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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帶槍賣魚:打你個狗日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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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多小時,魚賣光,李龍把盆里的水倒進路邊水溝里,兩個盆撂一起,袋子卷吧卷吧往盆里一塞,卡在后座上。秤則掛在車前頭,推著就去了奶茶館。

「老鄉,你今天多呆一會兒吧。」那個維吾爾小伙子熱情的對李龍說,又意有所指的沖外面點了點,「那邊有人等著你呢。」

這奶茶館椅子就在門口,李龍笑著指了指自己的自行車:

「沒事,我跑得快,再說我也有傢伙呢。」

「你那自行車……人家在前面三個人一堵,你還能跑得掉?」小伙子挺替李龍著急的,「多呆一會兒,這些人耐性有限……」

「沒事,你放心,明天我肯定還準時過來喝你的奶茶。」對於這個善良的小伙子,李龍沒有多說話,「我既然敢說出來,自然有我的辦法。」

「那……好吧。真要有啥事,呆會兒你過來,別的不說,三五個饢錢還是沒問題的。」

「哈哈,你這麼說,你羊崗子(已婚婦女,指代小伙子的妻子)知道嗎?」

「那不用,家裡我做主啊。」小伙子笑著一邊給李龍沖奶茶一邊說。

兩個人邊說邊笑,李龍吃完後和小伙子擺了擺手出門。

他推自行車急走兩步,順著原路回瑪縣。

出了石城,在靠近瑪河大橋的時候,看到路上站著三個人。

李龍一眼就看到了當中的那個小伙子。這三個人手裡都拿著傢伙,或鐵管,或匕首。

李龍笑了笑,停了下來,往後看,看到後面還有兩個人也圍了過來。

他單手從大樑上抽出了槍袋,就站在那裡等著前後的五個人一起過來。

「咋著,就靠一根棍子想對我們五個人?」小個子這時候有點得意,「你自己想想行不行?今天也不難為你,跪下來磕個頭,自行車留下來,錢留下來,左手加右手大拇指留下來,你就可以走了。」

李龍是真沒想到這傢伙還挺狠,要錢要自行車,還要自己的一隻手!

那就沒必要他們廢話了,李龍立好自行車,那後面的人想過來動手的時候,小個子還提醒一句:

「別急!他跑不掉!讓他把車子立好,別摔著了,那後面我還要騎!」

李龍立好車子,從槍袋子裡把五六半自動步槍掏出來的時候,這五個人臉色就變了。

後面的那個人撒腿就跑,李龍打開保險拉槍機上膛,話都不說,對著那人身邊就一槍!

「砰!」

「再跑,下一槍瞄的就是你的腿,再下一槍,就是你的腦袋!」李龍的聲音不大,但那五個人聽得清清楚楚!

跑著的人僵在了當場,幾秒後,舉起雙手,緩緩的轉過身來。

「站一排,跪下。」李龍語氣里不帶什麼感情色彩,「別告訴我說我不敢開槍,既然敢把槍拿來,那打了你們,跟打個黃羊沒啥區別。至於我會不會被抓,那也是被打以後的事情。」

五個人站一排,齊齊跪了下來,手裡的傢伙撂了一地。

「把錢包都掏出來。」李龍拿著槍一個個指著,「別告訴我你們沒有,別逼我自己上手,為了保險起見,真要我自己上手的時候,通常我會在沒有危險的時候……你們自己想。」

一個錢包丟到了李龍面前。

說是錢包,其實就是一個布袋子。

然後是另一個。

小個子的錢包是真錢包,帶拉鏈的那種,也是最厚的。

「看來你沒少扒別人東西啊!」李龍看著小個子,突然一槍托朝他後背靠近脖子的地方砸了過去,那小個子吭都吭一聲,就直接被砸翻在地,暈了過去。

「好了,你們說吧,他原來幹嘛的?說清楚了,可以少受點罪!順便給你們說一下,別提什麼江湖義氣,說晚了,那別怪我不客氣!」

李龍這麼一威脅,剩下的四個人立刻跪著搶著交待了。

這小個子是從口裡來的,手底下「功夫」了得,而且為人狠,偷的錢多,也大方,所以就聚攏了他們幾個人。這幾個人中,還有兩個少民,跟著這個小個子學「手藝」,也給他上貢。

有一個搶著說:

「我聽他說過,他在內地殺了人跑過來的,所以威脅我們誰要不聽他的話,就殺了我們戈壁灘上一埋……」

還是個殺人犯!

李龍上前用槍托,狠狠的砸向了小個子的手,那小個子慘叫一聲醒了過來,又讓李龍再一槍托給砸暈過去。

被李龍的狠勁給嚇住了,其他幾個人楞是不敢動。

李龍把錢包一個個撿起來,翻看一下,發現小個子錢包里錢最多,有三百多塊,剩下的都是十幾塊,還有幾塊錢的。

也不容易,當然也有可能都上交到小個子那裡了。

李龍把這些錢包都揣兜里,然後指著小個子兩邊的人說道:

「你們兩個扶著他,一走往橋頭那裡走。」

被李龍用槍逼著,這幾個人也不敢不走,他們知道李龍是真敢開槍的!

那裡有個大車檢查站,有公安在那裡值班,李龍他們還沒到,兩個公安已經走了出來。

「同志,我是瑪縣供銷社採購員,」李龍習慣性掏出那張證明,「這幾個人準備攔路,搶劫,我這邊簡單問了一下,這個被打暈的,在內地是殺人犯,現在在老街組織一批人搞小偷幫,你們看……」

「真的假的?」那兩個公安也有些意外,這已經超出了他們的業務範圍。

但是碰到壞人了,他們自然也不會袖手旁觀,把人銬上帶開分頭一審,就明白了。

「還真是啊,小李同志,你這回是幫我們立了大功了!」一個公安去打電話向上級報告,另外一個和李龍好好握了握手,「供銷社是吧?到時我會給你們那邊發函,感謝你的!」

李龍記得這邊似乎是歸屬墾區公安局,和縣裡的不太一樣,不過他也沒多問,在簡單的記錄上簽了字,就騎著車子離開了。

至於自己背的那五六半自動步槍,人家那邊問都沒問。

這年頭,公家單位的人有槍那不太正常了嘛。

這下除了後患,李龍真是神清氣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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