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2章 關於三方統一指揮的問題(2/2)
S省這邊接受併案處理,不過他不可能將辦案權交出去。
這還是他和華隊已經熟悉的情況下,才會說得直白些。
要是剛認識那會兒,他們乾脆都不聊這個話題。
反正大家都不想將手中的大案交出去,索性就聯合辦案了。
「總得有個領導吧。」
華隊看起來也挺無奈:
「咱們三方各查各的,太影響效率了,就算是分工合作,也應該有個發號施令的。」
說白了,他也不想將辦案權交出去,而且也不想聽別人指揮。
大家都是平級,合作可以,但指揮權還是要儘量爭取到自己這邊。
總隊長則是抽著煙,偶爾警他們一眼,也不搭話。
這種事他也懶得摻和。
無論誰遇到這樣的大案,也不會輕易交出去,而且真要並成一個案子,那可就通天了。
全國範圍內,一個案子失蹤這麼多人,還是連續失蹤的,這種大案要是傳到社會上去,公安部都得親自掛牌督辦。
什麼樣的案子公安部會掛牌督辦?
主要一點:社會影響面大、後果嚴重的案件。
例如:當年的小馬哥。
這起案子就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
督辦的原因就在於社會流傳性廣,這在當時幾乎成了家喻戶曉的新聞。
如果抓不到小馬哥,社會影響可想而知。
很多滅門案,也沒有掛牌督辦,就是因為消息沒有傳出去,沒有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不細說了。
總之,任何會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的案子,都有可能被掛牌督辦。
看上面那句話,裡面有個詞「可能」。
因為這中間有個發酵期,很多案子還沒有廣泛傳播之前就已經破案了,所以到不了督辦那一步。
因此,別動不動遇到個案子就喊著讓公安部督辦。
公安部又不是足協,那是個辦正事的地方,別搞混了。
「我也覺得應該統一指揮。」
許隊見躲不過去了,乾脆來了個主動出擊:
「這個負責指揮的人要經驗豐富,從警時間長,只有這樣才能掌控大局。」
這不就是在說你自己嗎華隊一下子就聽出了他的話外音。
兩人的職位一樣,都是副總隊長,可要論警齡,華隊就不如許隊了。
而且許隊的年齡在那擺著呢,根本就不用細問,他一頭花白的頭髮就足以說明一切。
「從警時間長也不一定就經驗豐富,而且警齡也代表不了什麼。」
華隊瞪著眼反駁道:
「我們那邊之前就發生過一起特案,帶領我們偵破案件的,就是一位年輕的—
他說到這裡突然停了下來,就像是被什麼東西吸引住了一樣,他的目光緊緊鎖定在會議室門口,雙眼瞪得溜圓。
許隊見他這副模樣,也順著他的目光向門口那裡看去。
只一眼,他也愣住了。
此時的會議室門口,正站著一個胖子。
他的腰微微彎曲著,似乎是為了降低自己的存在感,正手腳地往裡面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