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 乞兒(七)(1/2)
江衛國的炒菜水平秦准不好評判,算不得好也不算差,畢竟條件有限,火候方面可圈可點,其他地方就要遜色不少,連帶著菜的賣相也不太行。
但煮粥的水平還不錯。
正如陳順所言,魚雜並不是好處理的食材。魚蝦本身就是需要依靠調味料去除腥氣的食物,魚雜更是如此。在這個普通人家吃不上白米,只能以豆雜和米糠為主食,調味料除了醬油是比較常見的,油只有豬油和菜籽油,平日裡往豆雜粥裡面滴兩滴香油就算是開葷的時代,想要處理好魚雜不僅僅是技術的問題,同時也是錢的問題。
安悠悠沒錢,但她捨得吃方面花錢。畢竟她目前最大的夢想是在年三十和元宵那天都能吃上大肘子,只要江衛國能把魚雜粥煮的好吃,煮粥的時候放了多少調味料,放了多少香油,處理魚雜的蔥姜蒜花椒折成銅錢是多少,安悠悠是不在意的。
好吃就行。
秦淮通過安悠悠狼吞虎咽,瘋狂喝粥,趁大家沒有發現悄悄舔碗的行為悄悄舔碗的行為,能看出來江衛國今天的魚雜粥煮的還不錯。
應該沒什麼腥味,同時很香。
吃魚雜粥的只有安悠悠和陳順兩人,江衛國應該是在福記吃過了,沒有額外吃東西,
給大家煮完晚飯就回房休息,早早睡下。
現在日子好了,小弟們更不能和老大吃一樣的東西。安悠悠這邊吃魚雜粥和白蘿蔔炒肉末,小弟們就吃豆雜粥和白蘿蔔炒肉末,每人還能分到一小塊紅薯,也算是豐盛的晚餐。
陳順吃得很慢條斯理。
「陳順,你年三十那天有事嗎?」安悠悠問。
「無事,學堂早就放假,要等到元宵之後才開學。原本我要在家裡幫我娘做雜事,但是現在雜事有你們做,我爹娘讓我在家裡好好溫書,除了讀書外應該沒有其他事。」
陳順不光吃東西慢條斯理,就連說話也是慢條斯理的。
安悠悠仗著小弟不在身邊從偷偷舔碗變成光明正大舔碗,就差把碗直接蓋在臉上,邊舔邊說:「你要是沒事的話那天和我一起去要飯呀!」
陳順:?
「你比我矮一個頭,看著年紀就小,到時候你就直接在地上爬,說是摔斷了腿,哼哼即唧叫就行其他的詞我來說。」
「肯定能要很多錢,到時候我們倆五五分呀。」
陳順:—
陳順默默咽下粥,拒絕的非常果斷:「不去。」
「真的能要很多錢,我聽說你讀的那個學堂是一個月三塊大洋是吧?要不是你要讀學堂,你爹娘也不會把家裡的房子租給我。運氣好的話,你爬一天能把你一個月的學費爬出來。」
「不去。」陳順繼續拒絕。
安悠悠有點不高興了,啪地一下把碗放在桌上,一副氣死我了不吃的樣。秦准特意看了一眼,碗被舔得乾乾淨淨,不用洗的那種。
「你們一個兩個的怎麼回事?年三十這麼好的要飯機會,十三要去福記幹活要不了飯就算了,你又沒事,不就是在家裡看書嘛?什麼時候看書不行?你還真打算當讀書人,考那個什麼大學去政府上班啊?誒,聽起來好像也不錯,我聽他們說去政府上班一年可以貪好多錢。」
安悠悠說著說著兩眼放光。
陳順緩緩問:「你為什麼這麼執著於要飯?還連帶著一直勸江衛國不要在福記做工了和你一起去要飯,就算你是三足金蟾,可三足金蟾也不都是要飯的。」
聽陳順這麼說,秦淮確定陳順也是精怪。
剛才陳順和安悠悠吃飯的時候秦淮就有點看出來了,安悠悠作為唯我獨尊的老大,飯要吃與眾不同的,房子要住最好的,就連被子也要蓋兩床一即使兩床被子壓在身上有點重,且安悠悠一點都不怕冷,但這就是老大的風度。
可剛才吃飯的時候,安悠悠和陳順是平分鍋里的粥的,安悠悠喝三碗,陳順也喝三碗。且陳順喝得慢,安悠悠率先喝完三碗後沒有抓住機會給自己多盛一碗,而是開始默默舔碗。
安悠悠在小弟們面前從來不舔碗。
就連每個月給安悠悠兩塊大洋的江衛國也得不到如此待遇。
能讓安悠悠如此平等對待的,除了同類,秦准想不到別的。
「你以為我想要飯?我也是沒有辦法。」在同類面前安悠悠明顯要放鬆很多,什麼話都敢講,「我原本的設想是,先要飯賺到一筆錢,然後養一批小弟,再找一處風水寶地占山為王當土匪,風風光光地過完這一世渡劫成功回去。」
「我原本的理想職業是打劫!」
秦准:?三足金蟾你可是瑞獸啊,你的理想怎麼這麼—刑。
安悠悠氣鼓鼓地接著說:「但我沒想到收小弟這麼難,這些小弟除了十三一個個都沒什麼用,全都要靠我養不說還特別容易死,你知道我這幾年撿了多少小弟嗎?我要飯要來的錢連養他們都不夠,更別說占山為王了。」
「而且這裡的占山為王和我之前聽說的也不一樣,說好的力氣大能打就行,槍是什麼東西啊?我是三足金蟾,我只是比較抗揍,我又不能噴火、颳風、噴水、腳踩一踩就地震。」
「我剛來的時候,要了兩個月飯,覺得來錢太慢也想過打劫。在政府上班的那個黃局長你知道嗎?特有錢,家裡好多根金條,我踩點踩了好久,準備干一票大的,結果差點被子彈打死。」
「要不是我跑得快,我現在就死回去了。」
「要是就這麼死回去了也太丟臉了,我又不是草木精怪。我們三足金蟾在哪裡身後不是跟著一大幫小弟,沒有占山為王手下幾百號小弟也就算了,要是就這麼不明不白的死了,我回去得被其它蛙笑死。」
「也是那次之後我才想明白,打劫雖然來錢快,但是太危險。還是要飯好,要飯穩定、自由、危險程度也不高,你打劫那些富貴人家他們肯定掏槍,但你要是找他們要飯,
最多瑞你兩腳。槍和子彈多貴啊,打在乞丐身上不值當。」
安悠悠語氣真摯,眼神誠懇,可以看出來她是真的在掏心掏肺地對陳順分享自己的經驗。
「陳順,你聽我的,別讀那個書了。你要是覺得你爹娘對你不錯,有點感情,你就假裝去讀書,然後在城裡和我一起要飯。」
「讀書有什麼用?讀書能有要飯來錢快嗎?你別看十三好像現在謙的挺多,等到年三十那天你看看,你看我一天不要出十三好幾個月的工錢來!」
「你信我,除了打劫之外,要飯就是最好最穩定的!」
陳順拒絕接受安悠悠的安利,咽下粥:「不可能。」
「要飯或許來錢快,但是很不體面,也不是一份正兒八經的工作,且風險很高。我爹娘送我去學堂,就是想讓我改換門庭不再當農戶,以後能有一份正經體面的工作幫襯家裡一把,如果我年三十和你去要飯,我爹肯定把我吊起來打。」
「我爹種了幾十年地,力氣不比你差。」
「你也不想我這一世這麼早就投胎吧?我知道你肯定不在意,但是要是我投胎了,你就連說話的人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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