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0章 這捐贈就非要不可唄(2/2)
可對面李鈞投來的眼神明顯帶著警告。
「行吧。」於大章撓了撓頭,無奈地說道:
「反正捐贈的東西也是公家在用,我僅代表我個人,同意他們的捐贈。」
這下分局得到了實惠,那兩家也表達了心情,貌似也只有他欠了個人情。
要是換以前,於大章肯定不會摻和這種事,李鈞的面子也不行。
這次他能同意,純粹是覺得綁架案辦的有瑕疵。
那批黃金至今下落不明,他始終認為是自己辦案不力。
有沒有辦法找到那批黃金?
當然有。
至少在於大章這裡,一定能辦到。
辦法很簡單,讓譚家哥倆主動交代就行了。
預審不行沒關係,他和李明釗說一聲,派兩個國安的同事來就可以了。
他就不信譚家哥倆比那些受過專業訓練的特工還厲害。
抑鬱症?
你就是精神病分裂,也得老老實實的交代。
但於大章不想這麼做,刑警和國安畢竟有區別,兩者所面對的目標群體也不一樣。
對嫌犯用國安那一套手段顯然不合適。
還是那句話,辦案不能不擇手段。
「李隊。」於大章忽然感嘆著說道:
「如果你有閒錢不要存銀行,信我的,全部用來買金條,能買多少就買多少,十年後你會感謝我的。」
他不知道十年後黃金具體的升值空間,但可以肯定的是,絕對比在銀行存死期強。
「我那點工資錢,沒有投資的必要。」
李鈞自嘲道:
「在那些有錢人眼裡,我的存款都不如他們的零花錢。」
這倒也是……於大章對此深有感觸。
指望工資發家致富是不可能了,即使有存款,金額也不會高。
「你不是有房子嗎?」於大章繼續勸道:
「聽我的,你把房子賣掉,全買成金條,十年後你賣了金條,再把房子買回來,到時候你絕對會剩一大筆錢。」
見他越說越離譜,李鈞沒好氣地回道:
「賣了房子我連個家都沒了,我父母就給我留了那麼套房子,那是我的根,窮死也不能賣。」
窮命,白費口舌……於大章放棄了。
都說人賺不到認知以外的錢,今天他算是徹底相信了。
路都給指得明明白白的了,人家愣是不走。
「行了,別扯蛋了。」
李鈞拿起於大章放在桌上的香菸,又點上一根,抽了一口後,說道:
「刑偵總隊那邊要來借人,指名要你過去幫忙,你怎麼看?」
肯定是那兩起失蹤案不順利……於大章心裡清楚,李隊就是讓他表個態。
既然領導都問出來了,那也就代表沒選擇了。
「我聽從領導安排。」
語氣要堅定,眼神要犀利,不能有絲毫猶豫,於大章甚至還挺了挺肚子。
同時他也感到有些奇怪。
從案子被總隊接手那天算起,今天已經是第四天了。
要是案子遇到困難,總隊那邊早就該想到請外援了,怎麼現在才來?
「還有件事得先和你說。」
李鈞又補充道:
「N省和S省那邊都來了專案組,好像是正在偵辦的案件與刑偵總隊的這個案子存在某種關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