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人在香江,締造全球商業帝國 > 第290章 引狼入室,成為最大股東

第290章 引狼入室,成為最大股東(1/2)

目錄

一天之後,林浩然順利獲取了所需的調查資料。

果不其然,充分的準備帶來了相應的收穫。

通過對資料的仔細比對,他確認了劉會長所提供的資料確為真實,毫無偽造之嫌。

此外,林浩然還進一步讓調查公司對士普利物流公司的幾位主要大股東情況進行詳盡的探查。

尤其是針對第二大和第三大股東的最新動態與近況。

對於士普利物流公司的現任董事長——這位同時身為第一大股東和公司創始人的角色,經過深入調查,林浩然發現要從他手中獲取股分有點難。

這位董事長對公司的控制權極為看重,甚至曾拒絕了皇家郵政的入股提議,原因正是擔心會因此失去對公司的主導權。

因為害怕失去掌控權,甚至在上市的時候還搞了AB股。

AB股是一種特殊的股權架構,允許公司發行兩種不同類型的股票:A類股和B類股,它們在投票權和分紅權上有所不同。

這種架構通常用於上市公司,以實現「同股不同權」的目標,即普通股東每股有一票投票權,而特定高管或創始人持有的B類股每股可以有更多的投票權,從而在保持公司控制權的同時吸引更多的投資。

像香江的會德豐洋行,便是實行這種AB股制度。

就是不知道如今公司面臨著危機的情況下,對方會不會有出售的念頭了,這些需要未來與他商量之後才會知道。

士普利公司雖已擁有近三十年的悠久歷史,但直到三年前才正式上市。

因此,至今仍有大量的創始股留存。

比如那位公司創始人目前持有26%的股份,穩坐第一大股東之位,再加上擁有大部分的B股,投票權有接近40%,所以這位創始人的話事權也是最大的;

第二大股東則是一個英國本地的天使投資財團,持有12%的股份,他們傾向於投資而不常參與公司決策,正是這個財團的助力讓公司成功上市;

第三大股東和原第四大股東均為公司創始人之一,分別持有10%的股份,不過原第四大股東在公司上市之後選擇套現離場,將其股份轉讓給了劉會長,於是現如今的第四大股東之位便由劉會長接任。

這四位便是士普利物流公司的核心股東。

林浩然通過調查公司獲取的資料發現,那個天使投資財團竟然有意尋找買家出售其所持股份。

原因在於他們缺乏與敦豪集團背後的強大資本魷魚資本正面競爭的信心。

畢竟,魷魚資本的實力可不簡單,就連美國都逃不過他們的控制。

調查資料進一步顯示,該財團的主事人已接觸多個潛在買家,但均因對方提出的收購價格過低而未能達成協議。

所以,這位第二大股東的股權,不出意外的話,應該能拿到手。

調查完之後,林浩然便有了一個決定,那就是掌握這家公司一半的股權,在此之前,起碼先掌握超過40%的股權。

8月19號上午,林浩然出現在了花旗銀行倫敦分行的行長辦公室里。

這次的目的,便是委託花旗銀行旗下的證券公司對士普利公司的股票進行吸納。

他要趁著大家都不看好的情況下,讓自己持有的股份超過40%,從而讓投票權超過那位創始人,最終掌控這家企業。

他與花旗銀行的關係,還算可以。

在委託對方的時候,林浩然還當著倫敦分行行長的面給遠在紐約的花旗銀行沃爾特·瑞斯頓先生打了個電話。

於是,這位分行行長對林浩然的態度迥然不同了,開始恭敬有加。

林浩然的目標相當明確:他希望通過花旗銀行旗下的證券團隊,儘可能多地暗中收購股份,既要避免被察覺,也不能主動推高股價。

對於林浩然來說,收購總市值僅為五千萬英鎊的士普利公司,並不是一件難事。

上一次向匯灃銀行貸了20億港元,所以他的資金是非常充足的。

更何況,士普利公司的董事長還主動提出了融資的意向,這無疑為林浩然提供了便利。

然而,這位董事長恐怕做夢也不會想到,這次融資合作,實則是引狼入室。

搞定此事之後,林浩然也就放心了。

他決定,在回去之前,要控制這家公司。

而他打算最多在英國待個大半個月。

所以時間還是有些緊迫的。

從花旗銀行倫敦分行離開之後,林浩然撥通了劉會長的電話。

電話很快接通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