到做失敗者的滋味。
「信者哥。」
身後傳來黑犬的聲音,聽著有點虛。信者回頭,看見一個頭髮蓬亂、眼圈發黑的人影飄過來,懷裡抱著幾本書,像抱著盾牌。
黑犬整個人像熬了好幾個通宵,眼睛卻亮得嚇人:「我悟了。」
「你又悟什麼了?」
「文學。」黑犬鄭重地說出這兩個字,仿佛在宣布某種神啟。
「哦,」信者敲了下鍵盤,「那諾貝爾獎頒獎典禮記得請我。」
黑犬沒有聽出諷刺意味,熱切而亢奮地趴在他桌上喋喋不休起來:「我又把《邊城》給看完了,以前覺得這本書好裝逼,但這次看到最後,我的靈魂跟這座邊城同頻了,太意難平了!————」
信者緩緩側過臉,感到十分詫異,這些話簡直不像是那個不學無術的黑犬嘴裡說出來的,他好像一夜之間去考了個研。
接下來十分鐘,黑犬東一句西一句地講著他的閱讀體驗,最後意猶未盡地咂咂嘴:「所以信者哥,我接下來該看什麼?」
他眨眨眼,眼中發出懇求的光芒。
信者沉默幾秒,將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孩子,你該學會自己找書看了。」
「可小王子老師給的那摞書我快看完了。到時候我沒書看,還是要來煩你——
信者嘆了口氣,滑著辦公椅後退半米,轉身,目光在背後書架上逡巡,最後定格在一本略顯陳舊、書脊卻仍挺括的書上。
「這個,我小時候看的,你應該挺有共鳴。」
黑犬接過,念出書名:「《布魯克林有棵樹》?外國的?」
「對,」信者說,「這本書講一個美國小女孩,她的原生家庭非常糟糕,但是她————」
「原生家庭是什麼?」
「原生家庭就是————你出生並且長大的那個家,你爸媽,你家人。這就是原生家庭。」信者說。
「哦。」黑犬懵懵懂懂地點了點頭。
「她家裡特別窮,父親酗酒,母親做清潔工。但她有個習慣,每周六去圖書館讀書,最後她憑藉讀書改變了自己的生活。」
他停下來,拍了拍書封:「剩下的自己看吧。」
也許是「原生家庭」這個詞,也許是那個小女孩的執念,有什麼東西擊中了黑犬。他愣愣地點了點頭,像捧著一簇火苗似的,抱著書走了。
打發走黑犬,信者回到自己的電腦屏幕上,又開始煎熬地搓揉起頭髮。
他的業績離蕭夢吟差了整整十萬。這個距離遙遠得令人絕望。
都是寫小說的,他在網文平台拼死拼活也就八千均訂,蕭夢吟隨手就拿翡仕文學獎。轉到語聊腳本上,差距依然大得像道萬丈鴻溝。
最可笑的是,在信者第一次見到蕭夢吟那一刻,他居然還幻想過這樣的天才自己可以染指,渾然不知兩人相差懸殊。
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處。天才是最善於偽裝的刺客,同樣長著一隻鼻子兩隻眼,讓你誤以為眾生平等。一旦進入天才的領域,他們才會展露出令人絕望的鋒芒。圖窮匕見之日,就是凡人伏誅之時。
人生最大的悲劇之一,就是有足夠的智慧去看到天才與凡人的差距,卻沒有足夠的天賦去彌補它。
所以信者羨慕黑犬。
黑犬單純得看不見天賦的差距。如果問他落後十萬怎麼辦,他只會回答:那就再寫十萬字。
信者坐在電腦前,經歷著獨屬於他的至暗時刻,腦子裡盤旋的不是靈感,是糟糕的回憶碎片——
高中時告白被拒的那個雨天,酒後說錯話失去的朋友————它們像寒鴉繞樹,聒噪不休。
無意識中,手指在鍵盤上敲下一行字:「我父親是個貨車司機,在家時間很少。」
盯著這行字很久,他才回過神來,奇怪於自己為什麼要寫這個。
他的父親確實是個貨車司機,但他也不至於耿耿於懷到這種程度,連寫腳本時都要拿來做開場白。
剛才仿佛有某種東西附在身上,催著他寫下這些。難道這就是酒神的迷狂?
既然寫了,就讓它生長吧。他繼續敲字:「我父親是個貨車司機,在家時間很少。
「小時候他每次出車回來,會從駕駛座底下摸出些東西一有時是一包外地糖果,有時是印著風景的鑰匙扣。有一次他帶回來一隻鐵絲編的螳螂,綠漆斑駁,一隻前臂斷了。他說是在服務區跟一個老頭買的,五塊錢。那隻螳螂在我書桌上站了七年,直到搬家時弄丟。
「現在我想,編螳螂的老頭是誰?他為什麼在服務區賣手工?他的人生是什麼樣的?我父親開車經過那麼多服務區,為什麼偏偏那次停下來買了這隻螳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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