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6章 下一步(1/2)
「我方承諾對所有化學發明,包括藥品和農業化學物質提供保護,期限為20年。但對在美國授權的化學品、藥品的行政保護,我們無法接受你們提出的10年期限,最多只有5年!」
「我方將按照自己的情況儘快加入《伯爾尼公約》。加入公約後,公約將是民法通則所指的國際條約,若與中國國內法律、法規有不同之處,將適用國際公約,但中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三日,中美再度坐在了談判廳里。
這次沒有劍拔弩張的吵架,都在心平氣和的擺條件。美方闡述他們的幾點要求,我方闡述我們能接受的、不能接受的。
按美方重視的順序:第一位是藥品、化學品,第二位是軟體,商標、唱片什麼的都得往後排。
爭議焦點就是保護期,比如在美國授權的化學品、藥品,老美堅持要我們提供10年的行政保護,我們只願意提供5年。
那就沒法談了。
而當他們闡述對軟體的要求時,陳奇耳朵里聽著,拿筆在草稿紙上不停塗抹,修改。
老美的要求,果然分法律、執行兩部分。法律我們已經做了,就是《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計算機軟體實施條例》。
執行方面,他們的條件是:「中國要建立一支完善的執法隊伍,長期有力的打擊侵權行為。我們很清楚,源頭就在中國的南方省份,那裡簡直是盜版大本營。
第二,你們要建立一個真正起作用的法院系統。
第三,你們官方必須做出表率,購買正版軟體。」
當翻譯的話音落地,陳奇剛好梳理完思路,脫口而出:「你們還是老毛病,喜歡對別的國家提出一二三四,且不留餘地,搞所謂的極限施壓。我提醒你們,今天是正正經經談條件,不是吵架,
如果你們沒吵夠我可以奉陪。
我再度對你們說明,這些都是我們自己的事情,你們無權干涉,我們會按照自身的步調逐步完善保護制度。
侵權盜版行為的產生,完全是由於利益驅動。不管國家層面有多麼嚴格的法律,也很難完全阻止,包括你們自己在內,這是一個國際問題。
目前我方可以承諾的,就是開展為期6個月的特別執法行動,打擊盜版軟體、音像製品。不過我們面臨很多困難,我簡單算了筆帳,你知道我們建立一支完善的執法隊伍,每年要花多少錢麼?」
「一年9500萬美元!」
「這還是保守估計。我們需要增加5萬多名執法人員,僅5萬多人一年的工資,就得5億人民幣,還不包括辦公設備、損耗、車輛等等。」
陳奇順口胡咧咧,道:「還有培訓費!基層執法人員的素質很重要,至少得讓他們分辨出正版的音像製品編碼我有個提議,不如你們幫助我們培訓人員,再提供一些技術和設備支持,我們只要一年的成本9500萬美元!怎麼樣?」
約瑟夫梅西覺得荒唐至極!
太荒謬了!美國只有吸血,什麼時候會往外掏錢?
「你的提議簡直異想天開,毫無根據,我們不可能答應!」
「那可真遺憾!」
陳奇聳聳肩,這是一張虛牌,他們並不堅持要美國人給錢,只是提醒美方:中國加大保護智慧財產權力度是需要行政成本的!
跟著又談出版、商標、保護商業機密。
如此順下來,雙方一瞧,達成一致的都是邊邊角角不重要的,核心內容一條都沒談妥。
佟志光做了總結髮言,最後道:「很遺憾我們還存在太多的分歧,我們將在8月份赴美,希望到時會有個好結果。」
「我也希望如此!」
約瑟夫梅西點點頭,道:「我想我們可以對媒體公布消息了,感謝這幾日的招待,我們華盛頓見!」
他現在沒有盛氣凌人的架勢,像這種談判,弱勢一方必然會做出妥協,關鍵看妥協的程度,有的國家連獨立自主都無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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