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消失的同學(1/2)
於大章聽完後,只是點了點頭,沒有表態。
「集體事件我這裡也記錄了一件—」
隨後又有警員說了幾件事,於大章都沒做出什麼反應,就像是個局外人一樣。
這些事他只是聽一遍就知道和斷指案沒關係。
因為遠沒有達到需要復仇的程度。
無論是打架鬥毆,還是爭女朋友,都不至於過了十多年還想著去報復,而且還是你死我活的地步。
嫌犯就算最後完成了復仇,他這一生也廢了。
這種惡性案件,警方一定會追查到底。
說到後來,會議室內又安靜了下來。
似乎各個小組都將符合條件的事情說了出來。
室內的煙霧越來越濃郁,於大章甚至都感覺自己的眼前有點模糊了。
又過了一會兒,坐在他左手邊的一名警員說道:
「我這裡倒是記了一件事,不過這件事有頭沒尾,算是我那個受冤者的一個記憶點。」
「沒關係。」於大章擺了擺手:
「只要是和他們整個團體有關的事情,都是值得分析的線索。」
那名警員點了下頭,隨即看了一眼記事本,然後開口道:
「據我那名受冤人回憶,當年班上有一個和他很要好的同學,在放學途中被那幫人劫走了。」
「原因是上課時,那名同學和一個女生說笑了,而那個女生和他們中的一個人是戀愛關係。」
說到這兒,那名警員觀察了一下於大章的表情。
見他在認真聽,這才繼續說道:
「在他看來,那幫人就是隨便編了個理由找茬,他那個同學很老實,也很內向,不可能和女生談笑。」
「第二天警察找他了解過情況,問了一些當時那名同學被劫走的細節。」
「那之後他就再也沒見過那個同學,據說是轉學了。」
見於大章還在盯著自己看,那名警員立刻擺了擺手:
「就這些了,所以我才說有頭沒尾。」
不對勁兒,很不對勁兒於大章很快意識到了什麼。
第二天警察來了解情況,說明那件事鬧大了。
九十年代末,學生打架很少會驚動警方。
除非·—.
有一方受傷嚴重!
一幫人劫走了一個人,根本就不用猜,受傷的一方顯而易見。
那名同學很老實估計連手都不會還。
一幫人打一個人—
於大章腦中慢慢浮現出畫面。
現在是網際網路時代,校園暴力的視頻一搜一大把,讓人感到生理不適的同時,更多的是感覺到憤怒與無奈。
還有一個地方不對勁兒—.·
在這之後,那名被劫走的同學再也沒有出現過。
顯然轉學這個說法站不住腳。
被人打了就轉學,從邏輯上來講根本說不過去。
所以,轉學只是個掩人耳目的理由。
於大章能想到的可能性有兩個:
1,那名同學無法上學了。
或者說,他受到的傷害,讓他不得不在家休養。
2,那件事被壓了下來。
那個小團體的每個人都不是普通家庭,要錢有錢,要背景有背景。
這樣一股勢力,平息一起傷害案並不是什麼難事。
只要取得對方原諒,再給予一定賠償,就能把事情大事化小。
估計當時那幫人都沒將這件事放在心上於大章在心裡分析著。
如果鬧出了人命,他們就會採取另一套處理方法。
毀屍滅跡、栽贓陷害·—·
實際上,這一套他們對他們來說早就輕車熟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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