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不要了(1/2)
韓佳佳把臉埋進聞歲歲肩頭,哽咽著笑:「好久不見,我的歲歲。」
隨即她一把推開話筒,抽了張紙巾胡亂擦臉:「別看我笑話,姐就是想你了。」
聞歲歲輕輕拍著她的背,指尖拂過她微顫的肩線:「誰笑話你了?」
誰的日子不是一地雞毛?」
聞歲歲心疼得幫韓佳佳整理散落的髮絲,又將她耳後一縷碎發別至耳後:「你從來都比我勇敢,只是我們的運氣,好像都不太好。」
佳佳和她一樣,出身普通家庭,卻因一場看似體面的婚姻,被裹脅進了豪門規則的密網。
可命運偏愛在裂縫裡種花——就像《詩經》所言:「風雨如晦,雞鳴不已。」
縱使高牆深院鎖得住人,卻鎖不住一顆嚮往晨光的心。
外界傳聞中,宋亦城冷峻寡言、手腕凌厲,身價不菲,但潔身自好,從不沾染緋聞。
但只有聞歲歲知道,那個人大男子主義深入骨髓,連遞杯水都要按他認定的「規矩」來——左手持杯,杯沿三分朝外,仿佛儀式般不容錯亂。
即便他很寵愛韓佳佳,但韓佳佳在那個家裡沒有一點人權,什麼事,都要按照他的規矩來。
就連呼吸都要算準節奏,像一尊被精心校準的瓷器。
韓佳佳曾試過在他面前打翻一杯水,他只是沉默三秒,隨後叫來管家重置整套茶具——那不是懲罰,是更冷的規訓。
他信奉秩序即愛,卻不知愛是鬆開手,讓對方在風裡舒展枝葉。
聞歲歲知道,韓佳佳要的不是死水一樣的生活,她喜愛唱歌,喜愛跳舞。
可因為她家人的貪婪,徹底折斷了她的翅膀,成了一名看似光鮮,實則活得空洞的提線人偶。
聞歲歲很同情自己閨蜜,可同情不能替她活——正如《楚辭》所嘆:「舉世皆濁我獨清,眾人皆醉我獨醒。」
佳佳清醒著痛苦,卻仍固執地保留著對光的敏感。
有些話,她不好說太多的。
聞歲歲倒了酒,兩人碰了一下,然後一飲而盡。
酒有點烈,但灼得喉頭髮燙,卻暖不了心底那片凍土。
連碰三杯後,韓佳佳調整好心情,就那麼看著聞歲歲。
「歲歲,慕景馳那個狗男人真和邱洛恩劈腿了?」
聞歲歲指尖一頓,酒液在杯沿微微晃動:「那還能有假?
邱洛恩每天都給我發照片,發他們恩愛的點點滴滴,我不想知道都難。
不過,無所謂了。
既然能在結婚前夕去赴別人的約,那婚約本就輕如蟬翼。
好在,我們還沒領證,也還沒有通知自己的親朋好友,讓我不至於那麼丟臉。
那個人對我而言,早已不是非他不可的執念,而是一場及時止損的清醒。」
她將空杯輕輕擱在檀木案上,窗外玉蘭正落,一瓣墜入酒漬未乾的杯底。
《列子》有言:『聖人不察存亡,而察其所以然。』
慕景馳之失,不在背信,而在本心早如枯井。
心裡沒她的男人,她,不要了。
「呵,一個破落戶家的孩子,碰上你那是他的福氣,他倒是不知珍惜,還敢有負於你。
在我看來,那人就是一個一無是處的軟飯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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