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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章 你還有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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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啊?

哪方面別太過分,倒是說清楚啊於大章手裡拿著手機,愣愣地看著屋裡的其他人。

洪柳文一臉茫然。

呂忠鑫和張森則是別過頭去,不看他。

正當於大章還在猜測劉局的意思時,手機又響了,這次是個陌生號碼。

電話剛接通,那邊便傳來低沉而渾厚的男性嗓音:

「我是省廳刑偵總隊副總隊長,我叫華凱泉,上面讓我和你對接,你現在哪裡,我帶人過去。」

副總隊長?

於大章轉頭看了一眼師父。

他對這個級別沒什麼概念,更何況他最近接觸的都是一把兒手。

呂忠鑫也聽到了對方的自我介紹,見徒弟看過來,立刻動了動嘴,但沒發出聲音。

最低也是正處級—.於大章立刻讀懂了師父的唇語。

想想真是可笑,前世的自己碰到這個級別的,都得立正敬禮。

而現如今他面對副部級領導都能面不改色。

「華隊好,我目前在雁城,具體地址我隨後給你發過去。」

按理說,對方那個級別,應該在名字後面加個「總」。

叫華總不僅是對其職位的尊重,也能體現於大章對他的敬重。

但出門在外,於大章覺得還是低調點好,太圓滑反而會讓人覺得虛偽,也會被人看輕。

「好的,我現在就趕往雁城,見面再談。」

聽得出來,華凱泉也是個雷厲風行的人,開口就是工作,並沒有廢話和拖香。

結束通話後,於大章將派出所的地址給華凱泉發了過去,隨後看著對面的洪柳文說道:

「行動之前,你不能離開這間辦公室,手機交出來。」

「我明白。」洪柳文應了一聲後,從兜里摸出手機,放在了辦公桌上:

「我就這一個手機,沒有備用機。」

說著,他當著於大章三人的面將身上的口袋掏了一遍,又掀起衣服示意腰間沒有警用設備。

於大章拿過手機,交給了身邊的呂忠鑫,然後對洪柳文說道:

「你的問題回頭再說,現在最主要的,你要配合我們行動,不只是為了你女兒,也是為了你自己,我想你能聽明白。

2

有些話他沒明說,但意思已經很清楚了:你還有救。

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光是這一點就犯了窩藏、包庇罪。

身為執法人員,屬於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最高可判十年有期徒刑。

但洪柳文的情況有點特殊,他是在被威脅的情況下,不得已做出了這樣的選擇。

在法律上有一個判斷的關鍵因素:

1,對方是否使用暴力,或以嚴重損害本人及近親屬合法權益相威脅。

2,威脅是否具有立即實施的現實危險性。

在這兩種情況下,行為人被迫實施犯罪,一般不認定為犯罪。

而洪柳文正好兩種情況全占了。

他只需要提供證據來證明這兩點就可以。

還有一個關鍵點,就是威脅解除後,他是否積極主動配合辦案。

洪柳文肯定對相關法律條文非常熟悉,他也早就在等著這一天。

所以於大章話里的意思,他一聽就懂。

「放心,我一定配合。」洪柳文咬著牙說道:

「我比誰都希望那些人渣快點被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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