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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1章 她不怕死是有原因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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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是左腿骨折,傷筋動骨一百天,也就是說,上次的傷還沒好利索,她右臂又骨折了。

就醫記錄上寫的受傷原因是:不慎從樓梯上摔了下來。

兩次竟然都是一模一樣的原因,連演都懶得演。

於大章自然不信這樣的理由,很明顯,張倩兩次受傷,都是被人毆打所致。

繼續往下看。

2012年3月14日,皮膚與軟組織被強力撕扯和銳物劃開,傷口不規則,出血量較大……

2012年7月5日,脾臟外傷性破裂,引發大出血,全身多處皮下組織受鈍力撞擊……

2013年1月12日,右臂骨折,肋骨兩處骨折,顱骨受重創……

於大章忽然覺得手裡的資料很重,沉甸甸的讓他幾乎有些拿不穩。

上面的每一頁都記錄著張倩的一次遭遇。

他從這些就醫記錄中,仿佛能夠看到張倩所遭受的苦難和折磨。

難以想像,她是如何在這樣的痛苦中堅持下來的。

一個人怎麼可能遭受這麼多次打擊和傷害。

對方是惡魔嗎?

厚厚的一沓資料,一直記錄到2014年的六月份,也就是去年的年中。

於大章手上的,全是張倩的就醫記錄。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去細細琢磨,因為一旦深思,便會讓人不寒而慄。

整整三年時間,沒有就醫記錄的傷害又有多少?

恐怕連張倩自己都記不清了。

「誰幹的?」於大章放下文件,看向許隊。

這些就醫記錄集中在一起,就算是再愚笨的人也能一眼看出,張倩顯然是遭受了長期的虐待。

「她的丈夫。」

許隊臉色凝重,沉聲答道:

「去年七月初,她的丈夫因飲酒過量猝死,法醫當時做了屍檢,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這之後,她就繼承了其名下的所有財產。」

張倩丈夫是個心理變態吧……於大章在心裡做出判斷。

至少一個狂躁症是少不了的。

不然也不會對張倩進行長期家暴。

為什麼這樣的人沒有受到法律制裁?

要知道,家暴也是違法,而且張倩身上的傷肯定達到立案標準了。

只要是骨折就是輕傷,妥妥的刑事案件。

就算張倩自己不報警,那些醫生會看不出來她是被人毆打的?

那為什麼醫生不報警?

於大章能想到的可能只有一個:清官難斷家務事。

就是這句話,讓數不清的女性遭受了無妄之災。

也讓男人打老婆成了別人眼中的家務事,甚至超出了法律管轄範疇。

最可怕的是,很多女人被打著打著也就習慣了。

是她們麻木了嗎?

不,恰恰相反。

她們是有意願反抗的,但夫妻之間的情況比較特殊。

不同於一般情況下的打架鬥毆,民警在接到兩口子打架的案子,往往以勸導為主。

教育幾句也就完了,並不會有什麼實際的處罰措施。

因為在民警眼裡,也存在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這才是最要命的。

所以很多女性在報警之後,會遭受更殘酷的毆打。

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最後女的別說報警了,連離婚都不敢。

再來上一句: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一輩子忍忍也就過去了。

這句話恰恰是那些受虐待的女性們,用來互相勸慰的。

現在於大章有點理解張倩為什麼會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了。

「原來她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

於大章自語了一句後,拿出手機,將電話撥給了葉智羽:

「來市局審訊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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