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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7章 丟了七個精神小妹?(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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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屬於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與人發生的關係,這種通常會被認定為「違背婦女意願」。

所以,不要以為女的喝多了,就是好機會。

說不定等待你的就是十年以上。

次日。

於大章剛上班就發現隊裡的氣氛不太對。

警員們都在竊竊私語,好像在議論什麼八卦,而且看表情似乎還帶著怨氣。

聊八卦這種事自然要找熟人了。

隨後他來到師父身邊,低聲問道:

「出什麼事了?怎麼感覺隊裡的人都有些憤憤不平。」

呂忠鑫左右看了看,這才回答道:

「昨天下午咱們隊裡接到一起失蹤案,有三個女孩結伴出去玩兒,結果三個人全都失聯了。」

「截至昨天報案,已經失聯超過二十四小時。」

集體失蹤案……於大章立刻在心裡給這個案子下了定義。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三人及三人以上同時失蹤,屬於群體性案件。

「案子出差錯了?」於大章追問道。

很顯然,要是案子正常進入偵查階段,隊裡的人不會一大早就露出這副表情。

「那倒沒有。」

呂忠鑫解釋道:

「就在咱們大隊剛接手這起案子,還沒來得及調查,緊接著又來了一起相似的案子。」

「這次還是失蹤案,失蹤的是四個女孩,而且失蹤的時間非常接近。」

聽著有點亂……於大章在心裡將聽到的信息捋了一遍。

也就是說,總共失蹤了七個女孩,分兩批失蹤的。

前三個女孩是第一批,她們互相之間是朋友關係。

後來的四個女孩是第二批,彼此也是朋友。

而這兩批人互相不認識。

「經過初步調查,這七個女孩的年齡均在16至20歲之間,而且全部輟學。」

呂忠鑫繼續說道:

「她們的生活方式就是上網、見網友、混跡迪廳等娛樂場所,可以說,整日無所事事,除了玩就是玩。」

於大章越聽越覺得她們這個群體有點熟悉,好像自己以前接觸過這樣的群體。

不對,不是接觸過,而是看到過。

綜合一下她們的特點:

年輕、輟學、交友、無所事事……

於大章的腦子裡不自覺地冒出了一個名詞:精神小妹。

2015年還沒有「精神小妹」這個網絡名詞,但卻有這樣的群體。

只不過後來人們將這個群體給統一冠名了。

「她們這麼玩,生活來源是什麼?」於大章又問道。

想都不用想,肯定不是家裡給的。

說個扎心的事實,家庭條件好的,沒有一個會去做精神小妹。

曾有人在網上提出過這麼一個問題。

為什麼精神小伙和精神小妹都很瘦。

答案就一個:餓的。

沒錯,他們吃飯都費勁。

好幾個人吃一碗麵都是經常的事。

「上網聊天就是她們的經濟來源。」

說起這個,呂忠鑫露出了不可思議的表情:

「她們通過社交軟體去加陌生人,然後和對方聊天,熟悉了之後就讓對方給她們買奶茶之類的小吃食。」

「每次提出的要求都不會太多,通常都是十幾元或者二十幾元的小額消費。」

說到最後,他的表情變得有些無奈,似乎對女孩們的行為不太理解:

「而那些被請求的人,多數都是四十歲以上的男性,面對這樣的要求,他們中絕大多數都會欣然應允,表現得非常爽快。」

這個套路好熟悉啊……於大章對精神小妹還是有些了解的。

如果沒記錯的話,這個套路的名字是:

崩老頭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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