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這案子我熟啊(2/2)
這話怎麼聽看這麼彆扭呢·於大章是真心不想再見到他們了,
和他們見面得有個前提條件:自己又開槍殺人了。
次日。
於大章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檔案室調案宗。
就算是積案也是有具體保留時限的。
就拿治安案件來說。
一般的案件辦理期限是三十天,複雜案件可以延長至六十天。
刑事案件的保留時間那就複雜了。
分為永久、長期、短期。
以十五年為分界線,以下是短期,十五年至五十年為長期。
到期後,經鑑定銷毀。
重大和特殊案件則會進行永久保存。
憑現在的刑偵手段,只要立案,極少有不被偵破的。
但凡事總有例外。
少,不代表沒有。
「就這四個?」
於大章站在檔案室門口,看了看台子上的四份文件,隨即向屋內的女警員投去詢問的目光。
「你還想要多少啊。」女警員有些不滿地回道:
『就因為這四個案子,你知道領導被批了多少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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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我在崗期間,這幾起案子就被反反覆覆調取了二十多次。」
聽到她的抱怨,於大章立刻意識到自己剛才的話不太妥當。
哪有嫌自己局裡積案少的。
換誰聽了也不能忍啊。
「我是驚訝咱們局裡的辦案能力。」於大章趕緊解釋道:
「我還以為最少得十多起積案呢,沒想到才四起,說明咱們局的刑警破案率很高嘛。」
說著,他將手裡拎著的一個塑膠袋放在了台子上:
「你忙著,我回隊裡了。」
於大章走後,女警員好奇地看了一眼塑膠袋裡面的東西。
一瓶飲料和一袋開心果。
回到支隊。
於大章將四份文件擺在辦公桌上,先看了一眼檔案袋上面的日期和編號。
挑出時間距今最近的那一份,將裡面的文件取出後仔細查閱起來。
「劉正陽猝死案?」
這個我熟啊-----於大章立刻想起前世曾聽過這個案子。
後來案件被偵破時,在局裡還引發了不小轟動。
這個案子是2013年5月發生的,也就是去年。
實際偵破時間卻是在2015年6月。
說起來也不算是警方偵破的,而是嫌疑人做賊心虛跑路了,負責調查的警員這才確定目標。
這算不算重生福利?
於大章不由得有些暗自竊喜。
案件還沒等接手呢,就提前知道嫌疑人是誰了,這不就等於玩遊戲開掛了麼。
前世這件案子之所以轟動一時,純粹是因為該案的最後走向是誰都沒想到的。
再加上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讓很多人對於這個案子格外關注。
劉正陽,松海正陽集團創始人。
國內知名企業家,在建築業和商界擁有舉足輕重的話語權。
2013年5月7日,在家中暴斃身亡。
後經法醫鑑定死亡原因是:心臟病突發,導致心臟驟停。
說白了就是,自然死亡。
無外力干預的衰老死、疾病死,都屬於自然死亡範疇之內。
因劉正陽本身就患有心臟病,並長期服用心臟類藥物,所以這個鑑定結果很合理。
本來是件沒有爭議的事,卻偏偏有人站出來質疑並報警。
報案人為劉正陽的女兒劉琪。
據她給出的報案理由是·—
劉正陽死亡前半個月曾親口對她交待過,如果自己猝死,一定是被人害的。