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8章 把我賣貴一點(1/2)
田律師雖然清楚顏竹笙和李珞之間的關係好像不是很一般,但一直都拿不準他倆到底是什麼關係。
所以在給出合同的時候,還是按照正常的條件來給。
尤其像是顏竹笙這樣,主要依靠袁婉青和重燃的作品才有熱度的歌手,條件其實跟阮琳也差不到哪裡去。
不過考慮到顏竹笙和李珞的關係,田律師還是稍稍做出了改進。
合同期限三年,算是業內比較短的,不過附加了到期自動續約的條款,除非顏竹笙本人提出異議。
然後就是獨家代理的內容。
簽約藝人的所有商業活動,均由重燃文化全權代理。
相關收入的分成比例,音樂方面考慮到重燃的功勞占比較大,田律師設置了一個三比七的比例。
公司拿七成。
GG代言則是五五分成。
如果將來有直播打賞之類的收入,則是七三分成,由顏竹笙拿七成。
李珞拿到合同後粗略的看了看,隨後朝田律師說道:「分成比例全都改成七三分吧,竹笙拿七成。」
「我看看。」沒等田律師點頭,顏竹笙就率先把合同搶了過去,看都沒仔細看,就朝田律師伸手要了一支筆,「就這樣吧。」
刷刷刷的在合同簽名處簽上自己的大名,顏竹笙眨著眼睛看向一旁的李珞,一臉認真的說道:「好了。」
李珞:「……你就不怕我把你給賣了啊?看都不看就簽?」
「你能把我賣去哪裡?」顏竹笙歪頭問道,「要賣的話多賣點錢,然後我再自己跑過來,這樣就白賺一筆了。」
「傻乎乎的。」李珞失笑說道,「你確定不改一下上面的分成嗎?」
「又沒多大區別。」顏竹笙搖了搖頭,「不想浪費時間。」
「行吧。」李珞把合同拿回來,朝田律師說道,「那就這樣。」
「嗯……」田律師一時有些沉默,好半晌才反應過來。
這大概是他見過的最簡單快速的簽約現場了。
原以為就算兩個人關係再好,應該也不至於一份隨手起草的合同就直接簽約,總得圍繞分成條款啥的磋商一下。
結果李珞這邊倒是還想讓顏竹笙占據的分成比例高一點,而顏竹笙卻一點不介意的直接就簽了……
甚至連合同內容到底是啥都沒看。
話說顏竹笙為啥不直接簽到袁婉青自己的工作室里呢?
田律師思考著思考著,腦子裡便跳出來這個問題。
不過李珞他們不說,田律師也就不多問了。
反正能賺錢就行。
總不至於李珞腳踏兩條船,同時跟應禪溪還有顏竹笙談對象吧?
想想都不可能啊。
一個是應總的女兒,一個是袁婉青的女兒,除非是李珞瘋了,又或者是田律師自己瘋了。
不然他想都不敢想。
……
吃過午飯後,李珞便在會議室里準備接待阮琳和呂依蘭。
坐在會議室的首位,李珞看著寬敞的空間,不由得說道:「以後咱們是不是也得搞一個寫字樓的辦公場地?不然招了員工都沒地方辦公了。」
「林姨他們不是把早餐店的店面裝修成公司了嗎?」應禪溪疑惑問道。
「那地方又用不了。」李珞失笑說道,「就那麼一小塊,要是讓阮琳和呂依蘭她們看到了,還得懷疑咱們公司的實力呢。」
「況且那邊單純就是拿來註冊一下公司地址而已。」
「我主要是怕我爸媽哪天想不開,又要回去干早餐店,才慫恿他倆把店面給裝修成辦公室的。」
「現在他倆一個搞火鍋店,一個天天跟崔阿姨出去逛街打麻將,都有自己的事情做了。」
「那邊所謂的辦公室,作用也就發揮完畢,以後讓老爸租出去賺點租金就行。」
「這樣啊。」應禪溪恍然,隨後便斟酌著說道,「那時代天街那邊怎麼樣?樓上也是好多層的寫字樓呢,租金應該比市區這邊便宜多了。」
「嗯……」李珞沉吟片刻,感覺這個提議還不錯,「不愧是咱們的CEO,腦子就是轉得快。」
應禪溪被他夸的微微臉紅,小聲嘀咕道:「這有什麼好夸的。」
閒聊的時候,會議室的門便被敲響了。
呂依蘭帶著阮琳走進來,應禪溪便上前打招呼,主動把控住了場面。
田律師在一旁作陪,李珞就帶著顏竹笙坐到一邊去,依舊不去打擾應禪溪的發揮。
在此之前,這幾天的時間裡,兩邊其實已經洽談過三四次了。
最終結果敲定之後,呂依蘭總算決定讓自家寶貝女兒簽約到重燃文化旗下。
說實話,相對於整體的公司實力而言,在暑假期間,其實已經有很多遠比重燃文化有實力的經紀公司,私底下聯繫過呂依蘭了。
但呂依蘭都沒有同意。
一方面,是因為阮琳還小,呂依蘭並不著急,還想要待價而沽,簽也要簽一個好價錢。
另一方面,越是有實力的經紀公司,給出的條件也就越苛刻。
合同年限基本都是五年起步,有些大公司更是動輒七八年的,直接張口就是十年的都有。
呂依蘭又不是要給女兒簽賣身契,怎麼可能同意這種霸王條款。
更別提那些分成協議,基本都是三七開起步。
二八開一九開更是不少見。
呂依蘭要是簽了,阮琳估計就只有被人家吃干抹淨的份兒。
所以這次在接觸了重燃文化之後,雖然他們公司本身還處於起步階段,但卻比較實在。
合同條款相對而言都能接受。
如果是公司內部提供的資源,比如李珞的《小歡喜》《開端》這樣的項目,那麼阮琳的收益就是跟公司四六開,公司拿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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