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微量物證(1/2)
死者身份無法確定,就無法通過排查死者的人際關係推進案情。
而且,兇手拋棄裸屍,很明顯就是不想通過衣著等信息暴露死者身份。
至於身份證、手機等物品肯定早就被兇手藏匿或者銷毀了。
從這一點上來說,兇手的行為非常謹慎,結果顯然也是成功的。
陸川想了想,看向了楊森和老白:「楊哥他們在圍牆外採集了一些腳印,我想先試著分析一下。」
「還有,兇手在把屍體翻過圍牆扔進清河遊樂園這個過程,我想可以做一些數據上的分析。」
足跡分析,劉國棟知道,陸川也比較擅長這個。
但是這次採集的足跡,清晰度非常差,而且是多個腳印迭加在一起的。
並且,根據張輝他們在案發現場附近的初步走訪情況看,兇手拋屍的時間應該在昨天晚上十一點到凌晨六點之間。
因為張富貴每天巡場的最後一次時間就是晚上十一點。
根據張富貴所說,他晚上巡場都是使用強光手電,將自己去不了的地方,邊邊角角都照一遍的。
屍體躺臥的位置,張富貴很確定昨天晚上十一點巡場的時候,沒有發現。
這就確定了兇手昨天晚上最早的拋屍時間是晚上十一點。
至於凌晨的時間,是因為凌晨六點左右,天還沒亮的時候就已經有晨練的老人在小遊園里走路。
對方如果在這個時間段拋屍,很容易被發現。
在結合屍體被拋棄的時候,刮蹭到圍牆還有血液流出,之後才被凍僵硬來看,兇手拋屍時間肯定在昨晚十一點以後,今天早上六點以前。
而陸川等人趕到現場的時候,已經是早上10點了。
圍牆外的小路已經不知道有多少晨練的人走過。
兇手即便真的留下腳印,經過多人踩踏後,陸川也很難分析出結果。
「腳印……先試試吧。」
劉國棟顯然知道這裡邊的難度:「你說的數據分析是什麼意思?」
「是這樣的,」陸川打開自己剛剛在現場記錄的現勘筆記:「清河遊樂園施工現場圍擋的高度是兩米。」
「死者身高一米六三左右,體重在五十五公斤左右。」
「兇手想把這樣一具屍體翻過圍牆,首先可以確定兇手體力不錯。」
「而且兇手手臂伸起來的高度至少要超過圍牆,也就是兩米二的高度。」
圍牆的具體高度,陸川在現場已經進行過仔細測量。
陸川伸出自己手臂示意:「正常人抬起胳膊的長度,也就是超過頭頂四十厘米。」
「這樣的話,兇手的身高至少也在一米八左右。」
「身高一米八,體力較好,兇手的性別基本上可以鎖定是男性。」
「另外,我想對屍體對做一次微量物證採集。」
微量物證採集?
「有把握嗎?」
劉國棟之所以提出這個疑問,是因為微量物證的採集並不容易。
所謂的微量物證,其實就是極其細小的犯罪證據。
從理論上來說,任何兩個物體的相互接觸,都會留下一定痕跡。
比如衣服黏蹭花粉,手掌接觸顏料等等會有明顯的接觸痕跡。
而有一些接觸,痕跡會很不明顯,比如磁鐵接觸鐵塊,分開後表面上看不出任何痕跡,實際上磁鐵上必然有鐵塊上的分子結構。
只不過因為分子太過微小,人類肉眼不可見,甚至使用專門的放大儀器也無法分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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