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3章 死亡原因和時間(2/2)
他在解剖記錄本上寫下:「死亡時間推斷為 5天前本月 10日晚上 7-10點,死亡原因初步判斷為機械性窒息徒手扼頸,排除中毒和自然死亡可能。」
此時,毒理科傳來初步檢測結果:「張法醫,屍體腐敗液體樣本中未檢測出常見的毒物成分,如有機磷、安眠藥、鼠藥等,排除中毒死亡的可能。」
「太好了,」張凱放下解剖刀,摘下防護面罩,臉上露出一絲疲憊,但眼神依舊銳利,「死亡原因可以確定為機械性窒息,徒手扼頸致死;死亡時間為 5天前的晚上 7-10點。現在我們結合前期案件線索,分析一下案情——死者穿著工裝褲,口袋裡無身份證明,結合衣物磨損特徵,推測其可能從事體力勞動,如工廠、物流行業相關工作;屍體被發現於南郊物流園閒置庫房,庫房並非第一案發現場,嫌疑人用手推車轉移屍體,說明嫌疑人熟悉物流園環境,且具備運輸條件;死者頸部扼頸痕跡顯示嫌疑人力量較大,結合現場 42碼勞保鞋印,推測嫌疑人為男性,身高 170厘米左右,體力較好。」
李然拿出前期的案件資料,指著現場勘查記錄:「張老師,現場發現的『紅塔山』菸蒂、棉滌混紡纖維,還有褐色泥土,是不是能和解剖線索關聯起來?比如褐色泥土若來自同一區域,可能指向嫌疑人活動範圍;棉滌混紡纖維若與死者衣物材質一致,或許能縮小嫌疑人職業範圍?」
「有這個可能,」張凱贊同道,「目前雖未確認死者身份,但從解剖細節和現場線索來看,嫌疑人與死者大概率存在交集——徒手扼頸多發生於熟人之間,需要近距離接觸,陌生人難以輕易實施。另外,死者胃內食物為家常菜,說明其死前可能在私人場所進食,進一步暗示嫌疑人為熟人的可能性。後續可圍繞『體力勞動從業者、熟人作案、熟悉物流園環境』這幾個方向排查,同時加快死者 DNA樣本比對,儘快確認身份以拓展偵查線索。」
他停頓了一下,繼續補充:「嫌疑人選擇閒置庫房拋屍,而非野外,說明其刻意拖延屍體發現時間;庫房監控停用的信息,也證明嫌疑人對物流園情況了解深入,可能是在職/離職員工、貨運司機或頻繁出入人員。之前排查的李偉、老陳雖排除嫌疑,但他們提供的『穿藍色工裝、戴鴨舌帽、聲音沙啞』的可疑人員特徵,與我們推斷的嫌疑人畫像一致,後續可重點關注這類人群。」
李然點點頭,將張凱的分析記錄在案:「我會把死亡時間、死亡原因及案情分析整理成報告,儘快交給陸隊,為偵查提供方向。死者 DNA樣本已送資料庫比對,後續會持續跟進,一旦有結果立即反饋。」
張凱看著解剖台上的屍體,眼神中帶著沉重:「死者身份是後續偵查的關鍵,只有確認身份,才能梳理其社會關係、矛盾糾紛,鎖定嫌疑人範圍。你後續跟進 DNA比對的同時,也同步整理死者衣物信息,聯繫衣物品牌經銷商或勞保用品店,看看能否找到購買渠道線索。」(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