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人太貪心是很危險滴(2/2)
錢從哪裡弄呢?
去搶劫?
應該不會。
如果是個普通人,大概率會採取這種方法。
程文浩是個慣犯,所以他很清楚,如今這年頭,靠搶劫根本就無法獲得足夠的錢財。
就算是2015年,電子支付也普及了。
人們出行,身上最貴的就是手機,而且這東西銷贓起來很麻煩。
況且實施搶劫會立刻暴露行蹤。
程文浩既然都能避開城市天網,自然不會那麼傻,去當街搶劫。
冤有頭,債有主是姚靜從他母親那裡騙走了30萬,程文浩這次越獄出來,一定想過從她那裡將這筆錢要回來。
也許,他根本就不是衝著滅門去的,而是單純地想要討回那筆給父母養老的錢。
當這個假設出現在腦子裡,於大章越想越覺得這個可能性最高。
如果程文浩真的想殺了姚靜,他不會等到今天,在入獄之前他就可以做到。
「他會去取現金!」
於大章立刻對著手機大聲說道:
「去調取自動提款機附近的監控錄像,從姚靜家附近的銀行開始向外查找。」
只有給家裡留下現金才是最保險的,程文浩一定會這麼想。
「好。」
電話那邊的總隊長連原因都沒問,直接答應了下來。
結束通話後,於大章又返回樓上。
這一次,當他再次站在案發現場時,他的視角和思路完全變了。
之前勘查人員給出了這一家三口的死亡時間,雖然存在一定的誤差,但死亡順序不會錯。
最先遭到襲擊的,是家裡的男人,然後是姚靜,最後才是孩子。
表面上看,這個順序似乎沒有什麼問題如果要選擇的話,那麼先將反抗能力最強的人解決掉,無疑是最明智的。
可接下來就有點說不通了。
姚靜的死亡時間,比男人整整晚了半個小時。
以程文浩的狠辣,殺一個女人根本用不了這麼久。
那這半小時都發生了什麼?
施虐?
於大章在腦中回憶屍體沒被搬走時的場景。
姚靜的雙眼被挖出,死狀悽慘,確實很像是被人施虐致死。
這裡有個關鍵點,從程文浩的個人資料上看,雖然這是個頻繁出入監獄的慣犯,卻不是那種變態殺人狂。
他有殺人的能力,卻沒有虐殺的愛好。
這樣的人報仇,無論有多麼大的仇恨,將對方殺死就算達到目的了,沒必要弄得這麼變態。
但要是以索要錢財為目的,這一切就說得通了。
先將男人殺死,這是第一次威鑷,讓姚靜知道,他現在什麼都幹得出來。
然後再以孩子為要挾,逼迫姚靜交出錢財,
隨後挖其雙眼,讓其陷入痛苦和黑暗中,這時候的姚靜只剩最後一個念頭:保住孩子。
所以她會滿足程文浩的一切要求,只求放孩子一條生路。
於是想到這裡,於大章立刻回過神來。
他看向屋裡的總隊警員,問道:
「死者的手機呢?」
警員回答道:
「被負責現場勘查的同事作為物證帶回總隊了。」
這起命案目前被定性為仇殺,兇手也基本可以確定了,所以現在首要做的是追捕程文浩。
這樣一來,反而沒人關注死者的通話記錄。
不過手機作為重要的物證,肯定是要被帶走調查的。
於大章聽到手機被帶走了,立即對那名警員命令道:
「快,打電話,讓他們把手機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