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1章 她不怕死是有原因的(2/2)
上次是左腿骨折,傷筋動骨一百天,也就是說,上次的傷還沒好利索,她右臂又骨折了。
就醫記錄上寫的受傷原因是:不慎從樓梯上摔了下來。
兩次竟然都是一模一樣的原因,連演都懶得演。
於大章自然不信這樣的理由,很明顯,張倩兩次受傷,都是被人毆打所致。
繼續往下看。
2012年3月14日,皮膚與軟組織被強力撕扯和銳物劃開,傷口不規則,出血量較大……
2012年7月5日,脾臟外傷性破裂,引發大出血,全身多處皮下組織受鈍力撞擊……
2013年1月12日,右臂骨折,肋骨兩處骨折,顱骨受重創……
於大章忽然覺得手裡的資料很重,沉甸甸的讓他幾乎有些拿不穩。
上面的每一頁都記錄著張倩的一次遭遇。
他從這些就醫記錄中,仿佛能夠看到張倩所遭受的苦難和折磨。
難以想像,她是如何在這樣的痛苦中堅持下來的。
一個人怎麼可能遭受這麼多次打擊和傷害。
對方是惡魔嗎?
厚厚的一沓資料,一直記錄到2014年的六月份,也就是去年的年中。
於大章手上的,全是張倩的就醫記錄。
有些事情真的不能去細細琢磨,因為一旦深思,便會讓人不寒而慄。
整整三年時間,沒有就醫記錄的傷害又有多少?
恐怕連張倩自己都記不清了。
「誰幹的?」於大章放下文件,看向許隊。
這些就醫記錄集中在一起,就算是再愚笨的人也能一眼看出,張倩顯然是遭受了長期的虐待。
「她的丈夫。」
許隊臉色凝重,沉聲答道:
「去年七月初,她的丈夫因飲酒過量猝死,法醫當時做了屍檢,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這之後,她就繼承了其名下的所有財產。」
張倩丈夫是個心理變態吧……於大章在心裡做出判斷。
至少一個狂躁症是少不了的。
不然也不會對張倩進行長期家暴。
為什麼這樣的人沒有受到法律制裁?
要知道,家暴也是違法,而且張倩身上的傷肯定達到立案標準了。
只要是骨折就是輕傷,妥妥的刑事案件。
就算張倩自己不報警,那些醫生會看不出來她是被人毆打的?
那為什麼醫生不報警?
於大章能想到的可能只有一個:清官難斷家務事。
就是這句話,讓數不清的女性遭受了無妄之災。
也讓男人打老婆成了別人眼中的家務事,甚至超出了法律管轄範疇。
最可怕的是,很多女人被打著打著也就習慣了。
是她們麻木了嗎?
不,恰恰相反。
她們是有意願反抗的,但夫妻之間的情況比較特殊。
不同於一般情況下的打架鬥毆,民警在接到兩口子打架的案子,往往以勸導為主。
教育幾句也就完了,並不會有什麼實際的處罰措施。
因為在民警眼裡,也存在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觀念,這才是最要命的。
所以很多女性在報警之後,會遭受更殘酷的毆打。
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最後女的別說報警了,連離婚都不敢。
再來上一句:嫁雞隨雞嫁狗隨狗,這一輩子忍忍也就過去了。
這句話恰恰是那些受虐待的女性們,用來互相勸慰的。
現在於大章有點理解張倩為什麼會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了。
「原來她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
於大章自語了一句後,拿出手機,將電話撥給了葉智羽:
「來市局審訊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