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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我在虐文發瘋(七)(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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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波音,就要上千萬。

關鍵是,買得起,未必開得起。

開飛機要有機長、空乘等工作人員,還要日常的養護。

再不濟,飛機的油耗費用,都不是一筆小數字呢。

「真沒想到,李苗的親生父母居然這麼有錢!」

老民警到底沒有忍住,低低地喟嘆了一聲。

女警姐姐經過最初的驚詫,很快就反應過來。

她沒有老民警的感嘆,臉色反而有些不好看,「這麼有錢,怎麼還把孩子給弄丟了?」

孩子被拐賣,肯定是人販子可惡。

可,孩子的監護人,也是沒有盡到監護義務。

普通人,或許還有苦衷,畢竟現實中有太多的不得已。

但有錢人呢,連飛機都買得起,難道就僱傭不起保姆、育兒師、司機……

有錢,卻不知道好好保護孩子,讓她丟失,讓她無辜受了十幾年的虐待。

不知為何,女警姐姐竟越想越氣憤。

「哎!你注意自己的情緒。不要把私人感情帶入到工作中!」

老民警見女警姐姐的情緒不對,趕忙出聲提醒。

女警姐姐:……李苗也是我的工作目標,怎麼就「私人感情」了?

不過,有了師傅的提醒,女警姐姐雖然不忿,卻還是有了收斂。

至少見到那對所謂的親生父母的時候,女警姐姐沒有甩臉色。

「這位就是救助李苗的民警,這兩天都是由她照顧李苗。」

「謝謝!謝謝你!真是太感謝了!」

說話的是個四十來歲的中年美婦。

她的服飾、妝容,還有氣質等,都在表明,她不只是普通有錢人。

「我、我是孩子的媽媽,我叫鄭明雅。我們、我們的孩子,周歲那年意外丟失,我們、我們找了她整整十四年!」

「我們、我們——」

說著說著,中年美婦,也就是鄭明雅就哭了起來。

不知道是驚喜太過,喜極而泣;還是想到了骨肉分離,十幾年的苦苦尋覓。

她這一哭,女警姐姐都忍不住再苛責。

看樣子,她不像是個不疼愛孩子的媽媽。

或許當年有失職,但,也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

畢竟她才是孩子的親媽,孩子丟了,她比誰都揪心,尋找孩子的日子,她也過得比任何人都煎熬。

「這就是李苗!」

女警姐姐心軟,卻不知該如何勸慰。

她索性把身後的龍歲歲拉到了身前。

鄭明雅正哭著,就聽到了李苗的話。

她趕忙不顧儀態的用袖子擦了擦眼淚,抬起頭,直接看向龍歲歲。

然後,就出現了一大一小兩張極為相似的臉。

同樣的柳葉眉,同樣的杏眼,只是鼻子略有不同,但其他部位,都是出奇的相像。

「歲歲!」

看到熟悉的眉眼,鄭明雅忍不住的激動。

她的孩子!

這是她的女兒啊!

她一時情難自禁,竟脫口說出了她給孩子取的乳名:「歲歲!我的歲歲!媽媽終於找到你了!」

龍歲歲:……這麼巧?

之前她還對所謂的親生父母有防備,還想著如果對方不靠譜,她就隨時發瘋。

沒想到哇沒想到,就連名字,都是這麼的「有緣分」。

「好!我決定了,就沖『歲歲』這個名字,我都願多給你們一份『耐心』。」

就算被逼著發瘋,龍歲歲也會收斂些。

「我是傅司南。我的女兒傅柏雪,小名歲歲,一歲的時候,意外丟失。」

「這些年,我們夫妻一直在全國各地的尋找。這次去國外,也是有消息,說是有對丑國夫婦於十四年前,在國內收養了一個一歲女嬰……」

這次說話的是一位四十來歲的中年美大叔。

他氣質儒雅,談吐有方,一看就是極有涵養的人。

如果仔細看,就會發現,他的臉型、鼻型跟「李苗」十分相似。

兩人分開單看,或許還不會發現什麼。

但,當兩人站到一起,任誰都覺得,他們一定有親緣關係。

傅司南也十分激動。

不過,他到底是男人,更感性,也更內斂。

在見到龍歲歲的那一刻,眼底閃過水光,但很快又被他壓了回去。

他忍著痛哭的衝動,繼續鎮定的與派出所的民警們交談。

「李苗的養父母十三年前來到這個小鎮,花六萬塊錢,買下了現在住的房子,繼而落戶。」

「他們對李苗並不好,李苗從五歲起就開始做家務,照看弟弟。」

「李苗學習很好,從小學到初中,成績一直名列前茅,但她的養父母並不想讓她繼續上學。」

「……這次事情會爆發,也是因為李苗想要考高中,養父母不同意,李苗又意外聽到他們說夢話的時候,提到了她的身世。」

「但,養父母一口咬定,孩子確實不是他們親生的,是他們在外地打工的時候,在路邊撿到的。」

老民警詳細的介紹著情況。

傅司南已經經過了最初的驚喜、激動,他開始歸於平靜。

聽老民警提到女兒被虐待,還險些失學,他溫潤如玉的面龐上,籠罩了一層寒霜。

那種上位者的氣勢,也瞬間高漲。

他不再是儒雅的君子,而是有了利刃的寒芒!

「好!我知道了!警察同志,剛剛接到電話的時候,我便讓國內的人幫忙查了查——」

傅司南不是只顧著興奮,他還做足了準備。

他和妻子搭乘自家的飛機,第一時間飛了回來。

與此同時,他的下屬們則利用各個渠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調查。

傅司南的飛機剛剛落地,就已經有消息發到了他的郵箱。

而等他們轉乘直升機抵達小鎮,李勇才的底兒,都快被扒光了。

「這個李勇才,十四年前和妻子一起在A務工。」

「他們在工地、飯店、超市、洗車房等地方都打過工。」

「十四年前,卻忽然離開。根據火車票顯示,他們去了老家。」

「十三年前,來到小鎮,正如警察同志您所說的那般,他們花六萬塊錢買下了現在住的院子。」

「除了房子,其實他們還買下了兩個鋪面。」

傅司南的調查,很明顯比民警的更周全。

他甚至查到了李勇才的經濟狀況:「這些年,李勇才夫婦似乎還在打工,但事實上,他們一家的開銷,全靠那兩個鋪面的租金。」

十三年前,一個小院+兩個鋪面,總共花了十二萬。

而這筆錢,可不是兩個在城裡打工的底層打工仔所能攢下的。

他們,有意外之財,還極有可能跟「李苗」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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