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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路上撿了個小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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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莞爾。

林楓笑了笑道:

「我看這裡秩序挺好啊。」

入目所見,人流擁擠不說,那些商販在賣力的招攬顧客,他們臉上的自信簡直透露出一種囂張。

李富吐槽道:

「那能不好麼?」

「之前建軍、天虹把這裡清掃了一頓,咱們還聯手司徒浩南把其他的社團都給趕絕了,剩下的就是咱們洪興跟東星的人。」

「其他的古惑仔都知道銅鑼灣是咱們的地盤,來這裡的時間都少了。」

林楓哈哈大笑。

地盤安靜好啊,這說明有秩序。

不管是混亂還是和平,總歸都是有秩序。

關鍵是……誰制定這個秩序。

先前銅鑼灣的混亂,那是林楓有意為之的,要是不混亂,那怎麼能推廣安保公司?

安保協議要是不簽署,他怎麼做下一步的動作?

現在的銅鑼灣形成了一個奇景:東星占據的那部分,依然是混亂。而洪興占據的部分就不一樣了,乾淨整潔。

不是司徒浩南沒有能力,原因是兩個社團的重心經營的不一樣。

銅鑼灣這裡人流密集,是做生意的天然好地方。

相比司徒,林楓這裡做的是「正」行,秩序自然是越規範越好。

司徒那裡難免會走點迷幻藥之類的東西,秩序肯定不會那麼乾淨。

銅鑼灣地方說大不大,要是老家的人過去,準會失望。

不過話又說回來了,哪怕是整個香江,在老家人眼裡那也只是巴掌大小的地方。

林楓逛累了,隨口道:

「找個地方吃點東西吧。」

李富笑道:

「要不,咱們去西貢吃海鮮?」

林楓自無不可。

西貢可是吃海鮮的好地方,鮮活的魚經過簡單的烹飪,那就是無上的美味。

這裡的魚塘做的尤其奶白鮮美。

王建國對此大為的喜歡,然而他有一事不解,

「楓哥,我瞧著這裡地盤不錯啊,怎麼沒有聽說強力的社團呢?」

李富解釋道:

「不是你沒有聽說過,而是這裡壓根就沒有什麼強力的社團。」

王建國很驚訝:

「這樣的地盤竟然沒有社團?」

「是不是浪費啊?」

林楓嘆道:

「這裡就是個大農村,要來做什麼?」

「人家這裡還有地可以種,可以丁權可以建屋,傻子才會去混社團呢。」

「社團呢,等閒也不會來這個地方。」

「這裡的人對社團很排斥的,沒有幾個社團可以立足。」

王建國更不明白了:

「不能吧?」

「江湖上的幾大社團都能在大城市立足,偏偏在這裡立不住?」

林楓好笑道:

「虧你還是老家出來的,這裡的宗族實力比什麼社團都厲害的多。」

「人家靠的是血脈!」

王建國一怔。

血脈麼……那就沒有辦法了。

要不是老家破除舊習俗破除的徹底,恐怕現在縣鄉以下的還被宗族把持著。

即便如此,有些地方的宗族實力依然昌盛。

林楓忽然停住了話語,對著某一處招招手:

「衰仔,別在外邊站著了,想要喝魚湯麼?我請你。」

李富和王建國同時拿眼望去,就見一個穿著破破爛爛的小子,大概有七八歲的樣子,瞪著一雙烏黑的大眼睛,喉嚨不停地滾動,渴望的看著他們。

李富上前蹲下身子:

「小朋友,我們請你喝魚湯。」

流浪小子想了想,說道:

「好!」

李富沒有多想,他只覺得這小子很有趣,被人邀請還要多想一下。

哪裡知道這小子來到這桌坐下之後,對林楓說道:

「你有什麼事情能讓我做的麼?」

「我不白喝你的羊湯,白吃你的飯,我給你做事當做交換。」

李富頓時愣住了。

王建國剛要說話,突然看見了林楓的臉色,那是相當鄭重的表情,於是明智的閉嘴。

林楓給流浪小子盛了一碗魚湯:

