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天牢(2/2)
「饗魔之血(珍稀消耗道具),從饗魔體內流出的血液,蘊含著極強的腐蝕性和毒性,既可以作為鍛造材料,也可以作為毒藥使用。」「注意,若是以饗魔之血作為兵刃淬火的材料,那麼便可以賦予相應兵器見血封喉的劇毒。」
「當前剩餘數量:3/3。」
看著關於饗魔之血的描繪,姜星火心底頗為驚訝,這東西還有附魔的能力?適用性還挺廣范,也算是難得一見的材料了。
姜星火收起這瓶饗魔之血,又看向剩下的幾樣東西。
「異食經(珍稀道具),一種來歷不明的修行功法,可以賦予修煉者,超乎常人的食慾和力量,但是修煉起來,很容易被食慾沖昏頭腦,淪為一個沒有神志的怪物,只知道吃和睡。」
「你是否要使用這件道具?」
姜星火毫不遲疑的選擇了否,他可沒興趣把自己弄成不人不鬼的樣子,要是葷素不忌,什麼玩意都往嘴裡塞,那和畜牲也沒有什麼區別了。
「你拒絕了使用這件道具,但是你的如來藏,卻發現這門功法似乎有些不同,好像是不完整的半成品。」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你激活了說書人的金匱藏書,想要查找一下有關於這門功法的信息。」
「你觸發了,說書人的『金匱藏書』。」
「詞條信息搜索中……」
「請稍候……」
「詞條已找到。」
「正在編輯詞條,請稍候……」
「異食經,這是一種歷時悠久的古老修行功法,是皇天娘娘創造出來的試驗品,雖然能讓人通過食物,來獲得超乎常人的力量,但是修行到最後,必然會淪為被欲望主宰的怪物,任何手段都無法避免。」
「皇天娘娘曾用這種功法培育出了一大堆怪物,在俗世上鬧出了不小的亂子,但最後被眾多強者送進了陰間地的鐵圍山,再也無法從裡面逃脫出來,而事後記錄著異食經的功法秘籍,也被俗世之主下令銷毀,民間凡有敢私藏者,以謀逆大罪論,當處極刑。」
嚯!
姜星火心中甚是驚訝,沒想到一個珍稀品質的技能書,竟然還有這麼大的來頭,心中也不由暗自慶幸,沒有頭腦一熱,就使用這件道具。
按照金匱藏書的內容記載,這門功法是不完整的半成品,只要修煉就必然會沉淪為怪物,沒有概率的存在,明擺著就是一個大坑。
「你打算如何處理這本秘籍?」
「你是選擇將其掛到龕鋪上售賣掉,還是引動灶王火將其燒成灰燼??」
姜星火思考片刻之後,選擇了後者,既然有著這麼大的隱患,那留著秘籍也是害人,不如將其一把火燒了好,也省的再去荼毒其他人。
「你掌心燃起灶王火焰,將其徹底燒了灰燼,流傳在世上的異食經,就此又少了一本。」
「你在俗世上的聲望獲得輕微提升,+1。」
「你在俗世上的聲望高低,不僅會影響俗世其他生靈對你的態度,還會影響你在俗世探索時遇到的危險。」
「簡而言之,聲望越高,你所遇到危險的機率就越小,反之則是越大。」
姜星火瞄了一眼聲望的提高,也沒有太放在心上,要是聲望提高個十點八點,他備不住還能興奮一下。
但現在只提高了1點聲望,著實沒什麼大用處,頂多就是死的更乾脆一些,不會遭到什麼非人的折磨,就好比本來砍頭的罪名,變成了注射死,都是死,但後者沒啥痛苦,迷迷糊糊的就死了。
「你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你是選擇繼續在牢里蹲著,還是打開牢門的大鎖,去外面的區域探索一番?」
終於來了!
姜星火看到這個遊戲文本之後,心說總算是等來了後續劇情的互動,他之所以甘願被巡捕房的人關進來,就是為了解鎖新的地圖,如今互動選項已經彈了出來,他豈能白白的錯過去。
「你走到了牢門前邊,從戲法袋裡掏出七寶鑰匙,打開了精鋼打造的門鎖,怡然自得的離開了牢房,同時,也將手上的鐐銬解開,感覺到法力在體內流動,你心底才算是安穩一些。」
「可就在這個時候,你聽見外面傳來一陣腳步聲,似乎是有獄卒走了過來,你打算如何處理外面的獄卒?」
這一次,遊戲並沒有給出選項,而是讓姜星火自己來做決定,姜星火思考了一會兒之後,召出了黑白無常,激活勾魂攝魄的天賦,把這幾個獄卒處理掉了。
其實最好的辦法是讓逍遙夢蝶來處理,可逍遙夢蝶自從吞噬了魘中仙的殘留意識之後,就陷入了沉睡,至今還沒有醒來,所以為了不打擾後續的探索,他只能把這幾個獄卒處理掉。
「你殺死了外面看守的獄卒,獲得了部分香火,你是否要立刻在天牢內展開探索?」
「你在天牢內展開了細緻的探索,周圍那些被關押的犯人和牛鬼蛇神,看到你能自由出入監牢之內,紛紛開口哀求你把它們也放出去,你是否順遂他們的心愿,把它們從牢裡面放出,還是選擇不予理會,只當是沒有聽見它們的求救?」
姜星火併沒有急著做出選擇,而是先激活了百味眼的天賦能力,想看看被關在這裡的罪犯,有沒有冤枉的。
結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遊戲文本彈出的信息,著實讓他大開眼界,真可謂是什麼樣的變態都有,姜星火也懶得搭理它們,索性就選擇了不予理會。
「你自顧自的往天牢深處走去,同時喚醒了瞳孔內的大憋寶神,想讓它利用尋寶的天賦,找到天牢內隱藏的寶物。」
「但是很可惜,當年巡捕房改建天牢的時候,將這裡仔仔細細的探查了一番,那些藏在這裡的寶物,基本都被那些巡捕拿走了。」
「不過就在這時,你突然聽到肩上的憋寶神,連續叫了幾聲,似乎是再提醒著你什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