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變故事其一(2/2)
葛成等人開始在蘇州的各個城門上貼出榜文,表明此次行動的目的僅僅在於懲罰稅使及其爪牙,而並非一次反朝廷的叛亂。
同時告誡蘇州百姓注意維護秩序,不得藉此次行動發動叛亂。
六月十日,蘇州本地衙門,姍姍來遲,知府及其屬僚一同騎馬進入街市,與葛成等人展開和談。
結果是,知府朱燮元宣布,逮捕幾名逃往官府尋求庇護的稅官,也就是漏網之魚,並暗示之後會將這些稅官處死。
而民變首領葛成挺身而出,自願下獄。
民變遂熄。
在事後向中樞的報告裡,巡撫曹時聘(前文因為公車私用被貶的那個,之後朦朧推升到巡撫)上奏對這件事定了性。
他說:「……但他們(指民變者)沒有攜帶武器(這裡與縣誌、府志、《吳葛將軍墓碑》、《定陵注略》等多出文獻不符),也沒有搶奪財物,事先通知鄰居防止火災蔓延,並放棄了一些買通免罰的錢財。
官員前來勸告時,他們跪地請罪,表示只是因為稅官過於苛刻才採取行動,不會傷害無辜。等到湯莘(逃亡府衙的稅官)等人被逮捕後,人群很快散去。
葛主動到府衙自首,願意接受懲罰,以免連累他人,他的憤怒情緒也是可以理解的。
蘇州的百姓容易衝動,容易相信謠言,很多都是靠日薪生存的人,有了工作才能生存,失去工作就會面臨死亡。
據我觀察,染坊關閉導致幾千名染工失業,織戶關閉導致幾千名織工失業,這些都是靠自己勞動維持生活的善良百姓,現在卻被迫走向絕境,我對此深感痛心。
四府每年的賦稅不少於幾百萬兩銀子,區區六萬兩的稅收有什麼關係呢?如果不儘快取消這些稅收,如何安撫這個重要的財政地區?」
這是奏疏的後半段內容。
顯然與孫隆的奏報有出入。
萬曆皇帝兩難之間,最後還是選擇了折中。
於是頒布了一道上諭,要求追查葛成等民變組織者的責任,並且要求蘇州府衙嚴厲追究那些下獄的稅官的貪贓枉法行為。
而地方官員對這道聖旨做出了傾向性的解讀——沒錯,聖旨是可以傾向性解讀的,這是文言文的一大特點。
最後,葛成等人在監獄裡被加以禮遇,十年後出獄,而那些稅官則被判處死刑,成為了朝廷平息民憤的犧牲品。
至於商稅。
窮究有明一朝,商稅最後都沒有收起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