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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2章 現勘分析的線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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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識王傳志,也沒聽說過這個名字。」

面對張輝的問題,陳剛很配合的回答。

「我是給公安的信息系統做維護的,平時出差比較多,一年到頭都在外邊跑。」

陳剛的家庭條件也不錯,他本人是一個信息系統維護商的總監,最近幾年他們的公司中標了公安局某些信息系統的維護工作。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陳剛才在公安局家屬院裡面買了房子。

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他出差比較多,一年時間裡,差不多有大半年時間都不在家。

「我們兩個是大學同學,畢業後就結婚了,因為我工作比較忙,她後來就不出去工作了。」

「大概有四年時間吧。」

「你們沒要孩子嗎?」

「我身體的原因,一直沒要上,這兩年正在做試管嬰兒……」

在對陳剛的詢問中,張輝等人發現兩人的夫妻關係應該比較不錯。

起碼在陳剛在家的時候,兩人的夫妻關係比較好。

有關兩人的家庭情況,不到半天時間,張輝這邊就摸得差不多了。

在死者王傳志妻子徐倩倩的眼裡,王傳志是一個比較顧家的人。

對她很好,對孩子也好。

肯吃苦能賺錢。

在死者張翠蓮丈夫陳剛的眼中,張翠蓮也是善解人意,溫柔賢惠的妻子。

但就是兩個貌似愛家的人在背地裡卻是一肚子的男盜女娼。

陳剛不知道的是即便他沒有出差的時候,張翠蓮也在跟王傳志苟且。

甚至有一次,張翠蓮在陳剛醉酒之後,把王傳志領回了家中。

就在他和陳剛主臥的床上,趁著陳剛在旁邊醉酒睡覺,兩個人苟且了半個晚上。

而且張翠蓮甚至還錄製了視頻,存在手機里。

徐倩倩不知道的是,王傳志所說的應酬吃飯,10次裡面有9次都是去見了張翠蓮。

兩人自從一年前認識之後到現在,一星期至少要見3~4次。

手機裡面都是兩個人戰鬥的視頻。

聊天記錄更是不堪入目。

當然,張輝並沒有把這些事情告訴雙方的丈夫和妻子。

現在屬於刑事破案期間,手機作為涉及的證據必須由警方進行保管。

當然,因為手機屬於比較貴重的財物,案子偵破完畢後會返還給死者的家屬。

至於裡邊的東西,他們能不能發現,那就是人家自己的事情了。

刑偵支隊一號會議室,晚上十二點。

午夜的刑偵支隊,絲毫沒有過年的氣氛。

所有人忙的原地打轉。

一條條信息匯總起來,看似容易,其實都是一個個刑警用雙腿跑出來的。

現在正在召開第一次案情分析會。

秦勇照例主持會議。

「今天早上9點28分,刑偵支隊現勘辦公室主任陸川在市公安局家屬院門口,發現疑似受害人。」

「上午9點42分,確認車牌號為89345的本地大眾轎車內,有兩名死者。」

「法醫,你們先匯報下屍檢的情況。」

程序上來說,不是所有的屍體都需要進行屍檢,比如意外死亡,比如因病去世,都不需要進行屍檢。

但是大多數的刑事案件的屍體都會進行屍檢,而且不必徵求其家屬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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