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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2章 她非要讓我離婚,只能殺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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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凱取出一張照片:「你看看這個人,你還有印象嗎?」

王雅接過照片,仔細看了看。

半天后才說道:「有點印象,他好像是當年月餅廠打工的一個人,和另外一個女的在我們這兒租住過一段時間。」

「不過後來這兩個人陸續都搬走了,對了,這個女的好像姓趙吧,就是叫什麼趙小婉?」

王兆凱點點頭:「對,就是她!」

王雅點點頭:「這個趙小婉還來過這一次,只不過住了一個晚上就走了。」

來過一次?

住了一個晚上就走了?

王兆凱和陸川一聽,驚喜萬分!

「什麼時候的事?」

「具體什麼時候我忘了,已經好多年前了,但是她是跟那個高高的那個男的在我們這兒租了一個臥室的姓叫高峰吧,她跟那個男的回來住了一晚上。」

高峰!

草!

終於出現了!

「能說說具體情況嗎?」

「這個女的和高峰那個男的兩個人應該是臨時夫妻,他們兩個那天來的時候大吵了一架,所以我印象特別深刻。」

王雅接著道:「那個女的我聽好像是離家出走了,專門找過來要跟這個男的結婚,可是這個男的也有家還有老婆孩子他就不想離婚不想跟這個女的一起私奔。」

「他們那天晚上吵完架之後,第2天那個女的就沒來過,然後沒過幾天,這個男的也退租了,後來我就再也沒見過。」

重大線索可以說王雅提供了極其重要的線索。

趙小婉從東江失蹤之後,一直沒有找到他是怎麼來到海州市的線索。

也就是說從趙小婉失蹤一直到現在,雖然高峰已經納入了有關趙小婉失蹤被害的重要犯罪嫌疑人的視線範圍內。

但是對方和趙小滿之間並沒有直接見過面的人證或者是物證。

案發現場的一些情況包括趙小婉,顱骨上的傷痕只能推斷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體特徵而並。不能鎖定到某一個人。

現在不同了。

王雅這邊既然確定趙小婉曾經和高峰在一起過,那麼對方後來又失蹤了,去了哪裡高峰就必須要說清楚。

「具體時間,具體時間還記得嗎?」

具體時間?

王雅搖搖頭。

「具體時間我……記不清楚了。」

不過……

王雅想了想之後突然回到裡屋拿出來一打紙。

「就是那些年我簽的臨時租約,上面有高峰離開的日期。」

日期?

太好了!

將有關高峰租房子的那些合同拿出來之後,看了看他最後離開的日期,九年前的6月29日。

好!

這樣一來的話,對方離開出租房屋的時間,就和趙小婉失蹤的時間吻合上了。

按照目前得到的線索,趙小婉的具體失蹤時間是6月25日。

9年前的6月25日,趙小婉在家裡說要出去買菜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然後根據房東所說,趙小婉在6月29日之前的兩三天,也就是六月二十六七八號這幾天內一直和高峰居住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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