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3章 謀財害命(1/2)
陳江繼續匯報。
「一年前孫亞娟剛剛來到海州市的時候是在東江娛樂會所工作之後通過昨天的調查展轉聯繫到了孫亞娟的一些同事。」
一年前孫亞娟從天州市來到海州市這邊是他的一個同鄉介紹過來的。
孫亞娟時在天州市的時候就經常在娛樂會所工作。
最早孫亞娟大專畢業之後,並沒有找到什么正式的工作到一家招待類的企業,當前台之後不到兩年的時間就去了天州市的幾家娛樂ktv當酒水銷售員。
之後孫亞娟在天州市的幾個商業ktv裡面都工作過,三兩年之後就離開了天州市。
對於這種職業的人,陸川等人在偵辦案件的過程當中實際上是接觸過不少的,所以也都明白是怎麼回事。
一般來說長得漂亮的女孩很少,一開始就去商業ktv裡面工作,很多人都是當前台或者是售賣酒水,在這個過程當中慢慢的轉變了工作行業和內容。
這裡面就涉及到一個耳濡目染的問題。
比如說大家同在一個ktv裡面工作,你只賣酒水的話,那麼一晚上賺到的錢可能僅僅是100塊錢或者是幾十塊錢,很少有時候能夠超過兩三百的。
因為光賣酒水的話,拿到的提成還要和別人進行分攤,比如說一些商業ktv里的陪唱這一類的人員在推銷的時候,人家老闆買了酒,那麼售賣酒水的人員要要把一部分提成給人家這部分人員。
很多人一看大家都長得差不多,有的人甚至還沒有他們長得好看,但是一個月都能賺上1萬 2萬甚至三四萬塊錢而售賣酒水的話,一個月也就是三五千塊錢。這個差距不平衡就體現出來了。
孫亞娟的經歷顯然也是這種情況。
「孫亞娟在來到海州市之後,先後在東江娛樂會所和遠方娛樂會所工作過,最近這兩個月的時間一直都在天堂娛樂會所。」
之所以孫亞娟會輾轉在不同的娛樂會所工作,實際上這跟娛樂會所的一些經營方式有關係。
一般情況下一些陪酒的人員都是不定期的轉換不同的娛樂會所一般都在兩三個三四個娛樂會所之間一年來這個地方待兩個月那個地方待兩三個月,不同樣的在一個地方工作的話,慢慢的就沒人點你了。
很多老闆出去唱歌出去玩兒,一般情況下都會定點選在一個地方,但是如果這個地方裡面的服務人員都是同一批人的話,那麼去了幾次之後自然就不會再去了,所以這些地方都會和其他的娛樂會所相互交換工作人員。
「最近這一段時間正好趕上過春節娛樂會所裡面的工作也很忙,生意很好,但是通過我們的相關調查顯示孫亞娟是在7天前就不在會所裡邊工作了,她的領班給她打過電話,孫亞娟只是說身體不舒服。」
七天前?
「還有什麼信息?」
陸川問道:「孫亞娟在娛樂會所裡邊有沒有什麼得罪的人?」
陳江搖頭。
「昨天下午的時候我們派人去了孫亞娟工作的幾個娛樂會所,孫亞娟這個人長得很漂亮,平時也比較和善,而且他們派單都是排隊排單的,所以也沒有什麼仇人。
而且孫亞娟工作的地方即便有一些不愉快和他們一起服務的人員發生衝突的話,可能也不至於做下這麼大的案子。
另外……」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