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發條鳥(1/2)
故事,發生在某個未知的大都市。
可能是倫敦,可能是紐約,也可能是巴黎,甚至是東京。
這座城市,混雜著各色人種,混亂不堪。
主人公亞歷克斯和他的朋友們組成了一個團伙,恐嚇居民,瘋狂施暴,肆無忌憚。
社會治安,是混亂的。
警察,形同虛設。
故事以第一人稱的自述方式,在一間就把開始,幾個壞種在計劃夜晚的行動。
他們,襲擊了一個從圖書館裡走出來的老頭。
洗劫了一家偏僻的商店,而後製造了一個不在場的偽證。
回家的路上,他們毆打了一個醉鬼。
然後和另外一群流氓,進行了一場慘烈的巷戰……
總之,這就是一群毫無底線的社會渣子。
他們以折磨他人為樂趣,甚至衝進了民宅,毆打房主,LJ他的妻子。
無惡不作!
……
「帶發條的紅雀?」
小李子看了一半,只覺遍體發寒。
他抬起頭,看著劉進問道:「什麼意思?」
「你看完就知道了!」
小李子猶豫了一下,問道:「是根據德隆的那個故事,想出來的?」
「是!」
「但感覺,德隆沒有這麼壞吧。」
「你覺得那個壞種是什麼好人嗎?」
「那是個渣子!」
劉進聳了聳肩膀,倒在床上,一言不發。
他,有點累了!
這一晚,小李子四人都在酒店住下。
酒店一共四層樓,客房很多,而且除了劉進之外,基本上沒有什麼客人。
十幾年後,劉進曾住在這裡。
但那時候的赫摩斯,已經是一個近萬人,而且變成了赫摩斯縣。
那時候的赫摩斯,是一個旅遊城鎮,會有不少遊客前來。
可即便那個時候,這個酒店也沒有住滿過人……現在?這個季節,根本沒有遊客。
七天的寫作。
故事的情節,如電影一樣不斷在頭腦中閃現。
還有庫布里克的電影畫面,也一直充斥在他的大腦之中。
文字、影像,此起彼伏。
相互不斷驗證著什麼。
劉進幾乎就是在這種不斷的比較和驗證之中,完成了這部作品。
《發條橙》,也叫作《帶發條的橙子》。
不過他沒有使用這個名字。
是因為『A Clockwork Orange』這個名字,是源自於老倫敦的一個口頭語。
小說的原著作者安東尼·伯吉斯曾經有過這樣的解釋:發條橘子本身是不存在的,老倫敦人用它來形容奇怪的東西。它標誌著把機械論道德觀應用到甘甜多汁的活體上。
所以這個書名的另一個意思,就是上了發條的人。
是不是真的?
不清楚!
安東尼本身就是一個非常善於創造古怪語言詞彙的人。
在原著里,他創造了二百多個那查奇詞彙,以展現出一種超現實的社會氣氛。
那些古怪的單詞,都在劉進腦子裡出現了。
可以說,在完成這部作品之後,劉進已經進化成為了一個那查奇語言大師。
雖然有庫布里克的電影和原著作為基礎,劉進創作起來也並不輕鬆。
七天的極限寫作,不斷對比電影、原著和現實……他在原著的基礎上,還做了很多變化。
增加了更多的英美法西日的俚語,同時儘量弱化一些X暴力場面。
要知道,原著因為這些X暴力的場面,一度被列為禁書。
被放進了圖書館,又被下架,然後再次放入,但十六歲以下的還在必須要有家長陪同,才能借閱。
處理那些X暴力場面的文字,其實很吃力。
特別是這些文字,幾乎充斥了這本書的前半部分,想要弱化或者減少,非常艱難。
劉進也是經過了兩天的調整,最後決定使用海明威那種冷峻的寫法,才算是調整過來。
這也使得本書的基調,更加陰冷。
那些暴力的場面,更血腥,更殘忍,甚至會讓人產生生理上的不適應。
小李子,就出現了這種不適。
第二天劉進醒來時,發現小李子坐在陽台上,臉色蒼白,呆呆發愣。
「萊昂!」
劉進喊了他一聲。
他這才反應過來。
「阿摩司,你這本書……」
他雙眼通紅,應該是一夜沒睡。
只是,他又有些找不出合適的詞語,很長時間之後,他才說道:「你應該把它改編成電影。」
電影?
誰來拍攝?
最適合的人,已經在1999年過世了。
以現在好萊塢的導演,劉進實在想不出來,誰會比較適合。
哪怕是史匹柏,估計也拍不出庫布里克的神韻……
所以,算了吧!
劉進已經想好了,如果找不到合適的人,他寧可一輩子不讓這本書,改編成為電影。
……
「我明白為什麼叫做帶發條的紅雀了!」
「嗯?」
「西維吉尼亞的州鳥,就是紅雀。
它代表著活著的,生動的,有用自由的活的機體。當這個機體被發條束縛之後,他被人接受,卻不在生動……不對,如果不被束縛,他此前的罪行豈不是要被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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