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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章 有點印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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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成名以來,莊暮夕的日子一直非常好過。

除了范無眠經常不在身邊陪她之外,生活已經相當圓滿了。

燕京的博物院特別展廳那邊,這個暑假每天就跟印鈔機差不多,源源不斷幫她和范無眠貢獻利潤,已經開始看到回頭錢。

如今她總共接下11份GG代言,每一個品牌都挺有實力。

今年單靠GG代言,莊暮夕已經賺到將近4800萬人民幣的稅前收入,而且公司只抽走20%,剩下的八成都歸她自己支配。

發行的首張個人專輯《奔赴星空》,也已經賣出260多萬張,分給她的收益接近500萬人民幣,拍戲片酬也能拿到六七百萬。

到底是范無眠的人,明顯被特殊照顧了。

倘若對外公開莊暮夕的收入,她今年應該能擠進「最賺錢的華語明星榜單」前五名,跟瘋狂開演唱會的華仔、歌神學油等人掰一掰手腕。

如果在春晚現場接觸過的Twinns組合那兩位,知道莊暮夕跟著范無眠混,竟然可以拿到收益的八成,並且還不需要簽長達十幾年的「賣身契」,恐怕會一起抱頭痛哭,默默心疼自己。

之所以接連拿到11個GG代言,倒不是范無眠偏心,把機會都分給她。

由於莊暮夕形象氣質好,在外界的口碑也相當不錯,品牌方的金主們對她好感十足,經常主動邀請她合作。

黃笙依、楊蜜、劉施施還有黃波、汪寶強等人,都各憑本事接代言,假如自己從外面拉來代言機會,另外能夠多拿合同總金額的10%。

多給這10%,自然是為了激勵旗下的藝人們,希望他們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想方設法為公司創收。

跟圈內的同行們相比,他給旗下藝人們開出來的條件,其實已經十分厚道。

沒什麼名氣的經紀公司還有影視公司,需要開出較高的分成比例吸引藝人簽約,慷慨一點的老闆,甚至能開出五五分成的條件。

越是大公司,給出的分成比例往往越低,然而兩相比較,藝人們還是會儘量選擇大公司簽約,平台和資源才是最重要的。

待在小公司里沒什麼前途,很難熬出頭,哪怕公司將全部收益都分給藝人,旗下的簽約藝人混不出名堂又有什麼用?

100萬的5%,就相當於10萬的50%,這筆帳正常人哪能算不明白。

包括黃波、楊蜜、劉施施以及肖秧在內,完成簽約時候規定的「年度收益突破100萬人民幣」要求之後,山賊王傳媒主動將他們的分成比例,改為公司拿走70%,分給他們剩下的30%。

這幾位都是范無眠自己培養出來的藝人,往他們身上砸了不少前期投入的資金還有資源,假如范無眠黑心一點,學周星星的影視公司,甚至有機會拿走九成收益。

從臨安前往橫店途中。

莊暮夕又問范無眠說:

「劇組裡有一位女演員叫做瞿思燕,跟我一起演妃子,好像是港城項老闆推薦過來的,你知不知道她?」

范無眠哪能不認識瞿思燕。

也記得前世她孤身一人跑去港娛闖蕩,拍了部大尺度的電影,接著才成功混出些名堂。

不光只有瞿思燕,為了被觀眾們看見,像糖嫣、楊蜜等等內地女星,真正成名之前都跑去港城發展過,試圖靠走性感路線占據一席之地。

比如楊蜜前世拍過的《孤島驚魂》,因為在這部港城電影裡的表現,才讓她獲得「大蜜蜜」的綽號,進而成功火出了圈。

側頭看了看莊暮夕,范無眠開口道:

「好像有點印象,劇組裡面關係複雜,到處都涉及到人情世故,項家推薦一位女演員過來鍍金,也很正常吧,怎麼了?」

「沒什麼,就是最近幾天她還蠻照顧我的,想知道怎麼才能跟山賊王傳媒或者聖火喵喵經紀公司簽約。」

聽完莊暮夕的話後,范無眠更加好奇,用開玩笑的語氣問道:

「你不是到處交朋友的社牛性格,她幹什麼了,居然能讓你跑到我面前吹枕邊風?」

聞言。

莊暮夕沒忍住笑了起來,解釋說:

「前幾天遇到記者,她想辦法幫我解圍,然後就經常一起在劇組裡聊聊天。」

「我可沒有吹枕邊風,只是幫忙問一下而已,已經遇到過很多人,都想跑到你手底下幹活,暫時只有徐錚、高媛媛、李曉冉和王莉坤他們成功跟聖火喵喵經紀公司簽約。」

「我問了經紀人還有助理他們,好像都不太清楚聖火喵喵這家新公司,到底怎麼對外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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