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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黑色塑膠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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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發現。」

是老白的聲音。

「下這麼大雨,什麼東西都沖沒了。」

楊森鞋子裡都灌滿了水,濕噠噠的踢了一腳地面上的的一個黑塑膠袋。

砰!

塑膠袋被捲起,摔到了遠處。

嗯?

這裡邊有東西?

楊森小跑過去,看了看現在距離河邊的距離,有大概五十幾米遠了。

「怎麼了?老楊?有什麼發現嗎?」

老白距離楊森三十幾米,看到楊森腳下捲起的黑色塑膠袋,隔著雨幕大聲喊道。

「好像有點東西,我看看!」

楊森隔著大雨喊了一嗓子,蹲下身檢查剛剛給自己踢飛的黑色塑膠袋。

雖然下著大雨,雖然全身都已經濕透,但是幹了十幾年現勘的楊森,依然有著較為謹慎的行為習慣。

這也算是血與火的教訓了。

三年前,外省一個刑偵支隊新來的小伙子,也是搞現勘的。

在殺人命案現場,沒有戴手套,隨意接觸了一個黑色塑膠袋。

小伙子還以為只是一個普通的黑色的塑膠袋,不會跟案發現場有什麼大的關聯。

就是看著擋住自己路,隨意撿起來想扔掉。

結果,撿起來的時候裡邊掉出來一柄尖刀。

對方興奮之下,竟然把尖刀撿了起來,大喊自己找到了關鍵線索。

線索確實挺關鍵的,黑色塑膠袋裡的尖刀正是殺人兇器。

但是,小伙子同樣犯了致命的失誤。

由於他當時沒戴手套,尖刀刀柄上自然留下了他的指紋。

更巧合的是,兇器上除了他的指紋,沒有任何其他人的指紋。

怎麼解釋?

小伙子情急之下沒有按照現勘規程佩戴手套,無意間在兇器上留下了指紋?

還是說,他跟案子有什麼關係,故意用這種方式抹除自己處理兇器不謹慎的疏漏?

在或者說,他有沒有可能認識兇手,存在破壞證據的可能?

他工作的現勘辦公室乃至於他工作的刑警支隊的人相信他,可是法官會不會相信他?

類似的案例,部委是做過專門通報的。

五年前,還有一個案例。

如果說三年前的案例,還只是涉及到案件偵破的話,五年前的案例,就是活生生的一條命。

五年前,也是一名外省的現勘刑警,在案發現場同樣發現一個塑膠袋。

看著鼓鼓囊囊的,隨意用手抓了一下,結果被裡面的尖銳物品刺穿手套,出血後造成了嚴重的暴露。

後來才知道,黑色塑膠袋裡邊是死者靜脈注射使用的廢棄針頭。

而對方的死因也是因為大量濫用藥物,而且他還是高度傳染病病毒攜帶者。

不巧的是,現勘刑警就因為那一次暴露,最終被感染了病毒。

一輩子都算是毀了。

所以,剛剛楊森在第一次發現黑色塑膠袋後,是用腳尖踢了一下,而不是用手去接觸。

楊森穿的鞋子是刑警配發的防爆鞋,質量很好,一般的穿刺是無法穿透鞋子的。

小心翼翼的折斷一根樹枝,楊森把黑色塑膠袋捅破。

啪嘰。

塑膠袋裡的物體掉落在積水裡。

楊森定睛一看,瞳孔放大!

「老白!快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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