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2章 621港島風波:外籍猥褻vs正義市民,(2/2)
這一刻,車廂內亂作一團,叫罵聲、推搡聲此起彼伏。
市民們有的衝上去,直接揮拳相向。
「打,今天必須讓他好看!」
「敢在港島囂張,打到他撲街冚家鏟!」
「找死!」
有的則,雙方在狹窄的車廂中不斷糾纏,身體撞在車廂壁上,發出沉悶的聲響。
阿穎也擠進人群,踹了那印渡人一腳。
「走!」
3名印渡男子見市民人多勢眾,漸漸難以招架,眼神中露出慌亂,瞅準時機拼命擠出人群,朝著車廂外的月台逃去。
港島市民們哪肯罷休,紛紛大喊,
「別讓他們跑了,不能就這麼算了!」
「攔住他們!」
一窩蜂追了出去。
其中一個白髮老人,估計經常健身的那種,朝著三個印渡男子追了出去。
月台空間寬闊,更利於市民們行動。
市民們人多,從多個方向包抄過去。
白髮大爺格外醒目,腳步沉穩,一邊跑一邊大喊:「看你們能跑到哪去!」
一個箭步衝上前,一腳將其中一個印渡男子踹倒在地,嘴裡還喊著:「看你往哪跑!今天不好好教訓你們,還不知道這是誰的地盤!」
狠狠補上一腳。
後面市民圍了過來,對印渡男子拳打腳踢。
此時,另外一名印渡男子已經嚇得慌亂無比,頭也不回地拼命逃竄,邊跑邊回頭張望,生怕被追上。
還有一個印渡男子沒那麼幸運了,被憤怒的市民們團團圍住,按在地上拳打腳踢。
那個白髮大爺最兇悍,對著這個印渡佬就是一頓狂揍。
圍毆的市民一邊打一邊罵:「讓你們在這耍流氓,這可不是你們能撒野的地方!」
又有一個白髮大爺趁熱鬧,擠到跟前,踹了幾腳被揍得躺在地上哼哼唧唧的印渡男子:
「這是港島地鐵,不是你們印渡的公交!」
「還躺地上想訛人?我和你比一比,我能躺死你!」
白髮大爺聲音洪亮,周圍市民紛紛叫好:
「大爺說得好!」
「就是要給他們點顏色看看!」
過了1分多鐘,地鐵的治安警察才趕到現場。
市民們這才罷手。
警察將兩名受傷的印渡男子從地上扶起,簡單檢查後,發現已經骨頭斷裂,各種受傷,趕緊送往醫院。
同時給一個個動手的市民做筆錄。
衝突終於平息。
……
晚上,
19點,關祖開完會,回到家,先是抱一下寶寶。
「哎喲,爸爸回來了~~」
「麼麼麼~~~」
三分鐘後……一臉嫌棄扔床上。
寶寶:「????」
好好好,父愛只有三分鐘是吧。
關祖跑去跟阮梅玩親親。
這時候,亞視播出的新聞吸引了關祖的注意。
「今天傍晚18:10,在金鐘地鐵站,發生了一起……」
關祖看著這新聞,皺起眉頭。
「阿三?」
……
……
清晨的港島,陽光灑遍大地。
港島的街頭,早早地熱鬧起來,街坊們像往常一樣,出了家門,去吃早餐,去上班。
樓下早餐店,
「老闆,來份炒蛋多士,再加杯咖啡,快點哈,趕時間上班嘞!」
店內瀰漫著早餐的香氣和人們的交談聲。
馬路報攤前,
東子準備買份報紙,吸取信息。
《摩囉星地鐵起色心,老廉頗仗義懲淫賊》
《怒了!三名印籍男子對未成年少女猥褻,老人出手制止翻倍毆打》
《怒髮衝冠!印渡人在港鐵調戲少女,血性大叔鐵拳伺候》
東子:「??」
一下子被標題吸引了。
旁邊的一個白領突然臉漲得通紅。
「撲街啊!」
「昨晚港鐵竟然發生咁嘅事!幾個印渡男子調戲人家小姑娘,還先動手打人,簡直無法無天了!」
白領大聲咒罵道,引得周圍人紛紛側目。
阿伯趕忙湊近,看著報紙上的報導,憤怒大罵:
「冚家鏟!」
「在港島的地盤上,還敢這麼囂張!打得好,就該好好教訓他們!」
周圍的街坊們也圍攏過來,你一言我一語地議論著,憤怒:
「太過分了!竟然做出這種事。」
「這些印渡佬,一個個變態來的,聽說蜥蜴都敢……」
「打得好!」
「報紙上說,打進了醫院,骨頭斷了好幾根!」
「幹得漂亮!」
一個古惑仔更是氣得大罵:「可惡,昨天我為什麼不在那裡,我要是在現場,肯定第一個衝上去揍他們。」
大家紛紛指責印渡三人的惡行。
「等下……」
「他們說這三個印渡人受了重傷,會不會要求起訴、賠償、坐牢啊?」
「賠償?他們敢?」
「還別說,萬一他們特別無恥怎麼辦?」
……
……
「我要起訴!」
「我們受了重傷,我們要起訴!」
東華三院,病房內充斥著刺鼻的消毒水味。
兩個骨頭被揍斷的印渡人,從術後麻醉中醒了過來,躺在病床上,臉上滿是痛苦與憤怒,聲嘶力竭大罵著。
旁邊的印渡領事館的領事官員,帶著律師。
「放心,我們一定會為你們主持公道。」
然後目光看向了陳國忠。
原本負責這個案件的警察,原本只是小警察。
但是沒想到這三個印渡人的身份不一般,是印渡婆羅門,來這裡旅遊的。
那個跑掉了的印渡人直接通知了印度駐港島領事館,然後領事館的領事帶著律師來了。
警隊沒辦法,只能派來了高級別的陳國忠來對接。
陳國忠還帶了宋子傑過來。
印度領事館的領事官員滿臉不悅,帶著不容置疑對陳國忠說道:
「警官,此次事件性質極其惡劣,我的公民在港島遭受了嚴重的暴力傷害。我們印度領事館定會密切關注案件進展,希望港島警方能公正、快速地處理,給我們一個滿意的交代。」
陳國忠一臉歪膩。
他是什麼人?
熾天使。
法律在他眼裡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正義。
而此時,身旁的律師身著筆挺西裝。
「警官先生!」
語氣強硬!
義正詞嚴!
「這些市民的行為已構成嚴重的故意傷害罪。」
「根據港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理應受到法律嚴懲。我當事人身上多處骨折,身體和精神都遭受了極大痛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