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1章 犯罪鐵證(1/2)
王帥興奮地給張輝打電話,「指紋主要集中在包帶和拉鏈處,說明周明曾多次接觸工具包,很可能是他丟棄的!另外,我們在工具包附近還找到了一塊沾著血跡的磚塊,血跡經檢測是李勝利的,磚塊成份與現場提取的碎屑一致,這應該就是作案用的鈍器!」
物證鏈條不斷完善,周明的作案嫌疑徹底確認。張輝立即將情況匯報給陸川:「陸隊,周明的嫌疑已完全鎖定,有趙剛的證言、工具包上的指紋、沾血的磚塊作為證據,還有他案發當晚的行蹤與拋屍時間吻合,建議立即組織抓捕!」
陸川在電話那頭果斷指令:「立即制定抓捕方案,周明經營餐館,社會關係複雜,且有麵包車,可能存在反抗或逃跑風險,務必確保抓捕安全,不能讓他逃脫!」
晚上 7點,抓捕方案研討會在刑偵支隊召開。張輝將周明的活動軌跡圖和「川味小館」的平面圖投影在幕布上:「周明目前的活動範圍主要在餐館和家裡,白天在餐館經營,晚上 9點左右關門回家,家住在幸福小區 5號樓 3單元 402,距離餐館約 2公里,平時開黑色麵包車往返。餐館有前後兩個門,前門臨街,後門通往小巷,小巷盡頭是停車場,麵包車通常停在那裡;家裡小區安保較松,單元門沒有門禁,容易進入。」
「我們分三組行動,」張輝指著平面圖部署,「第一組由小李帶領,共 4人,攜帶防刺背心、盾牌和抓捕工具,在餐館後門小巷埋伏,負責封鎖後門,防止周明從後門逃跑或駕車撤離;第二組由小陳帶領,共 3人,偽裝成食客進入餐館,在周明身邊潛伏,等待行動信號,一旦信號發出,立即控制周明,避免他傷害餐館員工或顧客;第三組由我帶領,共 3人,在幸福小區周明家樓下埋伏,防止周明提前回家,同時聯繫小區保安,讓他們配合封鎖單元門,若周明返回小區,立即協助控制。」
「周明身高 176厘米,體重 73公斤,體格健壯,且可能隨身攜帶刀具餐館老闆常用,」張輝補充道,「所有人務必穿戴防刺背心,攜帶辣椒噴霧和警棍,優先使用非致命武器控制,確保自身和周邊人員安全。另外,抓捕時儘量避免破壞餐館內的物品,尤其是可能殘留證據的區域,如收銀台、廚房等。」
晚上 8點半,抓捕隊伍準時出發,三輛警車分別駛向「川味小館」和幸福小區,車內的氣氛緊張而嚴肅,隊員們都在檢查裝備,確保沒有遺漏。張輝通過對講機確認各組到位:「第一組已到達餐館後門小巷,第二組已進入餐館,第三組已在小區樓下埋伏,行動信號為『行動開始』,同步發起攻擊,注意安全!」
晚上 9點,「川味小館」內的顧客漸漸散去,周明正在收銀台算帳,臉上帶著疲憊。偽裝成食客的小陳和兩名隊員坐在靠近收銀台的桌子旁,假裝玩手機,目光卻緊緊盯著周明。突然,對講機里傳來張輝的聲音:「行動開始!」
小陳立即起身,快步沖向收銀台,大喊:「警察!不許動!」周明聽到聲音,臉色瞬間大變,伸手就想去拿收銀台下的水果刀。小陳眼疾手快,一把抓住周明的手腕,將他的手按在收銀台上。旁邊的隊員迅速上前,按住周明的肩膀,將他按在椅子上。
「放開我!你們憑什麼抓我!」周明劇烈掙扎,試圖掙脫控制,餐館內的員工和剩餘幾名顧客都嚇得尖叫起來。「大家別害怕,我們是依法執行抓捕,不會傷害你們!」小陳安撫道,同時示意隊員將周明的雙手反綁,戴上手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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