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身上沒有個污點,誰敢跟你玩?(1/2)
「楓哥,你是想要處理我麼?」
駱志明後退了一步,微微有些戒備。
林楓嘲弄的看著他,
「不是我說你,不論你選擇來文的武的,我們都奉陪。」
「不要擺出那個樣子,你不知道你的武力值麼?還有那個位置,你不知道踹起來有多舒服。」
駱志明神色一僵,面帶尷尬。
李富遺憾的把揚起的腿給收了起來,剛剛駱志明的位置太舒服了,讓人忍不住就想要上去給他一腳。
駱志明神情平靜:
「楓哥,你是什麼意思?」
「我不懂。」
林楓淡淡道:
「咱們打開天窗說亮話。」
「你雖然是新聯盛五虎之一,還為林耀昌坐過牢,但你到底是臥底。」
「我是商人,還是在洪門掛名頭的商人,咱們的路不一樣。」
「你要是想要回去做警察,那不要緊,你把這個傢伙帶走,相信以他做階梯,應該可以回歸了。」
駱志明神色意動,最後還是搖搖頭。
「我坐了三年牢,檔案上有了污點,回不去了。」
「就算是能夠回去,警隊裡面又有誰信任一個為自己老大坐了三年牢的傢伙?」
「如果回去,我終日就會陷入被人懷疑的目光中,那樣反而會影響警隊的氣氛。」
「對於一支紀律部隊而言,破壞氣氛,破壞隊伍的信任,那就跟自殺沒有什麼兩樣。」
林楓和李富對視一眼,都感到一陣陣的奇妙。
駱志明這傢伙不是一般的江湖人物,他具有很罕見的自我犧牲精神。
這種人你說他狠吧,也是真的狠,敢花三年時間坐牢,誰能做的出來?
你說他心軟吧,還真的是心軟。
新聯盛強拆的事情,其實是為了完成黃金俱樂部下達的單子,這種事情幾乎大型社團都經歷過。
社團就是幹這種髒活的。
新聯盛倒霉,除了意外而已。
正常社團打架鬥毆,其實沒有多少人會對著兒童下手,人類幼崽天然會引發人們的保護欲望,這是生物的本能。
除非是生死大仇,非要斬人全家,才能下的去狠手。
林耀昌作為老派的江湖人,也不會允許新聯盛去對著小女孩下黑手。
一切都是巧合。
因為這種巧合,作為臥底的駱志明認為這是自己的責任,於是他主動替林耀昌出頭頂罪。
放在臥底的身份上,這種選擇可不會做的。
社團是他們的任務目標,怎麼會讓自己的檔案上留下污點呢?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駱志明已經被社團污染了,只是他自己沒有感覺到而已。
這樣的人做兄弟是最合適的,他不會在背後捅你一刀。
可是要作為下屬,這種下屬是最令人頭疼的,他沒有堅定的信念。
李富的道德水準很高,但是一旦林楓下令,李富二話不說就會執行。
這才是真正小弟該有的樣子。
駱志明這樣的傢伙,誰敢收他做小弟啊。
反正林楓要是有這樣的小弟,一定打發的遠遠的,眼不見為淨。
還是那句話,慈悲心不可少,聖母心不能有。
林楓露出了微笑:
「既然如此,那你就是要留在新聯盛了?」
駱志明苦笑道:
「我還有別的地方去麼?」
李富不知道從哪裡掏出一個照相機,對準了駱志明,後者又是一僵:
「楓哥,這是做什麼?」
林楓聳聳肩:
「大家都是混社團的,你應該知道規矩。」
「你身上太過乾淨,我們是不敢跟你一起玩的。」
「想要混社團,身上一定要沾點灰,要不然,江湖同道不放心。」
駱志明愕然:
「我要交投名狀?」
林楓聳聳肩:
「難道不需要麼?」
駱志明默然。
林楓淡淡道:
「昌哥請我來是來查內奸的,雖然與理察勾搭的是理察,但是你,同樣是社團的內鬼。」
「我了解昌哥,他是一個老派的江湖人。」
「重情重義,他說,對你們五虎下不了手。」
「於是呢,就派我來。」
「江湖上誰不知道我林楓的口齒可以當飯吃,我要找出內奸,順便幫他排雷。」
「給你兩個選擇,要麼按照我說的去做。」
「要麼,你就給我把這個混蛋帶著,回尖沙咀警署。」
「好歹黃炳耀請我吃過飯,我給他這個人情。」
駱志明呆住了。
阿添瘋了,大喊道:
「林楓,虧你還是洪興的堂主,你竟然與警署有勾連?」
林楓淡淡的暼了他一眼:
「虧你還是昌哥的左右手,連黑白森林的實質都不懂。」
「社團與警隊的溝通是必要的,我們都不希望江湖亂套。」
「要是昌哥有我這樣的關係,你猜他會不會高興的跳起來?」
阿添委屈的想哭:
「理察是鬼佬高級警司,他的級別不比黃炳耀高?」
「我和他交往,不比跟黃炳耀交往好?」
「為什麼說我是著紅鞋,吃裡扒外?」
砰!
