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6章 劉曉峰的行蹤(2/2)
「我害怕被人發現,就將他的屍體,拖到了施工工地的材料堆放區,用廢棄的水泥袋和鋼筋掩蓋起來,然後就離開了現場,回到了出租屋。那件黑色外套,是我案發當天穿的,上面沾了灰塵和水泥粉末,我還沒來得及清洗;那雙運動鞋,也是我案發當天穿的;那瓶甲胺磷,是我之前在農資店買的,用來殺害李逵的,剩下的一點,就放在出租屋裡。」
張輝認真傾聽著劉曉峰的供述,一邊記錄,一邊追問:「你案發當天,是不是在北家灣小區門口徘徊了一會兒?你為什麼要戴著口罩和帽子?你是怎麼獲取甲胺磷的?」
「是,我在小區門口徘徊了一會兒,我害怕被保安認出來,就戴著口罩和帽子,遮擋著臉。」劉曉峰說道,「甲胺磷是我一個星期前,在臨安區的一家農資店買的,我謊稱是用來殺蟲的,老闆就賣給我了。」
隨後,張輝安排隊員,核實劉曉峰的供述,前往臨安區的那家農資店,確認他是否購買過甲胺磷;同時,將劉曉峰的指紋,與現場提取的可疑指紋進行比對,將他的黑色外套纖維,與現場提取的黑色纖維進行比對,確認他的供述是否屬實。
經過核實,劉曉峰的供述全部屬實,他確實在臨安區的那家農資店購買過甲胺磷;他的指紋,與現場提取的一枚清晰指紋完全匹配;他的黑色外套纖維,與現場提取的黑色纖維完全一致,足以證明,劉曉峰就是殺害李逵的犯罪嫌疑人。
張輝立刻將審訊結果和核實情況,匯報給陸川和王帥。陸川聽到消息後,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困擾案件多日的謎團,終於解開了。「好,太好了!張輝,你立了大功!」陸川語氣激動地說道,「立刻將劉曉峰依法逮捕,整理好審訊記錄和相關證據,移交檢察院,依法追究他的刑事責任。同時,通知李逵的家屬,告知他們案件已經偵破,讓他們安心,還李逵一個公道。」
「明白,陸隊!」張輝應道,隨後立刻安排隊員,將劉曉峰依法逮捕,整理相關證據,移交檢察院。
劉曉峰被依法逮捕後,被關押在東城看守所。被捕當天夜裡,他徹夜未眠,鐵窗內的燈光冰冷刺眼,映著他蒼白而扭曲的臉龐,腦海里反覆回放著殺害李逵的全過程,恐懼、悔恨與僥倖像三條毒蛇,不停啃噬著他的內心。他時而蜷縮在牆角,雙手抱頭,渾身不停顫抖,嘴裡喃喃自語「我不是故意的」;時而又猛地站起身,眼神空洞地盯著牆壁,幻想著能夠矇混過關,憑藉自己多年躲避警方追查的經驗,熬過這次審訊。但看守所里此起彼伏的咳嗽聲、鐵門開關的哐當聲,不斷擊碎他的僥倖心理,讓他清楚地意識到,自己這次再也逃不掉了——警方既然能找到他的出租屋,找到那件沾有現場痕跡的黑色外套、匹配的運動鞋,還有殘留的甲胺磷,就一定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他的反抗,不過是自欺欺人。(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