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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4章 民國落魄千金(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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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你們的好祖母剛才就說了,韓氏是我們的媽媽,她欠了債,自然要由我們這些兒女幫忙償還!」

「我已經『還』了三千塊,剩下了幾千塊,看來就只能你們來負責!」

龍歲歲就是要把這對姐弟拖下水。

明明債務的事兒,他們才是最該負責的人。

結果呢,就因為郝氏運籌帷幄、把韓氏推到了前頭,傅雪如和傅嘉樹就神隱了。

他們依然可以在祖母、母親甚至是長姐的庇護下,無憂無慮的長大。

最妙的是,他們不是直接欠了「盧雪凝」的人情。

中間還有韓氏呢。

盧雪凝的雪廬,盧雪凝以後賺到的錢,都會交給韓氏。

而韓氏呢,再把錢交給郝氏……

傅雪如、傅嘉樹是從他們的祖母手中拿到了錢。

他們要感激的人,也只會是祖母。

將來,若是盧雪凝走了「捷徑」,遭受到外人唾棄的時候,她根本得不到家人的理解,甚至是感激。

尤其是傅雪如、傅嘉樹這對跟她有著一半血緣關係的人,還會跟著外人一起嫌棄——

你怎麼能自甘墮落?

你丟了我們傅家的人,玷污了我們傅家的門第?

什麼?

錢?

呵呵,我們可沒有從你手裡拿到過一分錢。

我們是祖母、是母親養大的,家裡的債務,也是兩位長輩想辦法補上的!

至於你盧雪凝,你就是個不知廉恥的下賤女人!

這大概就是「長姐」的悲哀,哪怕肩負起了母親的責任,也終究不是母親。

需要付出、犧牲的時候,就是「長姐如母」。

想要行使「大家長」權利的時候,就會被告知「你憑什麼?你不過是個姐姐,你又不是親媽」!

是啊,不是親媽,尤其是在親媽還活著的時候。做姐姐的,又何必逞強,非要把屬於母親的重擔,攬到自己身上?

龍歲歲現在要做的,就是要讓傅家回歸正常的秩序——

誰欠債,誰還錢。

誰與債務人有直接關係,那就由誰來肩負該有的責任。

誰的兒女,誰來撫養。

「規矩」不能亂。

人,不要輕易當聖母,「越俎代庖」的承擔不屬於自己的重擔!

既得利益者,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更不要揣著明白裝糊塗。

傅雪如、傅嘉樹年紀還小?

是,他們確實年紀不大,可他們的父母都沒有顧及這一點,盧雪凝一個姐姐,又何必顧及太多?

龍歲歲:……時刻牢記自己的身份,絕不做「費力不討好」的蠢事!

「盧雪凝,你閉嘴!滾!你趕緊滾!」

「韓氏,你現在就去報社,發表聲明,立刻跟盧雪凝斷絕關係!」

郝氏本就容不得有人污衊自己的兒子。

龍歲歲倒好,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傅興邦鞭屍,如今更是對著傅雪如、傅嘉樹這對姐弟胡說八道。

做兒女的,要孺慕、尊敬自己的父母、長輩。

郝氏希望自己的孫子孫女們,能夠無比敬愛、追憶他們的父親。

而不是像現在這般,被「外人」潑髒水,繼而破壞掉兒子在孫子孫女心中的形象與地位!

盧雪凝就是個掃把星、攪家精,必須趕緊趕出去。

龍歲歲挑眉:「老太太,別急著趕人啊,先把那三千塊大洋的事兒說清楚。」

真當她願意留在傅家這個大泥潭啊。

郝氏被氣得胸脯劇烈起伏,「寫!趕緊的,韓氏,你給這個白眼狼寫個斷親書,註明那三千塊大洋的事兒,然後斷絕關係。」

斷親書,一式兩份,韓氏和龍歲歲一起簽字畫押。

寫明是韓氏偷偷抵押了雪廬,套現了三千塊大洋。

又註明,「盧雪凝」出於孝順,將三千塊大洋當做對韓氏的養老費,一次性給付。

母女兩個恩怨兩清、互不相欠,以後斷絕關係,再無往來!

韓氏握著筆的手都在發抖。

但,她又迫於婆婆的淫威,不得不屈從。

她一邊簽字,一邊默默的流眼淚。

最後,按下手印的時候,她更是哽咽著對龍歲歲說:「雪凝,是媽媽對不起你,你、你以後——」

韓氏很想說,以後若是有什麼困難,可以來找她。

龍歲歲卻搶先一步說道,「媽,我知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你放心,我們既然簽了斷親書,那以後就再無關係。」

「我若是無處可去,或是遇到了什麼麻煩,我都不會來麻煩您!」

哈哈,終於擺脫這一家子的吸血鬼了。

還不是自己叛出家門,而是被趕出去的!

她不必背負輿論的重壓,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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