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細說(1/2)
當明星不同於其他工作,能不能紅起來,主要取決於公司投入多少資源。
難得有機會幫到自家閨女。
楊蜜老爸辦事那叫一個認真,跟上司匯報完情況,對方格外重視,溝通過後先讓人挨個聯絡其他所,詢問是否出現過類似的案件。
問了一圈,一無所獲。
當晚。
楊老爸又拉上徒弟,兩人下班後換好便裝扮作路人,提前跑去玉淵潭公園踩點,果然瞧見有個大象雕塑。
大象雕塑的鼻子往上升,舉著一個托盤,上面非常適合擺放東西。
早上公園裡人來人往,即使被旁人看見,也只會當做某些鍛鍊的老人,臨時將物件擱置在上面,輕易不會被撿走。
當晚踩點過後。
第二天一大早,楊老爸就跟同事們,來到玉淵潭公園布下天羅地網,按照約定的時間,讓一位女警把雙肩包,擺在大象雕塑的托盤上。
為了讓嫌疑人放鬆警惕,還在練功鈔外面包上報紙,乍一看跟真錢差不多。
早上有附近居民晨練。
為了避免打草驚蛇,靠近大象雕塑的地方,只安排幾位老同事,年紀小、體力好些的同事,則被安排在外圍,堵死所有的出路。
原先看勒索信上毫無線索,楊老爸還以為遇到了高智商犯罪。
沒想到雙肩包剛放上去沒多久,就看見有個小伙穿著棉襖,大大咧咧背好包就走,顯得毫無警惕性的樣子。
「姓名年齡。」
「方永盛,27歲。」
「籍貫在哪?」
「身份證上有,前年來燕京打工,沒機會拿到燕京戶口。」
「知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事?為什麼要敲詐勒索?」
「.知道,為了賺錢去KTV裝大款,以前在KTV里當服務員,經常被陪唱的小妹們瞧不起。當時我就在想等我有錢了,一定要讓她們知道我的厲害,下班後給幾百塊就能帶走,居然看不上我這種正經打工的人。」
「嚯,一般去哪家KTV?還找小妹過夜?這也是犯罪了。」
楊老爸親自審問。
喝了口茶,見方永盛特別配合,接著又問道:
「你有沒有同夥?老實告訴你,上頭特別重視這次的案子,不過你犯的事情不算太大,老實交代有助於減刑。」
方永盛搖了搖頭:
「都是我一個人幹的,很多明星看起來風光斯文,私底下特別放得開,我在KTV里就遇到過,直接讓小妹在包廂衛生間裡脫衣服。所以我就碰碰運氣,寫信讓他們給錢,每次只要一點點錢,他們都給了。」
「.」
又遇到意外之喜,楊老爸心想著原來還是個慣犯,詐唬說:
「我們盯上你已經很久了,像這樣寄信給明星敲詐他們,總共得手過多少次?」
「一共13次,賺了二三十萬吧。」
方永盛已經被抓,並沒有抵抗的念頭,突然嘆氣,表情絕望道:
「其他明星都給了,沒想到最有錢的范無眠,居然會選擇報警,我只跟他要5萬塊而已,還沒他的車輪子值錢。難怪人們總說越有錢越摳門,我算是服了。」
聞言。
楊老爸差點沒忍住笑出來,低頭裝作看文件,等緩過勁才繼續說:
「人家小范總才多大,身正不怕影子斜,收到信時候就知道你在搞什麼鬼,當然第一時間跟我們合作。」
「你也別想著以後要報復之類,勸你老實本分一點,小范總身邊的保鏢,在飛虎隊裡面練過,一個打你十個都沒問題。」
「記沒記住?」
這是為了避免給范無眠,惹來其他麻煩。
方永盛回道:
「記住了,他比我認識的大老闆更有錢,伸手碾死我跟碾死螞蟻差不多,這次栽得心服口服,我一定坦白從寬、洗心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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