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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身上沒有個污點,誰敢跟你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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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哥,你是想要處理我麼?」

駱志明後退了一步,微微有些戒備。

林楓嘲弄的看著他,

「不是我說你,不論你選擇來文的武的,我們都奉陪。」

「不要擺出那個樣子,你不知道你的武力值麼?還有那個位置,你不知道踹起來有多舒服。」

駱志明神色一僵,面帶尷尬。

李富遺憾的把揚起的腿給收了起來,剛剛駱志明的位置太舒服了,讓人忍不住就想要上去給他一腳。

駱志明神情平靜:

「楓哥,你是什麼意思?」

「我不懂。」

林楓淡淡道:

「咱們打開天窗說亮話。」

「你雖然是新聯盛五虎之一,還為林耀昌坐過牢,但你到底是臥底。」

「我是商人,還是在洪門掛名頭的商人,咱們的路不一樣。」

「你要是想要回去做警察,那不要緊,你把這個傢伙帶走,相信以他做階梯,應該可以回歸了。」

駱志明神色意動,最後還是搖搖頭。

「我坐了三年牢,檔案上有了污點,回不去了。」

「就算是能夠回去,警隊裡面又有誰信任一個為自己老大坐了三年牢的傢伙?」

「如果回去,我終日就會陷入被人懷疑的目光中,那樣反而會影響警隊的氣氛。」

「對於一支紀律部隊而言,破壞氣氛,破壞隊伍的信任,那就跟自殺沒有什麼兩樣。」

林楓和李富對視一眼,都感到一陣陣的奇妙。

駱志明這傢伙不是一般的江湖人物,他具有很罕見的自我犧牲精神。

這種人你說他狠吧,也是真的狠,敢花三年時間坐牢,誰能做的出來?

你說他心軟吧,還真的是心軟。

新聯盛強拆的事情,其實是為了完成黃金俱樂部下達的單子,這種事情幾乎大型社團都經歷過。

社團就是幹這種髒活的。

新聯盛倒霉,除了意外而已。

正常社團打架鬥毆,其實沒有多少人會對著兒童下手,人類幼崽天然會引發人們的保護欲望,這是生物的本能。

除非是生死大仇,非要斬人全家,才能下的去狠手。

林耀昌作為老派的江湖人,也不會允許新聯盛去對著小女孩下黑手。

一切都是巧合。

因為這種巧合,作為臥底的駱志明認為這是自己的責任,於是他主動替林耀昌出頭頂罪。

放在臥底的身份上,這種選擇可不會做的。

社團是他們的任務目標,怎麼會讓自己的檔案上留下污點呢?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駱志明已經被社團污染了,只是他自己沒有感覺到而已。

這樣的人做兄弟是最合適的,他不會在背後捅你一刀。

可是要作為下屬,這種下屬是最令人頭疼的,他沒有堅定的信念。

李富的道德水準很高,但是一旦林楓下令,李富二話不說就會執行。

這才是真正小弟該有的樣子。

駱志明這樣的傢伙,誰敢收他做小弟啊。

反正林楓要是有這樣的小弟,一定打發的遠遠的,眼不見為淨。

還是那句話,慈悲心不可少,聖母心不能有。

林楓露出了微笑:

「既然如此,那你就是要留在新聯盛了?」

駱志明苦笑道:

「我還有別的地方去麼?」

李富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一個照相機,對準了駱志明,後者又是一僵:

「楓哥,這是做什麼?」

林楓聳聳肩:

「大家都是混社團的,你應該知道規矩。」

「你身上太過乾淨,我們是不敢跟你一起玩的。」

「想要混社團,身上一定要沾點灰,要不然,江湖同道不放心。」

駱志明愕然:

「我要交投名狀?」

林楓聳聳肩:

「難道不需要麼?」

駱志明默然。

林楓淡淡道:

「昌哥請我來是來查內奸的,雖然與理察勾搭的是理察,但是你,同樣是社團的內鬼。」

「我了解昌哥,他是一個老派的江湖人。」

「重情重義,他說,對你們五虎下不了手。」

「於是呢,就派我來。」

「江湖上誰不知道我林楓的口齒可以當飯吃,我要找出內奸,順便幫他排雷。」

「給你兩個選擇,要麼按照我說的去做。」

「要麼,你就給我把這個混蛋帶著,回尖沙咀警署。」

「好歹黃炳耀請我吃過飯,我給他這個人情。」

駱志明呆住了。

阿添瘋了,大喊道:

