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刑警日誌 > 第2369章 持續推進

第2369章 持續推進(2/2)

目錄

楊森首先對屍體周邊地面、雜物、夾層入口地面進行足跡勘查。夾層內部地面浮塵保存完整、均勻平整,無任何新鮮踩踏痕跡、無挪動拖拽痕跡、無蹲坐停留壓痕。屍體周邊三米範圍內,地面無足跡、無手印、無工具壓痕、無物品擺放痕跡,現場乾淨得異常,沒有任何多餘人為活動痕跡。

在夾層左側倒塌的保溫板材邊緣,楊林發現一枚極其淺淡、殘缺不全的局部掌印,僅留存掌根一小塊紋路,無手指紋路、無完整輪廓,附著在浮塵表層,老化嚴重,邊緣模糊,無法提取有效特徵、無法比對溯源,只能拍照固定、登記存檔,無實際偵辦價值。

隨後,二人重點開展微量物證精細化篩查,這是隱蔽封閉現場最核心的取證環節,也是突破陳年舊案的關鍵。楊林手持無菌軟毛刷,以屍體藏匿點位為中心,由內向外、由上至下,分區、分層、逐寸清掃收集微量物證,全程無菌操作、分類封存、精準標註坐標,杜絕交叉污染。

第一輪微量物證篩查,重點針對屍體表層覆蓋物、周邊地面、貼身雜物。在掩埋屍體的破碎保溫板材縫隙、表層浮塵之中,成功篩取多類關鍵微量物證:第一類為彩色衣物纖維,數量細碎、質地輕薄,包含深藍色棉質纖維、黑色化纖纖維、少量灰色針織纖維,纖維附著在板材碎屑與塵土之間,嵌入縫隙深處,非近期飄落附著,與現場老舊雜物材質完全不同,初步判定為死者衣物或外來人員衣物脫落遺留,具備送檢比對價值。

第二類為極細金屬碎屑,粒徑不足一毫米,色澤暗沉、輕微氧化,疑似普通鋼鐵磨損碎屑,無特殊鍍層、無特殊材質特徵,暫時無法判定來源,統一提取封存送檢。第三類為少量乾枯毛髮殘段,長度極短、破損嚴重、風化老化,無毛囊殘留,無法初步判定人體毛髮或動物毛髮,需實驗室進一步檢驗甄別。第四類為微量漆皮碎屑,黑色啞光漆層,碎裂輕薄,疑似普通車輛或金屬設備漆面脫落,無特殊標識、無專屬特徵,一併提取留存。

楊林將每一類微量物證單獨裝入無菌物證密封袋,逐一標註發現位置、提取時間、物證形態、分布特徵,編號建檔,全程可溯源、可覆核,嚴格遵守刑事案件物證提取封存規範。

第二輪篩查聚焦夾層牆面、頂部板材、管線縫隙死角。在夾層頂部碎裂的保溫板縫隙中,再次提取到少量暗紅色細碎纖維,質地堅韌、顏色暗沉,與前期提取的藍、黑、灰色纖維材質、色澤均不相同,疑似不同衣物材質脫落,進一步豐富微量物證庫,全部原位拍照、精準提取、獨立封存。

同時,在夾層內側水泥牆面霉變層凹陷處,發現兩處極其淺淡的擦蹭痕跡,無完整紋路,疑似指尖、衣物或物體輕微摩擦殘留,無指紋、無掌紋,僅留存模糊擦痕印記,無法溯源鎖定人員信息,僅作現場痕跡固定留存。(本章完)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