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8章 交代殺人情況(2/2)
「我跑了大約半個小時,才回到李家坳村,回到了自己的家裡。我回到家後,第一時間,就把作案時穿的黑色外套、深色褲子,脫了下來,把上面的泥土和血跡,清洗乾淨,然後,掛在了衣櫃裡;我把那把單刃刀,擦乾淨,放在了桌子旁邊,我想,只要我把這些東西,隱藏好,警察就不會發現,我就是殺人兇手。」
「我還把那雙43碼的菱形格紋橡膠底運動鞋,擦乾淨,放在了衣櫃裡,我不敢再穿這雙鞋子,害怕被人發現,留下痕跡。我知道,小賣部的監控,可能拍到了我,因為我在去蘆草溝村之前,曾去小賣部,買了一包廉價的烤菸型香菸,我當時,戴著口罩,我以為,監控,不會拍到我的面容,不會發現我,沒想到,還是被你們拍到了。」
「案發後,我一直很害怕,很緊張,我不敢出門,不敢和村裡的人,有任何接觸,我只能躲在家裡,喝酒、抽菸,來緩解自己的恐懼和緊張。我晝伏夜出,有時候,半夜,會偷偷地,出去,看看村裡的情況,看看警察,有沒有找到什麼線索,有沒有懷疑到我。」
「我還曾,再次去找過劉梅,我想,告訴她,我殺了李永寶,我想,讓她,和我在一起,但我沒有勇氣,我害怕她,會害怕我,會拒絕我,會報警,舉報我。我只能,遠遠地,看著她,看著她,悲痛欲絕的樣子,我心裡,也很後悔,我後悔自己,不該一時衝動,殺了李永寶,不該毀了自己的一生,也毀了劉梅的一生,毀了兩個家庭。」
「我知道,我現在,說什麼都晚了,我已經殺了人,已經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我也知道,我一定會被警察抓住,一定會被判處死刑,但我真的很後悔,我真的很想,重新來過,我真的很想,彌補自己的過錯,但我沒有機會了。」
「警察同志,我已經,把所有的事情,都如實交代了,沒有絲毫隱瞞,我知道,我罪該萬死,我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只希望,你們能從輕處罰我,我只希望,劉梅能原諒我,希望李永寶的家人,能原諒我,希望我能,彌補自己的一些過錯。」
張來斌說完,再次失聲痛哭起來,那種悔恨、絕望,溢於言表。陸川和王帥,靜靜地聽著他的交代,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王帥,詳細地記錄下了他交代的每一個細節,包括作案的時間、地點、動機、手段,以及作案後的逃跑過程、隱藏證據的過程,每一個細節,都與現場勘查的結果、實驗室的檢驗結果,以及村民反映的情況,完全吻合,沒有任何矛盾之處。
隨後,陸川再次詢問了張來斌一些相關細節,比如,他購買作案刀具的五金店的具體位置、購買鞋子的店鋪位置、扔掉李永寶身份證和手機的具體位置等,張來斌都一一如實交代,沒有絲毫隱瞞。(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