林楓狠狠的踹了他一腳。
「理察勾引你,想要讓你去散粉,你個王八蛋,敢用白粉害人,你知道這會造成多大的後果麼?」
「你以為你是為江湖好?」
「殊不知,你這是害了江湖。」
「你不但著紅鞋洗馬欖,你特麼的還是是非不分的王八蛋!」
「你該知道我對這玩意兒的恨意,無論是誰保著你,都不管用。」
「你特麼的死定了。」
一腳踢出,阿添立刻昏迷。
林楓收回腳,淡淡的看著駱志明:
「我的時間不多,告訴我你的選擇。」
駱志明認真的想了想:
「我交投名狀。」
啪!
林楓打了個響指,明智的選擇。
「帶上阿添,不要在這個地方。」
「我知你是想要在這裡幹掉阿添,祭奠羅宗倫。」
「然而這裡是鬧市區,你要是在這裡開槍,香江的都市夜談就會多出一樁鬼怪的談資,你也不想要嚇著當地人吧?」
對於駱志明這種責任心的傢伙,用這個理由是最為合適的了。
果然駱志明不再說話。
三人帶著阿添又轉到了一個新的場景——海邊。
林楓把阿添弄醒,對他道:
「知道這個地方麼?」
「這裡是理察被弄死的地方。」
「馬上就要下去見他了,是不是感到很興奮?」
阿添驚恐的不停踩著雙腳倒退,他被林楓和李富兩個高手打的狠了,雖然竭盡全力的拼命,也只是蹬起了一點點的沙子。
李富掏出一把匕首遞給了駱志明。
「你要呆在新聯盛,就要按照新聯盛的規矩做事。」
「著紅鞋、洗馬欖,三刀六洞,天打五雷轟。」
「現在,你幫著這傢伙應誓言吧。」
駱志明拿過匕首,看著正在一邊擺出架勢等著給自己拍照的李富,微微苦笑了一下,旋即神情堅定。
大踏步的來到阿添身邊,一把揪住他的頭髮:
「洪門三十六誓,你是不是忘記了?」
阿添得知自己必死,旋即萌發了凶性:
「駱志明,你個死條子,就算我被殺了,輝煌也不會放過你的。」
噗!
駱志明一刀把阿添捅了個透心涼,他一邊捅一邊說道,
「你錯了,我捅了你,我就回不去了。」
「我,不是條子,而是新聯盛五虎。」
「輝煌又怎麼可能對自己的兄弟下手呢?」
「這一刀,是給羅sir的。」
阿添遭受重擊,嘴巴張大,嘴裡都泛出了血。
駱志明既然已經開頭已經沒有了回頭路,下手更狠。
噗!
「這一刀是給昌哥的,你是昌哥的左右手,本來極有可能成為下一任的龍頭,你居然自甘墮落,該死!」
噗!
「這一刀是給輝煌的,輝煌挺你信你,你辜負了他的期望。」
阿添已經命若遊絲,進氣多出氣少。
駱志明到底是不夠狠心,又給他喉嚨來了一刀,阿添頓時斃命。
駱志明在幫阿添應誓,那邊李富也不閒著,尋找各種角度給他拍照。
「富哥,不用這樣吧?」
林楓聳聳肩:
「你不懂,我會拿這個去給昌哥邀功。」
駱志明失聲道:
「您要兩頭吃?」
林楓嗤之以鼻:
「什麼兩頭吃?」
「小富,打電話報警,讓老總來洗地,不要嚇壞了早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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