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什麼餿主意(2/2)
「可是……怎麼讓他出軌啊?」
林曉有些茫然。
「這個不難,」王偉恆笑了笑,
「您可以找一個女性朋友,讓她主動接近您老公。或者去某些社交軟體上註冊個帳號,假裝不認識他,慢慢聊,聊熟了約出來吃飯,吃了飯喝點酒……」
王偉恆沒有把話說完,但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林曉的眼睛亮了起來。
「這個辦法好!可是……萬一他不去呢?」
「那就換個人,換個方式。」王偉恆的語氣輕描淡寫,
「男人嘛,只要有機會,很少有能把持住的。您跟他結婚這麼多年,應該知道他喜歡什麼樣的類型吧?」
林曉點了點頭,表情已經從剛才的哭泣變成了興奮。
「王律師,您真是太厲害了!這些辦法我都沒想到!」
「不客氣,」王偉恆笑了笑,
「不過我要提醒您,這些方法都遊走在法律的邊緣,能不能成,還要看具體的實施情況。我只能給您提供思路,具體怎麼做,是您自己的事。」
「明白明白!」林曉連連點頭。
「還有一點,」王偉恆補充道,
「無論您用哪種方法,都不要留下證據。尤其是找人接近您老公這種事,一定要找信得過的人,最好是現金交易,不要走銀行流水,不要發微信聊天記錄。」
「好!」
「另外,如果您決定做親子鑑定,我有一個建議。」
「什麼建議?」
「不要自己做,也不要讓您老公做。找一個醫院或者機構,提前打好招呼,把結果改了。這個需要花點錢,但相比離婚分到的財產,這點錢不算什麼。」
張凡在屏幕這頭,聽到這裡,整個人已經徹底無語了。
他從業以來,雖然大部分時間都在靠系統支撐,但他一直覺得,做律師至少要有底線。
你可以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你可以鑽法律的空子,你可以用各種技巧打贏官司。
但你不能教當事人怎麼騙人,怎麼設局,怎麼偽造證據。
這是犯罪。
不,這是比犯罪更噁心的事。
因為犯罪的人是壞人,但這種人是披著律師外衣的壞人。
他們打著為當事人爭取利益的旗號,做著最齷齪、最不堪的事。
而且他們還覺得自己很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