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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什麼餿主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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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怎麼讓他出軌啊?」

林曉有些茫然。

「這個不難,」王偉恆笑了笑,

「您可以找一個女性朋友,讓她主動接近您老公。或者去某些社交軟體上註冊個帳號,假裝不認識他,慢慢聊,聊熟了約出來吃飯,吃了飯喝點酒……」

王偉恆沒有把話說完,但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林曉的眼睛亮了起來。

「這個辦法好!可是……萬一他不去呢?」

「那就換個人,換個方式。」王偉恆的語氣輕描淡寫,

「男人嘛,只要有機會,很少有能把持住的。您跟他結婚這麼多年,應該知道他喜歡什麼樣的類型吧?」

林曉點了點頭,表情已經從剛才的哭泣變成了興奮。

「王律師,您真是太厲害了!這些辦法我都沒想到!」

「不客氣,」王偉恆笑了笑,

「不過我要提醒您,這些方法都遊走在法律的邊緣,能不能成,還要看具體的實施情況。我只能給您提供思路,具體怎麼做,是您自己的事。」

「明白明白!」林曉連連點頭。

「還有一點,」王偉恆補充道,

「無論您用哪種方法,都不要留下證據。尤其是找人接近您老公這種事,一定要找信得過的人,最好是現金交易,不要走銀行流水,不要發微信聊天記錄。」

「好!」

「另外,如果您決定做親子鑑定,我有一個建議。」

「什麼建議?」

「不要自己做,也不要讓您老公做。找一個醫院或者機構,提前打好招呼,把結果改了。這個需要花點錢,但相比離婚分到的財產,這點錢不算什麼。」

張凡在屏幕這頭,聽到這裡,整個人已經徹底無語了。

他從業以來,雖然大部分時間都在靠系統支撐,但他一直覺得,做律師至少要有底線。

你可以為當事人爭取最大利益,你可以鑽法律的空子,你可以用各種技巧打贏官司。

但你不能教當事人怎麼騙人,怎麼設局,怎麼偽造證據。

這是犯罪。

不,這是比犯罪更噁心的事。

因為犯罪的人是壞人,但這種人是披著律師外衣的壞人。

他們打著為當事人爭取利益的旗號,做著最齷齪、最不堪的事。

而且他們還覺得自己很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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