「林楓,虧你還是洪興的堂主,你竟然與警署有勾連?」

林楓淡淡的暼了他一眼:

「虧你還是昌哥的左右手,連黑白森林的實質都不懂。」

「社團與警隊的溝通是必要的,我們都不希望江湖亂套。」

「要是昌哥有我這樣的關係,你猜他會不會高興的跳起來?」

阿添委屈的想哭:

「理察是鬼佬高級警司,他的級別不比黃炳耀高?」

「我和他交往,不比跟黃炳耀交往好?」

「為什麼說我是著紅鞋,吃裡扒外?」

砰!

林楓狠狠的踹了他一腳。

「理察勾引你,想要讓你去散粉,你個王八蛋,敢用白粉害人,你知道這會造成多大的後果麼?」

「你以為你是為江湖好?」

「殊不知,你這是害了江湖。」

「你不但著紅鞋洗馬欖,你特麼的還是是非不分的王八蛋!」

「你該知道我對這玩意兒的恨意,無論是誰保著你,都不管用。」

「你特麼的死定了。」

一腳踢出,阿添立刻昏迷。

林楓收回腳,淡淡的看著駱志明:

「我的時間不多,告訴我你的選擇。」

駱志明認真的想了想:

「我交投名狀。」

啪!

林楓打了個響指,明智的選擇。

「帶上阿添,不要在這個地方。」

「我知你是想要在這裡幹掉阿添,祭奠羅宗倫。」

「然而這裡是鬧市區,你要是在這裡開槍,香江的都市夜談就會多出一樁鬼怪的談資,你也不想要嚇著當地人吧?」

對於駱志明這種責任心的傢伙,用這個理由是最為合適的了。

果然駱志明不再說話。

三人帶著阿添又轉到了一個新的場景——海邊。

林楓把阿添弄醒,對他道:

「知道這個地方麼?」

「這裡是理察被弄死的地方。」

「馬上就要下去見他了,是不是感到很興奮?」

阿添驚恐的不停踩著雙腳倒退,他被林楓和李富兩個高手打的狠了,雖然竭盡全力的拼命,也只是蹬起了一點點的沙子。

李富掏出一把匕首遞給了駱志明。

「你要呆在新聯盛,就要按照新聯盛的規矩做事。」

「著紅鞋、洗馬欖,三刀六洞,天打五雷轟。」

「現在,你幫著這傢伙應誓言吧。」

駱志明拿過匕首,看著正在一邊擺出架勢等著給自己拍照的李富,微微苦笑了一下,旋即神情堅定。

大踏步的來到阿添身邊,一把揪住他的頭髮:

「洪門三十六誓,你是不是忘記了?」

阿添得知自己必死,旋即萌發了凶性:

「駱志明,你個死條子,就算我被殺了,輝煌也不會放過你的。」

噗!

駱志明一刀把阿添捅了個透心涼,他一邊捅一邊說道,

「你錯了,我捅了你,我就回不去了。」

「我,不是條子,而是新聯盛五虎。」

「輝煌又怎麼可能對自己的兄弟下手呢?」

「這一刀,是給羅sir的。」

阿添遭受重擊,嘴巴張大,嘴裡都泛出了血。

駱志明既然已經開頭已經沒有了回頭路,下手更狠。

噗!

「這一刀是給昌哥的,你是昌哥的左右手,本來極有可能成為下一任的龍頭,你居然自甘墮落,該死!」

噗!

「這一刀是給輝煌的,輝煌挺你信你,你辜負了他的期望。」

阿添已經命若遊絲,進氣多出氣少。

駱志明到底是不夠狠心,又給他喉嚨來了一刀,阿添頓時斃命。

駱志明在幫阿添應誓,那邊李富也不閒著,尋找各種角度給他拍照。

「富哥,不用這樣吧?」

林楓聳聳肩:

「你不懂,我會拿這個去給昌哥邀功。」

駱志明失聲道:

「您要兩頭吃?」

林楓嗤之以鼻:

「什麼兩頭吃?」

「小富,打電話報警,讓老總來洗地,不要嚇壞了早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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