「想要給我做,你現在的身子還不夠。」

流浪小子被魚湯的鮮味纏的口水直流,可依然道:

「你還是給我點事情讓我做吧,我可沒有見過無緣無故對我好的人。」

林楓大笑:

「你說的倒是沒有錯,人情債是最難還的。」

「昔日淮陰侯韓信為了償還一飯之恩,整整的花了千金。」

流浪小子茫然道:

「韓信是誰?」

林楓沒有笑話他,而是對他說了一個故事:

「在香江,大約十三年前,有一個小傢伙跟著自己的媽媽相依為命。」

「後來,他媽媽得了重病,醫治無效死掉了。」

「小傢伙無依無靠,只能流落街頭,餓了要麼去菜市場找點別人不要的菜葉,要麼去翻那些隨處可見的垃圾桶。」

「遇到別人吃剩下的熱狗,就覺得過節一樣的高興。」

「只是這種日子可不常有,一個月碰上這麼一回就能夠開心老長時間了。」

流浪小子張大了嘴巴:

「騙人,你穿的這麼好,吃的這麼好,怎麼會有這樣的經歷?」

林楓聳聳肩:

「我沒有必要騙你這個小孩子,而且這又不是什麼值得驕傲的事情。」

「跟你說吧,我小時候最常做的事情是乞討,只不過那會兒的經濟沒有現在這麼好,沒有人願意把本就不多的食物分享給我。」

「更多的是與野狗爭食。」

「旁人看見了,都以為我們不過是在爭奪點殘羹剩飯。」

「可是,你懂得,不是那樣。」

流浪小子堅定道:

「不是,那是在掙命。」

林楓哈哈大笑:

「對啊,掙命。」

「我想要活著,要這份食物,哪怕他是別人吃剩下的殘羹剩飯。」

「對方也想要活著,也要這份食物,哪怕他是只野狗。」

「生存的權利對於我們雙方都是平等的。」

「所以,我得用盡所有能用到的方法與野狗拼命。」

「然後,把這野狗就當做了我的晚餐。」

「老實說,野狗的味道不怎樣。」

流浪小子大為贊同。

不知不自覺他對三人已經不怎麼排斥了。

「那你怎麼後來就變好了呢?」

林楓聳聳肩:

「我遇到了我大佬啊,他那會兒賣魚丸,我偶然過去,他就給我魚丸吃。」

「他算是為數不多的對我表達出善意的人。」

「然後我就跟著他混嘍。」

流浪小子忍不住道:

「那我能跟你混麼?」

「我可以幫你做事的。」

林楓笑道:

「可以呀。」

「不過你是不是得告訴我你的名字?」

流浪小子有些沮喪:

「我也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我沒有父母,我不知道他們在哪裡,我也不想要知道他們在哪裡。」

「我就是天生天養,我給自己取名叫做天養生。」

林楓微微一怔。

認真仔細的打量著眼前的小傢伙——這就是天養生?

「那你就叫這個名字吧,紀念自己的出身也不錯。」

「英雄不問出處,縱然天生天養,也能做一番大事。」

「先吃飯,以後你就是我的小弟了,記住我的名字,我叫做林楓。」

流浪小子眼神又一股欣喜:

「老大。」

林楓揉了揉天養生的頭,渾然不管對方一身髒兮兮的。

「先吃飯,少吃點,吃個八分飽就行了。」

「以後,你不會缺飯吃。」

天養生連連點頭:

「是。」

說是這麼說,但端起食物還是開啟了掃蕩的模式。

不但喝了兩碗魚湯,還吃了一整條魚,吃了七個牡蠣,再加上一碗炒牛河……

然後林楓不讓他吃了:

「以後不會少你的吃的,好了,以後你就跟我住了,咱們先去收拾一下。」

「你有什麼東西要收拾的麼?」

天養生搖搖頭:

「沒有!」

林楓站起身,李富扔給老闆一束銀紙,眾人準備回家。

天養生看著眼前的車,難得有點猶豫:

「老大,我……我身子髒,會把你的車給弄髒了。」

林楓一把拉住他,扯著他上了車,

「小子,你心乾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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