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怎麼不行了(2/2)
這照片做得天衣無縫,燈光、角度、陰影,一切都恰到好處,看起來就是一張真實的生活照。
而且最關鍵的是,
這個姿勢,確實和那個剪影高度相似。
雖然不是百分之百一模一樣,但相似度至少有百分之九十。
在法庭辯論中,這就夠了。
因為他的目的不是證明這個剪影一定是桌球,而是證明這個剪影不一定是籃球。
只要能讓法官和觀眾產生合理懷疑,原告的「唯一指向性」論證就站不住腳了。
「法官,」張凡收起笑容,語氣變得嚴肅,
「原告聲稱被告公司的LOGO是球員羅丹的運球姿勢,侵犯了他的肖像權。但我方已經證明,這個姿勢完全可以是其他運動項目,比如桌球。」
他頓了頓,繼續說道,
「既然這個姿勢不具有唯一指向性,那就不能認定為侵犯特定個人的肖像權。否則,全世界所有做出類似姿勢的人,是不是都要被原告起訴?」
柳飄飄站了起來,臉色鐵青:「法官,我反對!被告律師這是在偷換概念!」
「桌球和籃球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運動,一個用球拍,一個用手,怎麼可能混為一談?」
「而且被告公司的產品是服裝,跟桌球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要把桌球的姿勢做成LOGO?」
張凡立刻回應,
「柳律師,我方已經解釋過,公司的命名是為了紀念老闆的初戀。至於LOGO的設計,是因為老闆本人就是桌球愛好者。」
他從手機里又翻出一張照片,投到大屏幕上。
那是一張獲獎證書的照片,上面寫著,張建國同志,榮獲c城市業餘桌球比賽男子單打第三名。
「這是我們老闆五年前參加桌球比賽的照片。」張凡的語氣淡定從容,
「他對桌球的熱愛,從年輕時就開始了。公司LOGO採用桌球的姿勢,完全是出於個人愛好,與原告的球員沒有任何關係。」
柳飄飄被噎住了。
這個張建國,還真的是桌球愛好者?
那她剛才的質疑,反而成了給張凡遞刀子的行為。
彈幕區已經徹底失控了。
【哈哈哈哈柳飄飄被反殺了!】
【張凡這是早有準備啊,連獲獎證書都準備好了!】
【我現在嚴重懷疑,這哥們是不是早就知道決賽的案子,提前做的準備?】
【不可能吧?案子是節目組臨時公布的,他上哪兒提前知道去?】
【那就是臨場反應?這也太強了吧!】
【不是強,是離譜!簡直是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法官大人,我申請把張凡的腦子拿去研究一下,看看裡面是不是裝了什麼東西。】
張凡站在發言席上,感受著全場的震驚和沸騰,心裡默默算了一下時間。
三分鐘的強詞奪理技能,還剩一分多鐘。
他深吸一口氣,準備做最後的總結陳詞。
「法官,各位評委,各位觀眾,」
「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姓名權和肖像權,其核心邏輯是,被告用了『羅丹』這個名字,用了這個姿勢的剪影,就是在蹭球員羅丹的熱度。」
「但我方已經證明,被告公司名稱的來源是老闆的初戀女友,與原告球員無關。被告公司LOGO的來源是老闆的桌球愛好,與原告球員的運球姿勢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